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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 每晚享受兩種氣味 瀝青 & 臭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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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0-7-9 13:02:28 |顯示全部樓層
打1999檢舉就對了,還有要記得問清楚案號,並請他們回覆辦理結果,如果沒有依法驅逐,這是可以再往上申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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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0-7-22 14:24:03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7-22 14:33 編輯
我身住都市數十載
近年搬住北大特區中
奈,這個地區與台北市同樣缺乏鄉鎮中之熱情
以上評論人等,皆屬冷血無情之類園 發表於 2010-7-21 21:21


  檢舉違法不等於冷血無情,而且看「愛北大」就知道,北大特區的居民其實很熱情,只是對公共環境,多了一份愛護,這應該是熱心,不算無情吧!

  另外,該攤車有許多問題,分述如下:

  1. 該攤車佔據人行道,侵占行人路權,已違法在先,這不是有沒有人受到影響的問題,而是根本就違法了。
  2. 該攤車是攤販,應該沒有營利登記,所以有逃漏稅的嫌疑;居民檢舉他,其實是幫助導引它合法化,否則,其他乖乖租店面、乖乖繳稅的商家,情何以堪?
  3. 該攤車賣的食物若味道很重,那可能真的會影響周圍住戶的生活環境,這於法確實可以檢舉;當你說大家不同情他,不了解他同時,他又是否為周圍住戶想過?又為北大特區的環境付出些什麼呢?

  如果他賣的東西好吃,我是建議他可以到夜市租攤位,至少那是一個合法途徑,而不是侵占人行道,影響周圍住戶權益,最後甚至遭到驅逐跟罰款,人財兩失,因小失大,不是更可惜嗎?

  台灣人喜歡講「情理法」,但我不認同,北大特區是台灣難尋的優良生活環境,也因此,更需要居民加倍愛護、注意,不然再過數年,當藝術大道變成北大夜市,當大學路人行道擺滿小吃、衣服攤位,這樣的生活環境,還是大家現在喜愛的北大特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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