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原來社區公設還沒點交啊?

2013-06-18 18:07 · 樓主
有啥問題嗎?
有任何人知道內情可以分享一下嗎?
2013-07-08 11:16 · 2樓
社區車道遙控器,最近有舊遙控器突然失靈的狀況, (這是我昨晚去櫃檯詢問之後,新秘書跟我說的....)

以下是我跟向我租車位的先生的一些對話:

承租戶:
我剛去問櫃檯說遙控起很久前就換了,要更改頻率要檢測費50還要等2個月才會寄來,
物管主任跟我說見意直接買一個500.

我: 頻率換了也得幫我設定阿 怎麼會是叫我買一個新的 真是奇怪

承租戶:好像是總幹事.他是說遙控器已經換樣式了.舊的都沒辦法務管他門設定.現在新樣式她們才能自己設定.所以廠商已經換了.才要寄回原廠.那現在該怎麼處理?謝謝

我: 那就寄回去處理 我會去找總幹事把事情問清楚

我昨天特地回樂活郡一趟去櫃檯詢問,總幹事休假到禮拜三,為我解答的是一個五月份新來的秘書,
結果她說因為只有另一位祕書會設定,要等週一另一個秘書來再幫忙檢測,其他的事她也是一概不清楚,要等禮拜一.

小小的心得:
1. 我覺得人員流動是無可避免,但可能要確實做好一些事務的交接.

2. 我手上另一個work的遙控器也是舊的,但卻可以設定,
所以不管事總幹事還是秘書的回答都讓我覺得好像不太合邏輯.
檢測完確認無法設定了,送原廠檢測也確定無法設定了,才建議如果有趕時間的話,我再買遙控器才比較合理吧?

3. 我自己把東西弄壞了,自己買一個新的,我覺得這是合理的.
但現在說因為廠商換了,所以東西不保固了? 為何檢測還要收費用50塊? 寄回去台中的公司竟然要兩個月?
像這樣的事情,應該有公告吧? 我似乎可以找祕書問到才對? 怎麼會一律不清楚呢?

平常沒住在社區裡面,很多事情變成如果沒看到公告或是像這樣遇到新舊秘書交接,
就變成沒人知道前因後果了,到底誰才會知道呢? 哈哈...
2013-07-08 15:58 · 3樓
didy 發表於 2013-7-8 11:16
社區車道遙控器,最近有舊遙控器突然失靈的狀況, (這是我昨晚去櫃檯詢問之後,新秘書跟我說的....)

以下是我 ...


結果秘書幫我換了電池&重新設定之後,居然也就修好了~ 感謝千琦~
2013-07-09 10:01 · 4樓
didy 發表於 2013-7-8 15:58
結果秘書幫我換了電池&重新設定之後,居然也就修好了~ 感謝千琦~


我是搞丟一個....
害我五百元飛了 =_=
2013-07-09 10:04 · 5樓
回到本文
建商未點交項目,其實公告也沒說清楚....
看來可能要去櫃台翻閱明細(如果有的話....)

不知道包不包括中庭地上的藍色LED燈,我原本為沒開....但我女兒跟我說有一兩個地方有亮一兩顆...
看來就「整組壞掉」......

不管如何,我認為這個還是需要修復啊....
依據破窗理論,惟有維持所有功能應有的運作,才能維持價值.....
房價也好....居住品質也好....社區品質也好.....
這才是我們繳交管理費的目的啊.....
2013-07-09 10:49 · 6樓
🔧 本帖最後由 sam719 於 2013-7-9 11:04 編輯


zipsky 發表於 2013-7-9 10:04
回到本文
建商未點交項目,其實公告也沒說清楚....
看來可能要去櫃台翻閱明細(如果有的話....)


建商未點交項目,其實公告也沒說清楚....
看來可能要去櫃台翻閱明細(如果有的話....)

希望你可以拿的到
總幹事推三阻四的不給住戶
因有住戶被北大保全前總幹事告
住戶需要未點交項目表
但這位總幹事
威風很大
直接說 : 那你請法院發公文來.他才給
真是要笑掉我的大牙了
請來看門的保全
居然欺負到老闆頭上了

至於公設未何沒點交
當了2年的主委許月桂(現在當副主委)和北大保全最清楚
他們配合了將近3年了..............
2013-07-09 11:28 · 7樓
🔧 本帖最後由 zipsky 於 2013-7-9 11:30 編輯


sam719 發表於 2013-7-9 10:49
建商未點交項目,其實公告也沒說清楚....
看來可能要去櫃台翻閱明細(如果有的話....)



我相信大家都是盡責和想要做事的人....
既然做事,當然就要講求符合規範和制度....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自然身為住戶當然可以調閱之前討論的項目、內容及附件。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沒取得,我也可以輕易跟政府相關單位取得,但總幹事何苦要被人家誤會呢?對吧。違反常理啊....

備註:
所謂利害關係人係指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人(參閱民事訴訟法第二章第三節訴訟參加及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條),條例雖未對利害關係人予以定義,然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均應屬利害關係人(參閱附件)。來函所述區分所有權人之配偶依條例第三條之定義,其應為住戶,依前開說明其亦屬利害關係人,故得依前揭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請求閱覽或影印。


這本來就是管委會的「法定義務」,我們當然也要相信所有參與社區事務的鄰居,絕對也是為了大家謀福利和保障權益。
要不然違反下述罰則,罰錢事小,名聲事大啊!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未善盡督促第十七條所定住戶投保責任保險之義務者。
二、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第二十二條所定促請改善或訴請法院強制遷離或強制出讓該區分所有權之職務者。
三、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者。
四、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五款至第十二款所定之職務,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

2013-07-09 13:54 · 8樓
didy 發表於 2013-7-8 15:58
結果秘書幫我換了電池&重新設定之後,居然也就修好了~ 感謝千琦~


要怎麼設定阿!!

之前有買一個遙控器500大洋弄丟了(不太想再買了!!)

如果舊的可以設定,那就太好啦....

教教大家~~

2013-07-09 14:10 · 9樓
tennisboy0620 發表於 2013-7-9 13:54
要怎麼設定阿!!

之前有買一個遙控器500大洋弄丟了(不太想再買了!!)


先麻煩櫃台秘書幫你檢測吧...看你運氣好不好....

1. 如果只是設定的頻率跑掉,櫃台秘書可以幫你設定.

2. 如果設定無效好像就要送原廠==>這就會變成我前面寫的落落長的那一堆,
送原廠檢測就要50塊檢測費, 然後還不確定會不會修好哦...
如果能修好,來回也是聽說會號到兩個月;
如果廠商跟你說修不好,他還會叫你花500買一個新的.
2013-07-09 20:25 · 10樓
請問大家在版上討論~物管中心或是管委會看得到嗎?我們是否要到櫃檯反應呢?
2013-07-10 00:04 · 11樓
寶貝寶貝 發表於 2013-7-9 20:25
請問大家在版上討論~物管中心或是管委會看得到嗎?我們是否要到櫃檯反應呢? ...


當然要再去櫃檯反應囉~
這邊算是「私下」住戶聊天...
{:3_52:}
2013-07-10 10:21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寶貝寶貝 於 2013-7-10 10:25 編輯


看了以上大家的發言~我個人感覺~物管是用住戶的管理費聘雇的~委員會也是代表大家的辛苦職務
所以物管應該是適時協助各位住戶在社區生活更為便利,搭起管委會以及住戶上下一條心,使相處更為融洽,

雖然我不知道物管遭受什麼打擊,但是一個要對住戶提告的物管,問題無法及時幫住戶排除的物管,難道我們真要花錢找罪受嗎?雖然我們社區都是用滿意度調查來決定續約與否,但是我衷心希望委員會可以用公開招標的方式,看看別家物業公司對於社區的規劃,也有個比較良性的比較,相信對社區一定會有正向的幫助!!

或許物管公司有幫社區做了不少事情,但是我看了這篇言論有點覺得[花錢找罪受],希望真相不是像我說的這樣,如有得罪之處請多包涵!!
2013-07-10 10:35 · 13樓
寶貝寶貝 發表於 2013-7-9 20:25
請問大家在版上討論~物管中心或是管委會看得到嗎?我們是否要到櫃檯反應呢? ...



根據我手邊有的資料, 目前大概有78位提出申請加本社團,
有63位提供居住的棟號通過申請,可以自由瀏覽這個家族版,

如果以社區住戶4xx戶來說,比例上可能還是低了點,因為大概只佔住戶的20%左右,
至目前截稿為止, 我們的管委會和物管應該是不會&也還未能看本社團的,
或者其實有,但我不知道他(她)就是:)

所以這個社團目前為止是處於純聊天或是住戶們可以交下狀況的地方而已,

未來走向會如何, 其實要看大家的意思,
如果有越來越多的住戶在使用討論, 我想這個社團說話的份量就會越重吧,
但要管委會和物管重視這裡所發表的言論,可能需要大家的努力:)


2013-07-10 10:58 · 14樓
didy 發表於 2013-7-10 10:35
根據我手邊有的資料, 目前大概有78位提出申請加本社團,
有63位提供居住的棟號通過申請,可以自由瀏覽這 ...


或許吧~我只是講出我的心聲~至少我的心情是這樣子的
2013-07-10 11:42 · 15樓
寶貝寶貝 發表於 2013-7-10 10:58
或許吧~我只是講出我的心聲~至少我的心情是這樣子的



其實有個管道大家聊聊天也不錯, 有好康可以糾團, 有甚麼困難也可以提出來大家互相交流也不賴,

我曾經想過我們社區是否能夠讓一些公告在這裡電子化,不過很現實的一點是我也面臨一些困難:

1.愛北大不是樂活郡官網,didy也不是住戶認可的管理者!!!
這裡不是樂活郡官網是事實,所謂官網似乎是住戶全部都要上線能夠討論

聽說
以前有設過,設好後在每個住戶信箱裡發通知,並且給予每戶帳號及原始密碼
那官網大概三個月就短命葛屁了...理由就是後面,管理者的問題
沒理由找住戶無償又要付出時間管理...再者請秘書管理,人員交替又會出問題

2. 我們三年來的管委會, 是否也認同這個想法? 如果委員當中有人認同就會有人推.

要讓這個社團發揮實質上的效果,
可能需要再區分權人大會提出來,且住戶的一定比例通過,
才有可能讓這裡寫的東西是管委會或是物管會看會反饋的,

也別太灰心, 大家可以一起努力看看, 或許我們都不是管委, 但願意幫忙做點甚麼, 且對大多數住戶都是有幫助的,
我想管委也不會拒絕, 大家也都樂見其成吧?:)


2013-07-10 14:37 · 16樓
其實可以建議委員會能否把公告以及會議記錄放在家族網,這樣可以讓有些沒看布告欄的鄰居們可以在線上看看社區的大小事,這樣大家對社區的凝聚力應該會更好吧
2013-07-10 15:38 · 17樓
寶貝寶貝 發表於 2013-7-10 14:37
其實可以建議委員會能否把公告以及會議記錄放在家族網,這樣可以讓有些沒看布告欄的鄰居們可以在線上看看社 ...


這個我有做, 我5/5去櫃檯填寫了住戶建議,

五月份管委會開完後,我看會議記錄沒有討論, 所以我去櫃檯問了物管主任,
他說例會議題太多,無暇討論,六月議題比較空,到時候再列入討論.

六月份管委會例會開完了, 我看會議記錄也是沒有提到,不過我那天回去,聽說物管主任休假到周三,

以目前來說,這不在北大物業和我們簽約的祕書的工作內容的範圍裡,
其實我是想說問問大家的意見,或是連署,看能不能請秘書將不涉及隱私的公告貼在板上.
ex: 要修剪花木, 要洗水塔, 電梯要保養....,etc

不過要請秘書做這件事,總是需要民意基礎,不然大家都要求物管做這個做那個,可能會應付不來吧....
2013-07-10 21:25 · 18樓
其實didy真的很熱心...
但也許我們可以「做小一點」
所謂的社群,就是「分享情報」
一點一滴的分享,大家都貢獻一點,就可以變成資料流
大家凝聚在一起,總之必要的時候,大家還可以互相支援和幫忙

就算只有這邊的住戶連署一些意見,我想就算物管和管委會也不能裝瞎,不是嗎?

大家就樂觀一點囉~
2013-07-11 10:30 · 19樓
我回一下有關點交的問好了...
但純粹是我個人的回應~和其他人員無關

建商在蓋房子時,要到新北市去申請,此時會壓一筆金額在市府
這金額不小,是合約上總工款的幾%...建築法規裡有~
只要完售且點交完畢,就可以退下這款,一部份撥給社區公款用,一部份則退返給建商
還沒點交,代表這筆錢還沒有被動用...新搬進來的鄰居要開心這點嗎.哈~

同建商世界公園的點交方式很單純,就住戶間派員和建商點交,很快速
他們幾年前早就點交完畢,這方式很冒險,但他們也賭對了...這些沒有什麼重大的事發生
(點交後才發生重大的安全設備疏失,建商可是不會理的,或是賭他們理不理...)

我們則是有委託專業的公司代理,目前大概程序也走的差不多了...
我相信住戶們仍希望儘快解決處理,點交完畢...

至於樓主說的led燈泡問題,我和點交無關,那只是小東西,自己換換就ok~
樓梯間的燈泡都換過幾輪了,難道每一顆都要建商來負責嗎?
把這件事當做買車來看...車子雖有保固,但你會為了一顆車燈不亮去找原廠嗎?(何況都用了幾年了)
但若是引擎或是其他車體重大疏失,你放心...同一批車主(所有鄰居)都會陪你去找車廠抗議的~
2013-07-11 11:06 · 20樓
zipsky 發表於 2013-7-10 21:25
其實didy真的很熱心...
但也許我們可以「做小一點」
所謂的社群,就是「分享情報」



這樣說吧,會不會用網路,首先和生活習慣以及人口型態有很大的關係,
再來要看我們社區, 使用網路且關心社區事務的人口組成比例.

社區熱心的人其實很多,很多人在幫忙給意見和整理東西哦,

剛開始出來接版主其實也只是因為那時候版上有人在吵架, 也不能說吵架啦,就是語氣比較尖銳一點,
那時候樂活郡版還是公開社團, 很多別的建案的朋友會很好奇來問是真的嗎?
其實我也不知道究竟事情的真相是甚麼?

所以後來就把社團改成封閉式社團, 重新整理社團成員,
只有提供您住哪棟哪樓的人才可以加入,
其實只是大概確認各位是不是真的住這邊而已,不會真的去給各位作家庭訪問啦:p

初衷是希望這裡成為捨區真正居民可以比較方便討論事情,分享情報的地方,
所以大家會看到社團公告第一篇就是請大家要注意自己的言論,
請勿涉及人身攻擊,客觀一點的討論事情.

不過呢, 我是這麼想的, 管委會的成員畢竟都是自願出來的社區住戶, 且無給職,
應該是要感謝一下他們的辛苦,不管做得好不好,
因為好不好是很主觀的,每個人看事情的重點可能不太依樣,
但起碼從我買這裡的三年來,看起來日常生活都是正常運作,
起碼電燈壞了有人換,電梯有人維護,水塔有人洗,花圃有人修剪,過年還有請人清洗外牆,節日有小活動,
我個人是覺得有80分的水準了.

管委也不是神,哪有人甚麼都精通,
所以才想說能做事的人即使沒時間出來當管委,也可以share自己的專長,幫忙做點事情:)

經營一個社區,事情應該很多吧,只靠物管和管委會,可能不太夠吧,
而且很多可能需要有點法律專長之類的, 歡迎大家提出來討論,
多聽聽不同觀點的聲音總是好的.

但還是希望大家以建議代替批評, 畢竟,我們不是要指責別人的不好,
我們是希望他們做得更好,這樣我們才會生活的更開心啊:)

好像太囉嗦了,
其實我是打算如果管委會例會一直沒有討論到把社區公告放在版上的話,
我想在下次區分權人大會的時後提出來連署,
請秘書將蓋完章的公告scan起來,就是各位在電梯裡面看到的那些,
然後post在板上,踏出電子化的第一步:p


2013-08-06 14:31 · 21樓
evelyn0026 發表於 2013-7-11 10:30
我回一下有關點交的問好了...
但純粹是我個人的回應~和其他人員無關



我家樓頂一直的積水,以前建相商有補過,可是還是有一直在積水,這個算不算也點交範圍內呢?是不是也要建商修補好為止呢?
2013-08-06 14:32 · 22樓
didy 發表於 2013-7-10 15:38
這個我有做, 我5/5去櫃檯填寫了住戶建議,

五月份管委會開完後,我看會議記錄沒有討論, 所以我去櫃檯問了 ...


我家樓頂一直的積水,以前建相商有補過,可是還是有一直在積水,這個算不算也點交範圍內呢?是不是也要建商修補好為止呢?可是總干事說這個要等,現地等了快一年了,也沒見要給修補~~~是該怎麼辦呢?
2013-08-06 20:00 · 23樓
wendy-yeh 發表於 2013-8-6 14:32
我家樓頂一直的積水,以前建相商有補過,可是還是有一直在積水,這個算不算也點交範圍內呢?是不是也要建 ...


我大概是黑名單吧,

我會一直去反應, 看我可以用甚麼管道正式反應, 用講的被無視的話,
我就填住戶意見, 然後詢問何時會被處理? 怎麼處理?

或是請總幹事在管委會例會提出,再不行就區分權人大會,

我覺得大家都是這邊住戶, 如果真的有問題反映, 管委會或是組幹事應該要協助處理吧?
不然也可以像上次區分權人大會提出來, 如果是跟很多人都有關係的事情的話....
2013-08-07 09:53 · 24樓
didy 發表於 2013-8-6 20:00
我大概是黑名單吧,

我會一直去反應, 看我可以用甚麼管道正式反應, 用講的被無視的話,


積水的位置就只是在我家客房的屋頂,每次回台灣都會跟總干事說,總干事說這需要一個流程,沒那麼快,可是會盡量盡快處理,現在也一年了,也沒見分曉~~~唉~~~~
2013-08-07 10:54 · 25樓
wendy-yeh 發表於 2013-8-7 09:53
積水的位置就只是在我家客房的屋頂,每次回台灣都會跟總干事說,總干事說這需要一個流程,沒那麼快,可是 ...


個人感覺,不管是誰的責任歸屬,住戶的問題反應應該要優先解決吧,而不是都推給流程,就算是流程問題,也該給個完工時間,樓主寫的讓我有種申訴無門的感覺!!{:1_756:}
2013-08-07 10:55 · 26樓
didy 發表於 2013-8-6 20:00
我大概是黑名單吧,

我會一直去反應, 看我可以用甚麼管道正式反應, 用講的被無視的話,


請問我們填寫完住戶意見表後,在管委會議的時候可以到場聆聽或是詢問嗎?
這樣應該可以知道住戶的問題反應後得到怎麼樣的處哩!!
2013-08-07 13:16 · 27樓
寶貝寶貝 發表於 2013-8-7 10:55
請問我們填寫完住戶意見表後,在管委會議的時候可以到場聆聽或是詢問嗎?
這樣應該可以知道住戶的問題反應 ...


這個問題我也有問過總幹事,
請問我們所填的這個意見反映單是怎麼處理的?
我怎麼知道它被拒絕了? 還是說後續甚麼時候會處理? 處理進度怎麼樣?

我是反映過兩件事:
1. 社區中庭打球或是騎大型腳踏車
2. 社區公告是否可以波在ibeta樂活郡版上?

第一項的話其實是一直都有看到公告張貼在電梯裡面&常常也會看到物館大哥在勸導小朋友就是了,
至於第二項,基本上到目前截稿為止, 都還沒有被處理到, 總幹事是說他會在8/21的管委會例會提出來討論第二項.


至於有沒有SOP說怎麼處理這些意見反映? 基本上好像是沒有?
知道的鄰居可以出來補充一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