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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峽拖吊場連署 活動開跑了

2013-06-11 14:27 · 樓主
北大特區【三峽拖吊場】回歸【停車場】連署


緣三峽拖吊場(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大成路 150-1 號),係屬於北大特區都市計 畫「停車場用地」,由於當時週邊尚無開發案,民國(下同)93 年間由警察局交通大隊協 調交通局同意無償借用,並於 95 年 3 月規劃設置後移交三峽分局使用至今。多年來不 僅從未開放三峽、樹林及台北大學特定區(以下簡稱北大特區)居民停車使用,反而堆 放來自新北市各地區查扣的大型機具、肇事車及贓車等,嚴重破壞當地景觀並限縮居民 停車空間。


近幾年來,陸續有幾位議員曾針對該用地及三峽拖吊場佔用人行道,要求市府進行 會勘。會勘決議將進行人行道退縮工程並限期移置廢棄大型機具,且請建築師重新規劃 該地地貌。此外,曾有議員提議上開停車用地評估興建多功能運動休閒活動中心的可行 性。但沒想到居民盼了盼、等了等,等到的是今年 5 月 22 日媒體報導,未來三峽拖吊 場將合併土城、樹林拖吊場,只負責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上 開新聞真實性係經新北市政府書面確認無誤。


換言之,三峽拖吊場的大型機具不僅不會遷移,當初說要聘請建築師重新規劃的承 諾也跳票,甚至該停車場用地還要變成鄰近地區肇事車、贓車的專用保管場。如此轉變, 叫我們三峽、樹林及北大特區居民情何以堪。


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 15 條第 4 項規定,住宅區不得為汽車拖吊場 使用,究其立法意旨,係為保障住宅區之環境及安寧。查三峽拖吊場周邊皆為 高密度 住宅區,鄰近數十個社區人口估計已達 30,000 人至 50,000 人之數,實在不適合繼續借 放作為拖吊場使用,更遑論作為肇事車及贓車的保管場。


另外北大特區因近年快速發展,人口急速增加,導致停車位嚴重不足,我們提出以 下二點訴求:
一、 三峽拖吊場請遷移至其他合適地點,遠離住宅區。
二、 拖吊場現址請回歸停車場用途使用,紓解停車位不足問題。


懇請住戶一同關心此議題並至物管中心進行連署 萬分感謝!!

北大聯合自救會 & 管委會 敬邀


待物館將公告貼出後 會將連署書放於商務櫃檯 提供各位住戶簽名連署

PS: 只需簽大名 不須留任何個人資料

2013-06-11 15:51 · 2樓
這就在我們社區旁!首當其衝!這改變~會造成我們什麼困擾呢?
1,房價跌,2,髒亂生,3,吵雜聲!
2013-06-13 07:58 · 3樓
會影響到社區利益,當然要連署不落人後,愈快愈好。{:4_151:} {:4_134:}

不過今早臨出門前,問保安要連署,對方回答要9:00後等經理上班才能連署,
所以現在還在待連署中。

晚上回來若物管經理又下班了,那什麼時候才能連署啊?!
2013-06-13 16:01 · 4樓
今天去簽署了
發現大家還是留了電話
跟秘書反映 請他將表格上的電話劃掉
他說要請示經理才行
我跑去找經理
經理就說: 那就把它畫掉阿
秘書:是

挖哩勒 說不出一種很奇怪地感覺
2013-06-13 16:25 · 5樓
怪了...我給的電子檔並沒有電話此欄?

怎麼會有呢?
2013-06-13 16:47 · 6樓
剛剛下去聯署有填寫到電話號碼~
2013-06-13 18:39 · 7樓
waitai 發表於 2013-6-13 16:25
怪了...我給的電子檔並沒有電話此欄?

怎麼會有呢?


聯署書上還有戶別欄位呢
2013-06-13 21:15 · 8樓
芸媽 發表於 2013-6-13 18:39
聯署書上還有戶別欄位呢


物管中心報告

因三峽拖吊場就位於本社區旁,與社區關係重大

經6/9第九次管委會討論,社區連署活動由管委會發起

所以提案人加入的說帖並沒有一起公告

於6/30連署截止,將由管委會發文有關單位改善,不會交與其他社團處理

公告經主委批示後立即公布,連署表格同時製作完成放置於櫃檯提供住戶連署簽名

連署表格無特定格式,僅依其他社區經驗製作

依版主留言內容,本次連署僅需簽名即可

已交代櫃檯告知連署人此資訊

造成不便與疑慮請見諒

董經理敬上
2013-06-14 13:25 · 9樓
懇請住戶一同關心此議題並至物管中心進行連署 萬分感謝!!

2013-06-18 17:04 · 10樓
這一定要來連署一下的啦!
2013-06-19 11:48 · 11樓
黃志雄立委三峽拖吊場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