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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效決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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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9 23:04:3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立法院第8 屆第3 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 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l6 J" Q* U* r9 I' M9 b) l: f
時 間 中華民國102 年3 月27 日(星期三)上午9 時15 分
/ B, s! D4 v' }1 c地 點 本院紅樓202 會議室. ^# n4 g7 k+ p3 K' q/ `& t& t
主 席 江委員啟臣
* {; o2 P9 g0 ?9 [( V! z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S" ^' u9 v' _+ s
報 告 事 項
# N( a% D1 B% K$ B+ P9 J* K主席(江委員啟臣):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 J- Z! L1 _' g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接續方才你與江委員討論的話題,本席也當過嘉義6 d8 C1 b& W6 X: m: L
市副市長,但本席絕對沒有要參選台東市市長。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有關區# o4 Y: h* d/ u9 z; y! |( [- l
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開,是否規定為五分之一?其原本的立法原意為何?6 k4 [9 L5 c% e* \! m% s$ u  B
主席:請內政部蕭次長說明。- I; e9 i9 D: L, l' f" l
蕭次長家淇:主席、各位委員。對。其原來的立法原意是為避免多數人把持,所以他有一發動機制
) L+ a* m' r1 `# h
+ Z6 @* m. @0 i3 @5 {4 l李委員俊俋:避免多數人把持,避免過於困擾而無法開成?針對這部分,本席要舉一個例子,如果
: Y. B; d% f+ z- V. F* u說該公寓大廈總共有20 戶,5 分之一就是4 戶,所以4 戶就可以開成?! n. z6 R" f3 S' J+ ?& W3 X, g
蕭次長家淇:如果照現在的規定就是這樣。& c# a* k' F$ K# J% w* T2 h1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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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 ^' i7 z& e& \! D0 x立法院公報 第102 卷 第16 期 委員會紀錄: m, q* B/ x8 y$ t' X
李委員俊俋:那議題有無限制?也沒有區分所謂的一般或重大事項?+ `9 B8 `/ K3 Y; X# P
蕭次長家淇:目前沒有限制議題。對,也沒有這樣的區分。3 ~4 @# W# U. C: ?0 P. ~
李委員俊俋:所以只要在這20 戶裡面掌控有4 戶,就可以控制該管理委員會?
1 R9 g4 c" C% \* B: w$ t蕭次長家淇:是。可以常常動議改變政策。
! v, M( h) f) D" o3 O8 c李委員俊俋:我現在講一個在我們嘉義市發生過的例子,這個案件在法院也走了十幾年。從我11( Y  }" d* Z3 Z4 E
年前擔任副市長,到現在我擔任立委,都還來找我。該案整棟大廈共計有80 戶,建商的保留戶; f, d3 i0 z$ B  D2 S3 X5 q
有10 戶,他又去聯合其他的10 戶,所以他就掌有20 戶,已經超過五分之一?
* ^/ |3 c+ H+ A: m5 j& Y蕭次長家淇:16 戶就超過了。0 b) M( L! b) y( m3 G# m
李委員俊俋:對,其實他有很大權力,後來該管理委員會竟然作決定把他們原來的平面停車場繼續
2 I( K1 A( k! m. K, |賣掉,這樣可不可以?
) s8 G/ R; {/ D* K" ]* F& h- L7 {蕭次長家淇:管委會的決議非常不合理。
* f2 E  ^: C1 ~( k李委員俊俋:雖然不合理,但他們所做的決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 {( C' k! h+ J2 S0 d6 ~蕭次長家淇:對。
1 A+ L- v. a/ P: P  `) K6 c李委員俊俋:請問管委會可以做這樣的決定嗎?請問碰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當初規定為五分之9 R2 W/ ~* [/ ?: K8 z
一,是怕門檻太高,他們不容易開會,但是現在已經出現這種情形,我剛才說80 戶,80 戶已經  d$ b( h! ]1 V4 i5 U/ c0 W
算是很大型的公寓大廈,在80 戶裡面有10 戶保留戶,全部由建商掌握,然後他再去聯合10 戶* a3 B- P5 r% t5 U. }
、20 戶,就超過五分之一了,最後他決定把所有的平面停車場全部賣掉,讓這20 戶大家來分一
8 P) r3 A6 {1 l6 Y& ~: k& H分。這樣的話,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 e: ?% ]  \5 d) l% E
蕭次長家淇:照目前的規定,是沒有辦法阻止,所以蘇委員的提案,我覺得很好。6 B# i/ U% K5 n( J  O5 W2 ?
李委員俊俋:所以,其實這部分必須加以討論,如果管理委員會的門檻是這麼低的話,就會出現問) l) j# |& D6 ~9 ~* C3 \0 e
題,您也清楚,他如果常常這樣……
  Y1 P" d( e8 e$ C/ p蕭次長家淇:少數會受到影響。
" P9 W% D) b' F, U/ X" q4 U李委員俊俋:對,其實建商都有所謂的保留戶。6 x* L, G6 z7 Z% s$ H
蕭次長家淇:對,他還可以委託其他人來開會,所以事實上少數人就可以掌握了。" u# C4 H: I' ^3 s9 p" z
李委員俊俋:對,這就是本席要問的第2 個問題。現在對委託人的限制是什麼?4 Q# r9 A. r' S
蕭次長家淇:現在只要求以書面委託他人就可以,所以事實上是沒有限制的。
6 ?. H. x6 z  i+ Q0 l李委員俊俋:如果建商委託其他人,或是建商對住戶表示他能接受他們的委託,看開一次會要貼他6 h$ f. y. t% R9 |2 n
們多少,由建商來代替住戶開會,這樣可不可以?
* L# q3 M2 A4 @9 G* F; M' ~5 m! g蕭次長家淇:我以前主持的案件,甚至有委託穿黑色衣服的特殊份子前來開會的,當時沒有人敢講- l# h7 @5 X! c9 U$ x% ^: T
話。+ ?. {  W- k+ @7 {! W% G3 q
李委員俊俋:在地方我們常常看到這種情形,這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也無法作約束?
9 G7 D) B2 Y: L3 {1 V4 F蕭次長家淇:對,我們第二十七條沒有訂定……/ D) z' }  v, X; c6 W. q* a
李委員俊俋:所以包括人數的限制、委託人的部分,這些都出現問題,所以這次才會有很多委員提
. m! {  Q; n, W2 f' _5 o及這個問題。* K) |  U$ i1 t
蕭次長家淇:是,我覺得很重要。__
# m, Y- S% x6 S2 R" a4 \" E李委員俊俋:既然很重要,你們決定要怎麼改?: r( e( O6 w$ y+ Q2 v
蕭次長家淇:在委員的版本中,包括蘇委員等24 人針對第二十五條部分的提案,我們將其區分成  l6 H" O) u. h; ~  D8 e9 c
一般事項與重大事項。- A9 U! `# V# }( k
李委員俊俋:請問,一般事項與重大事項如何區分?若照我方才所提將一般平面停車場賣掉的例子! g8 p; ]$ g$ C2 X) F5 e! F* v
,係屬一般事項,還是重大事項?
( T. |3 b  s% \' f  ^  ?蕭次長家淇:重大事項。
$ v' E% s  \  m李委員俊俋:其區分是由誰來認定?
7 J' e0 [, a2 t  }$ Z5 u8 @3 o蕭次長家淇:我們裡面有規定,重大事項分成4 部分:1 是規約的訂定,2 是公寓大廈的重大修繕
- n% h; k# G- T: z" F: i+ b,3 是住戶的強制遷移,4 是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事項,這部分就會把車位部分包括在裡面。
; `* w% I( _) u# q, F8 G  C李委員俊俋:我要提醒你的是,法律總有規定得不完善之處,就像原來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這個9 R% R: S/ z* n3 C9 ^( @6 c
問題將層出不窮,譬如,我今天討論停車場的部分,停車場如果只賣一半,這算不算是重大事項5 Y" |: o3 T: X7 y6 Z* ]
?所以這個問題
( N" {" ?* T5 ~) }' @8 Q7 w, Q% A) z% j% ]6 I$ O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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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委員蘇震清等24 人提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版本:
8 O/ F  t+ y1 t$ d- e: H/ t! Y, V8 w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開及決議整體運作機制,本部送行政院審查版本,自本條例第二5 l7 }' E7 ?+ P) c- a+ k0 M* E4 S: j
十五條至第三十二條已有整體性檢討,包括一般事項與重大事項之開會與決議門檻不同,且就同
/ l0 k& z) F6 L( n6 N) L一議案重新召會排除重大事項之適用,以避免少數人藉由連署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低門檻; \' l8 e' I, @+ h9 b5 z8 ?
決議重大事項。$ C2 s+ S, ?7 v; p7 ]5 j
蕭次長家淇:重大事項。+ `9 q# s; N; q+ d1 _3 X" N% @: w
李委員俊俋:其區分是由誰來認定?
/ t4 A7 ]  `) s6 M1 G蕭次長家淇:我們裡面有規定,重大事項分成4 部分:1 是規約的訂定,2 是公寓大廈的重大修繕& ]: y2 G  @. D
,3 是住戶的強制遷移,4 是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事項,這部分就會把車位部分包括在裡面。5 j% m, @' {1 g* [. k
李委員俊俋:我要提醒你的是,法律總有規定得不完善之處,就像原來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這個
9 {' h% b5 o& F% t0 z( @問題將層出不窮,譬如,我今天討論停車場的部分,停車場如果只賣一半,這算不算是重大事項' u3 }1 g1 e2 \7 N1 U
?所以這個問題其實非常嚴重。% X9 g2 d4 {1 m.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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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社區長治久安,最重要的就是,避免少數人藉由連署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低門檻決議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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