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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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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每日一信 讓違法夜市遠離」網路陳情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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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2-4-26 23:53:13 |顯示全部樓層
案號1010426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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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2-4-27 17:32:06 |顯示全部樓層
累積第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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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9 22:46:19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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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30 15:21:33 |顯示全部樓層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30 14:50
新增範本(十二),聽說市府還是打算包庇業者,而且我們部分里長跟議員,竟然沒有為我們居民出頭,反而反過 ...

聽說市府還是打算包庇業者,而且我們部分里長跟議員,竟然沒有為我們居民出頭,反而反過來建議政府輔導「違法」業者合法經營,太過分了!

+1
不能勝任為居民發聲,我不知道選他們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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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0:47:14 |顯示全部樓層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 08:43
昨天的會議裡
業者說她們裡面有"兩百四十幾攤"
所以海大還低估了租金收入

最扯的是,主席問樹林區公所人員,取締拍照違法狀況,但承辦人居然東拉西扯,要求政府輔導攤商合法。

明明樹林區公所是執法取締單位,我不知道該承辦人是基於甚麼權限與立場,要求政府輔導攤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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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1:03:18 |顯示全部樓層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 10:57
區公所回電說   對於攤販  他們找不到罰則可以開罰

城鄉局要求區公所提供拍照認定違法攤商營業狀況,明確向區公所表示,機關用地就是不能作為攤販使用,我不懂區公所不但不處理,還東拉西扯包庇攤商要求政府輔導合法,他們是基於甚麼立場與權限?!

找他的主管抗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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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 13:29:01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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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9 15:38:33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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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7 14:27:33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6-7 14:37 編輯

有拆除準備新進度囉~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致市長信箱陳情本市樹林區大義路學勤路口旁機關用地設立非經合法登記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北大幸福夜市),因涉及多個機關,經統籌彙整,在此向您一併說明:

有關違規使用及整地疑似擴建之處理內容如下:「北大美食廣場」設置地點為現行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之機關用地;於該用地上從事商業行為,已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本府城鄉發展局業依101年4月30日召開之「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設置夜市相關問題研商會議」結論,以101年5月2日北城開字第1011692502號函請違規人限期改善;如屆時未改善,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及「新北市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予以裁處。另案址緊鄰之私有土地(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63、63-1地號)位屬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範圍內住宅區,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10規定,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如有違規事實,將依稽查紀錄及現場照片查處。(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賴振昇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7032。)

另該「北大幸福夜市」為非經合法登記設立之攤販臨時集中場,樹林區公所已於4月16及5月1、4、7、14、21、31日於現場採証,並將資料檢送相關單位;業者進行整地擴建案址旁住宅用地一事,亦於101年5月11日、21、23、31日至現場拍照報知相關業管機關,本府經發局業以101年6月4日北經公字第1011837982號函請公所持續積極勘查現況並報知業管機關,並將資料檢送權責單位。(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經建課勾貴英02-26812106 分機 2611)

「北大幸福夜市」整地疑似於該廣場附近增設停車場案,倘業者向本府申請作臨時路外停車場使用,該停車場設置計畫需俟本府各相關單位審核通過,並領得本府核發之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收費營業。若違反上述規定者,將依停車場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章法筑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6847)

經本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查察案址旁新的空地搭設新的圍籬,業以新北拆認一字第1013090259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A類1組)在案,並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按序排拆。後續有關拆除事宜請電洽(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拆除組錢先生,聯絡電話02-29544213轉313;認定一組莊先生02-29544213 分機 225)

有關交通、噪音、環境等污染之處理內容如下: 有關「北大幸福美食廣場」開幕後,常有機車騎士於人行道違規騎乘及違規停車一事,查本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於該美食廣場開幕以來,即由所轄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於其營業時間派員前往取締違規停車,然囿於警力有限,尚須顧及轄內其他治安及交通狀況,無法全時段執行。本案已督飭所轄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停車及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行政組 聯絡電話:02-26872911 警用2573 承辦人:巡官 陳世。)

本府環保局目前於案址營業時段101年5月28日(21時30分)派員前往學勤路稽查,於該路段沿線巡查未發現有烤香腸攤販造成油煙空污惡臭之情事,本案已錄案列管,將不定期派員前往稽查,避免污染;另於101年5月30日(19時40分)周遭巡查,未發現店家排放廢水污染之情事。本案將加強巡查取締,避免污染。倘臺端再發現污染之情事,可撥打本局公害陳情專線反映(電話:2288-2327),俾利派員前往。(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第一股鄒永忠02-26874446、賴明順02-29911036 分機 86)

如您對於上述說明有更進一步了解之需求,亦可電洽各單位承辦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更詳盡之說明。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陳莉菁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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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ed + 1 感謝,所以那些圍籬被認定是違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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