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1014|回覆: 5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模範社區中勒斃女教師 / 請保全人員不要主動開社區大門

[複製鏈接]

192

主題

0

好友

4340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871
在線時間
656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5-22 11:03:3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twzq 於 2012-5-22 11:04 編輯 - ?0 Y7 C7 ^8 L; T

1 N7 i# q- |. t. x0 r' A5 d" L2 M4 d許多社區保全人員、很有禮貌主動替要進入社區的人開門、但社區住戶幾千人、他們認得幾人、為了住戶的生命安全、請讓住戶自己用磁卡開門!
5 ^  P9 |) @# o# q8 Z

" q( n4 r$ B0 U. z6 Q' v) e
剛出獄性侵犯 模範社區中勒斃女教師
$ r; l: S# V. Z! n【聯合報╱記者賈寶楠 /桃園縣報導】
$ u/ b. ]3 c; ?4 |2 b" o/ c2012.05.22 02:38 am% r: s2 F& l# w; T4 f" f# A6 R% t3 u
7 d" P# c, o$ h' Z$ P

' E/ r5 f) E; B- W6 T/ ]! o 5 k# L  L0 B: x9 s' X3 s
女老師林伊葭遭殺害棄屍在社區大樓地下室廢水池。
0 U1 P8 B* m, x圖/翻攝自育達高中網站
4 q1 l1 X2 \9 a& ^' B# Y桃園縣育達高中餐飲科女教師林伊葭,前天下午下課返回住處大樓地下室四樓,停好車要搭電梯時,遭男子黃建憲從後勒頸劫財殺害,棄屍地下室廢水池,警方在今天凌晨逮捕黃,他坦承涉案。
  J4 Z4 X% v+ E/ I1 V據了解,黃建憲廿一歲,曾住在林伊葭所住的社區大樓,有性侵前科,日前才出獄;警方調閱大樓監視錄視影帶,並清查附近治安人口,再根據錄影畫面,鎖定他涉案。
! w0 d& ?3 ~6 y/ X2 |9 X: O. e警方調查,卅四歲的林伊葭,昨天沒有到校上課,電話也打不通,校方聯絡家屬,姑姑和姑丈到她住的桃園市大有路「冠倫大國」社區尋找,但是住處沒有人,她駕駛的紅色轎車還停在停車位。
0 N+ O6 G: F/ @# R) {. p0 N
7 J4 m# {+ A6 p) c涉嫌殺害女老師的嫌犯黃建憲昨晚落網,他蒙著外套蹲在地上。0 B9 }5 b- q1 T
記者賈寶楠/攝影6 {! ]: v% }4 E
社區保全調閱停車場監視器發現,前天下午三點五十三分,林開車進入地下四樓停好車後,步行約十公尺抵達樓梯間;四時零三分,林準備搭電梯上樓前,突然遭一名男子從背後勒住脖子架離,畫面僅短短一秒,兩人隨即消失在監視鏡頭範圍,四時十八分,男子背著林的包包搭電梯離開。
6 ^. c* d+ Z1 G0 ]保全立即搜尋地下室,直到下午約四時許,打開沒有上鎖的廢水池鐵蓋,發現林躺在兩公尺下方的池底,臉部朝下、全身浸泡在深十七公分的廢水中,急忙報警。; a  q9 N! a5 |) T6 D1 u* @
警方趕抵現場,找消防隊進入約兩坪大的廢水池,確認林已無生命跡象,脖子有疑遭雙手緊勒造成的瘀青,皮夾、手機和背包都不在身上,但短袖、短裙等衣著仍完好。
" m2 M, J$ c) A5 R) w警方從監視器畫面研判,凶嫌在樓梯間等待,疑預謀犯案,林回家剛好遇到劫財,可能因為反抗遭勒頸殺害,凶手背著她走進樓梯間死角,取走背包等財物後,把人丟進廢水池,蓋上蓋子逃逸。
/ O1 V! U2 T. G7 m9 T  e( z0 e+ p, z林伊葭的姑姑和姑丈都不敢相信姪女已死亡,強調林生前交往單純、個性很好,沒有感情或財務糾紛。
; C% [3 e' W. y& s* U! p3 O警方說,林住進社區至少兩年,房屋是姑丈所有。冠倫大國是桃園市最大的集合式社區大樓,有九百廿二戶,曾經獲選模範社區。
1 I: a* D, K8 v' O0 k% ], S謝姓代理主委表示,社區門禁森嚴,沒有磁卡根本無法進出,外人進出都要登記。
# l0 n- v6 L# J6 S: s/ f
4 ~  {/ A/ I( U) h( r! f* h
圖/聯合報提供
' S1 `0 m  D4 r( E
* c& i9 y+ n$ f# `【2012/05/22 聯合報】@ http://udn.com/! l6 l3 u+ n! D  `5 p0 a* `

0 B% o& B: t  x$ ]- ?) p4 x* U2 V# ^8 \2 o# @- O. \, H

( H) Z0 i( v2 c# g) V全文網址: 剛出獄性侵犯 模範社區中勒斃女教師 | 重案追緝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108139.shtml#ixzz1vYzHRHK4( H8 @$ J$ W' Y. z
Power By udn.com
2 Y6 e9 a' m* ~  w6 Y; o3 i; s
happy weekend

61

主題

20

好友

245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554
在線時間
521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2-5-22 11:11:50 |只看該作者
哇!太可怕了....

4

主題

0

好友

1346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131
在線時間
220 小時
3
發表於 2012-5-22 11:14:45 |只看該作者
這個社區管理很嚴...但是遇到 本身住戶是 有性罪犯前科.....你怎麼辦?這個和政府的˙政策有關係了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喵喵 + 1 感恩你~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5

主題

89

好友

4647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社區
琉璃仙境
文章
1415
在線時間
303 小時
4
發表於 2012-5-22 11:30:31 |只看該作者
為亡者祝福,願她安息!~
願人心淨化,社會祥和,天下無災難!
我的露天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209033138439

134

主題

28

好友

2527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00
在線時間
690 小時
5
發表於 2012-5-22 11:33:22 |只看該作者
所以應該讓住戶自己用遙控鎖或磁扣進入社區,保全不應好心的在幫住戶們開門,因為保全的好心有可能會造成社區安全上的漏洞!如果住戶自己沒有磁扣或遙控鎖,那住戶應當自己想辦法!或是等家中的親友來幫忙!

51

主題

143

好友

5575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736
在線時間
922 小時
6
發表於 2012-5-22 11:34:36 |只看該作者
保全怎樣防堵,自己社區住戶有問題他也無能為力呀~~~
. w3 }5 f% Z' O
4 j! P# N/ h5 a5 g好好的社區就被這個案子給拖下水了~~
想要三連休的夢想破滅了  

1

主題

9

好友

994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22
在線時間
52 小時
7
發表於 2012-5-22 11:36:30 |只看該作者
對~~住戶自行用磁扣,以免成犯罪漏洞.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KYC2012 + 1 讚!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39

主題

69

好友

1508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38
在線時間
324 小時
8
發表於 2012-5-22 11:47:11 |只看該作者
這就要看行政院何時通過台灣版的梅根法案了!!" @* c/ S7 r8 C% d" d6 c( d' v# G- r
去年三月的新聞中曾提到"內政部已經修法,95年6月30日之前的加害人,在出獄之後,如果有高度再犯疑慮,法官可以權衡公布性侵者的姓名、照片跟判決要旨,這法案已經送到行政院,未來通過後,將是「台灣版的梅根法案」。"
/ }' h1 \8 e2 R6 s# p或許公佈個資這方面仍有爭議,但是性犯罪者的再犯機率的確不低也是事實,+ B+ f; X4 X( t$ I0 V
不公佈,民眾只不過是生活在假象的安逸社會中!
, A8 k$ v- h" O2 n5 _. r' ^( M' s" u' l$ e1 T, ^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kwbaseball2002 + 1 同意!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想跟寶貝一起學英文又有親子互動嗎?歡迎加入英文繪本課!!

55

主題

43

好友

361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578
在線時間
1441 小時
9
發表於 2012-5-22 11:51:58 |只看該作者
那各嫌犯是前住戶應該是遙控器或磁卡沒有歸還或消磁.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鬱金香 + 4 沒錯 尤其是法拍戶或租客...

總評分: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69

主題

54

好友

2821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社區
三峽最美的社區
文章
1590
在線時間
842 小時
10
發表於 2012-5-22 11:53:46 |只看該作者
兇嫌和受害者是同一棟的,防不勝防! " z9 {1 P7 g" A4 O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