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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 到底是誰一直要把殯葬特區搬入三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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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4 20:05:42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6-1-14 20:07 編輯

個人認為重點不在「誰」,對於嫌惡設施,通常是A地人民想放B,B地人民想放A,政府不可能討好所有人,也勢必要提出解決方案。問題是透過怎樣的程序和方法做決策?這過程是否符合公正公開透明?政策是不是讓整體最適化的結果?

知道這議題當時,剛搬到北大不久。我和鄰居到新北市府拜訪承辦人,看了被引以為選擇依據的研究報告,發現內容諸多問題。但當我將問題提出,承辦人說:「講那麼多,你們都是怕房子跌價而已」以及「政府決定要做,不管花幾年的時間都會做成」我說:「我所留的個人資料都是真的,你可以查查看我家板橋房子還沒賣,板橋殯葬區遷走,我總房價只會漲。如果只是怕房價跌,我不用來這裡。」

就我自己而言,抗議這件事,重點不是因為哪裡獲利哪裡損失;也因為不是「誰」想/決定這麼做;而是抗議一種「便宜行事」、只求最簡單,或是對行政單位最方便的行政態度。假如默許了這樣的方式,那麼誰知道哪天會是誰被「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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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柚子 + 1 當天對談確實如此,我可以作證。.
雲淡風也清 + 2 感謝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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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6-1-14 23:34:34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6-1-15 00:36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4 22:44
說起來簡單, 做起來卻是萬分困難....你如何斷定政府是便宜行是呢?   

看看整個新北市, 哪個地方是離市 ...


我不知道殯葬特區的研究報告您看過沒有?但我看了,不只看過一次兩次,而是從研究假設方法樣本都去了解,我也打電話、寫信跟計畫主持人請教:連AHP模型因子獨立的研究假設都不合,怎能導入方法和得出結論?
我拜訪過研究中居民同意的里,里民說他們簽的是會議出席表不是同意。地主同意的只有該公司,卻被評為地主高度同意,得分領先另一個公有地。
我多次拜訪承辦人和民政局,是抗議活動中第一個去看報告的人,也是看過不同版的人。
還有一些基於保護當事人,我不能說的相關人發言和意見。
基於這些,我認為有便宜行事的態度,所以我抗議。我不知道別人怎樣,但我抗議重點從來不是因為「誰」。如果抱持這種態度來看政府政策,難有理性討論空間。
就像我開頭說的,嫌惡設施設置,不可能討好所有人,但我希望是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進行,倘若過程經得起檢驗,我會在市府看完報告後摸摸鼻子就走。但因為看到諸多問題,才會申請資訊公開,檢視內容。您查一下,應該都還找得到當時內容。
您問要叫新北市民跑那麼遠嗎?當時專家建議最佳辦法就是分散設置,減低對單一地區的衝擊,大家都很近,也不用害怕,就是人生一部分。但當時計畫結論卻是集中在三峽設一個業務範圍要服務整個桃園以北的超大園區。如果新北市人跑石門(您的舉例)很遠,那麼石門跑三峽不遠嗎?當時資料連一個人數加權的距離估算都沒有,交通局評估三峽交通為不及格的F級,卻在計分表中被評為良好,種種政府部門資料不符的細節很多,就不ㄧㄧ詳述。
看得出來您對選舉議題非常注意,所以我一併報告,原本回應這篇只是希望殯葬特區的設置回歸政策討論,而不是在選前變成著重「誰」在任。因為行政是有延續性的,一如承辦人所說,花十年二十年都會做成。難道不同人上任,就不必用同樣標準去檢視?我不這樣認為!任何政黨或政治人物都是為人民服務的,他們不是神,是會犯錯/大意的凡人,讓他們走下神壇,才會有就事論事、攜手前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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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8806 + 3 感謝有您~
歸真 + 3 感謝rainbow
max1130 + 2 就是要這樣!
podzol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小柚子 + 1 當天我們要求陳科長依據政府公開法公開選址.
winsimon + 2 就是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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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10:59:5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6-1-15 11:37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1-15 01:40
你把陳情意見,還有市政府回復的意見併列吧!


請多利用站內搜尋功能,所有陳情意見、回函、對方沒說不願意公開的電話或會面內容、市府的選址報告、聯盟名義列出的意見、我個人名義發出的意見⋯⋯全都可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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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11:08:33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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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哥 發表於 2016-1-15 01:45
當課綱微調比照民進黨作法,不公布委員名單,被批評黑箱作業,所以不要只一句為保護當事人就可以交待的。 ...


1.別說我答應保護的當事人,即使是承辦人員有時因為一時情緒留下的話柄,只要承辦人說不願我公開在網路,我就沒公開過(這當時同行的小柚子可作證)。我雖然因為對政策意見不同而抗議,心中亦是有情理法的尺度的。
2.作為平凡的老百姓,您要我比照政府單位公開,請您找好法規,到法院去具狀,作為守法的善良公民,若法律判定我必須出賣為居民抗議活動冒險的人否則就是違法,那時您再來跟我談公開。

3.所有可公開資料,早就可以佐證選址過程有瑕疵。還是那句話,請站內搜尋了解後再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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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baseball2002 + 1 感謝有您~
小柚子 + 1 正解。我是證人,當天我在場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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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11:14:03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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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5 09:08
我沒在政治化跟你談此問題...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不知是誰把這問題泛政治化,   
在這時期要點出"朱 ...


ㄜ⋯⋯我最後一段就是說明我為什麼會回覆樓主的這篇文章,就是希望不要講政策討論和「誰」執政扯在一起。每天看各位在其他文章來來去去的很有感觸,大概是想睡時感觸的太多了,不好意思啊~
Ps.剛剛仔細檢查過,我沒有用到任何顏色語詞和姓氏語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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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12:29:49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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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哥 發表於 2016-1-15 12:06
第一項就如課程黑箱,當初就是兩黨執政時期都考量不能公開委員名單的原因。
其他的我不願以是真是假做結 ...


請問我哪一句發言無所本?願聞其詳?
選址報告內容後來都已經公開   可以上網下載
我對已公開內容提出的想法站內搜尋都找得到
陳情書信和意見  公文回函我都交給當時的聯盟  可以公開的早就都公開在網路上
根據已公開資料早就可以說明選址過程的瑕疵

我的電話通聯記錄  信件通通可以接受司法調查
每一次到新北市府的拜訪都有不同的鄰居陪同可當證人
您以為當時新北市府沒有關注愛北大論壇發言嗎?  
不是這樣的   負責人都還可以說出哪一段他有意見  還問我暱稱是什麼  我也回答了
我的拜訪和陳情  必須提供姓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地址 e-mail等詳細個資
不是躲在電腦後的發想

倒是冒昧請問  您到底搜尋過資料並且仔細閱讀了沒?

另外  課綱議題您在其他文章和其他網友討論得很熱烈  建議不妨移回去該主題
在這邊點我回覆  和您對話的網友不見得會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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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baseball2002 + 1 感恩您~
小柚子 + 1 我們不是反政府,而是反對錯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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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zol 發表於 2016-1-15 12:32
現在往火葬場有幾條動線
1.三峽交流道下復興路接介壽路
2.土城方向走中央路或環河路

是的,在規劃當中龍埔路聯外道路、三鶯二橋、樹林交流道以及不知何時才會出現的三鶯線都是作為這超大殯葬特區的交通紓解方式,正因為這樣廠商才有信心建設出業務涵蓋整個桃園以北的超大殯葬園區。倘若當時我們沉默,就讓計畫這樣開工下去,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真的覺得交通沒影響?就我的想法而言,我覺得影響還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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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6-1-15 13:35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1-15 13:17
第一,我不知道為何這個議題,還沒定案的議題,突然在選前來個舊案新炒?
第二,我不願意在這裏認定事實 ...


1.這個版面不是我開的
2.如果連您都不知道您的問題是什麼,那一直點我回覆是要我回答甚麼?
3.課綱微調是您和別人在其他地方的對話,一直要我在這個不相干的主題和您討論,我基於禮貌建議您回去相關主題找和您對談的網友,不是每個人都需要陪您歪樓吧?還有,拿我這普通老百姓和政府一樣標準看待要求公開資訊來源,不知道您是小看政府單位的職責還是太看得起我了!
4.每個公民都可以參與公共事務,如果這個主題您很關心,就勇敢地參與下去,您想要的資料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寫封公文或打個電話到1999,只要於法有據就可以得到政府單位的資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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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13:52:22 |顯示全部樓層
Caelian 發表於 2016-1-15 12:00
我娘家離二殯也很近  附近還有福德坑
去市中心 常常需要經過 遇到大人物 還會交通打結
不過 我挺習以為常   ...

當時的承辦人員雖然選址在三峽和我想法有出入,但我必須說他對生命園區規劃是有想法和使命感的,只是我感覺他還有些矛盾啦…….一方面覺得應該移風易俗,效法日本那樣,將火化等設施分散設置在鄉鎮公所或大樓內,讓人民完全感覺不到有差異,生活干擾程度和交通成本最小;另一方面又想在三峽蓋一個最完善、最氣派、最優美的生命園區。還分享了一些其他國家冰凍碎裂(忘記專有名詞是啥)技術、樹葬、海葬…..等方式和願景。
設在哪都會有人反對,這場抗議的主體包含三峽、土城、樹林的居民,這個主體有基於各種原因加入的,公共事務本來就會有不同的意見,不管是因為環評、交通、噪音或是剛好家就住在旁邊而反對,人人都有權利提出,就如贊成者也有權利抨擊這場抗議一樣。
問題是,不可能討好所有人的政府,必須拿出一套嚴謹的準則,說明這樣做是最佳方法。如您所說,您在意的是環評問題,倘若環評方面讓您覺得沒有疑慮,您就不會反對。我在意的是交通問題,如果政府可以說服我集中設置在交通狀況評定為F級的地點,會比報告所說分散設置的交通衝擊小且距離短;利用三鶯二橋、聯外道路、樹林交流道和三鶯線可以拿掉集中設置對交通衝擊的憂慮,那我也沒多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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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_ching + 2 我怕噪音,很難取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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