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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決議同意公告並連署陳情停二場回歸停車場

2013-06-10 15:58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6-15 17:55 編輯


我跟RAINBOW共同提案,因為主委提到,週五管委會我們不能向管委會說明,只能提交管委會討論表決,為了讓芳鄰有機會了解本案來龍去脈,懇請芳鄰與管委會支持連署,聯合附近社區聯名向新北市政府及議員陳情,提案連署說明,大致如下:

【三峽拖吊場】回歸【停車場】連署
  
緣三峽拖吊場(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大成路150-1號),係屬於北大特區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由於當時週邊尚無開發案,民國(下同)93年間由警察局交通大隊協調交通局同意無償借用,並於95年3月規劃設置後移交三峽分局使用至今。多年來不僅從未開放三峽、樹林及台北大學特定區(以下簡稱北大特區)居民停車使用,反而堆放來自新北市各地區查扣的大型機具、肇事車及贓車等,嚴重破壞當地景觀並限縮居民停車空間。

  近幾年來,陸續有幾位議員曾針對該用地及三峽拖吊場佔用人行道,要求市府進行會勘。會勘決議將進行人行道退縮工程並限期移置廢棄大型機具,且請建築師重新規劃該地地貌。此外,曾有議員提議上開停車用地評估興建多功能運動休閒活動中心的可行性。但沒想到居民盼了盼、等了等,等到的是今年5月22日媒體報導,未來三峽拖吊場將合併土城、樹林拖吊場,負責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上開新聞真實性係經新北市政府書面確認無誤。

  換言之,三峽拖吊場的大型機具不僅不會遷移,當初說要聘請建築師重新規劃的承諾也跳票,甚至該停車場用地還要變成鄰近地區肇事車、贓車的專用保管場。如此轉變,叫我們三峽、樹林及北大特區居民情何以堪。

  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4項規定,住宅區不得為汽車拖吊場使用,究其立法意旨,係為保障住宅區之環境及安寧。查三峽拖吊場周邊皆為 高密度住宅區,鄰近數十個社區人口估計已達30,000人至50,000人之數,實在不適合繼續借放作為拖吊場使用,更遑論作為肇事車及贓車的保管場。

  另外北大特區因近年快速發展,人口急速增加,導致停車位嚴重不足,我們提出以下二點訴求:
一、 三峽拖吊場請遷移至其他合適地點,遠離住宅區。
二、 拖吊場現址請回歸停車場用途使用,紓解停車位不足問題。

已書面提報,請總幹事列入議案,本週五管委會將討論本案是否公告及開放在物館中心連署,懇請芳鄰共同關心,感謝
2013-06-10 16:23 · 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6-13 13:30 編輯


1.這連署陳情活動,是聯合附近管委會向新北市政府及議員陳情,單純關懷與你我切身關係社區週邊環境,與政治活動無涉,更非林富子里長發起,請勿過度解讀,否則再大的熱情,都會被澆熄。
詳參北大聯合自救會發言: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98379&pid=1190680&fromuid=3305

除了翡冷翠尚未決議通過聯名陳情與連署,附近社區,包括紫京城.麗寶世紀館.國際館.心六藝.上善若水.臻善美.當代CITY.北美館.樂活郡.中悅管委會力挺,決議聯名陳情並進行社區連署(紫京城主委表示,將於6/19正式在遠雄八大社區主委聯誼會提請討論,尋求其他遠雄社區聯名共同支持,已列入與住戶會議記錄,要求總幹事草擬提案)。

2.拖吊場從民國99年,洪佳君議員與民有約,紫京城管委會就不斷向議員陳情,希望解決,迄今不只沒有解決,反而要擴大成為鄰近地區肇事車及事故車堆集保管場。


洪佳君議員與民有約會議重點:

▓99/07/15有約會議重點:
紫京城委員提及該社區後方拖吊停車場景觀雜亂的問題,委員的想法是宜先讓視野景觀不礙眼,例如促請政府做好圍欄的美化工作;另外,委員服務處會正式行文請縣府尋找看看有無其他遠離市區適當的遷移點可資利用,並請評估現場作為停車場用地的必要性,若無必要,則改為興建多功能運動休閒活動中心的可行性(當然社區需要的公用會議場所、圖書館等也可以納進來一併規劃),如評估結果可行,委員會朝此方向努力促成。

▓99/10/07有約會議重點:
1.今日洪議員邀請縣府交通局、縣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樹林市公所三個單位前來參加大成路三峽拖吊場佔用人行道究應如何處理的協調會(99/09/30有約會議第1點c項後續)。
2.該坐落土地是縣府交通局借給縣警局三峽分局作為拖吊場之用,自95年3月起租期6年,之後,目前尚無規劃,應如何發揮土地最大利用價值,洪議員已和蔡副縣長及相關部門協洽中

▓100/06/09有約會議重點
3.三峽分局說明:
(1)本拖吊場為交通局停車場預定地,93年間由警局交通隊協調交通局同意無償借用,並於95年3月規劃設置後移交三峽分局使用至今。
(5)三峽分局今年另行文各查扣分局(新莊、蘆洲、汐止、金山)積極辦理清查案情進度予與適當處置,並請示檢察官可否另行移置


3.北大特區都市計畫停二用地就是交通局停車場用地,只是當時週邊尚未開發,因此讓三峽分局借用至今,由於人口密度高度成長,希望政府回歸停車場用地,不要繼續當拖吊場,更反對擴大成為鄰近地區肇事車與贓車堆集場。

2013-06-10 16:56 · 3樓
補充說明 其實我們南園里長 早已經在紫京城社區請託下 為里民發文詢問並表示意見
只是還沒收到回文 所以還沒把他放上網路 :D

2013-06-10 17:13 · 4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3-6-10 17:52 編輯


其實 我一直有一個疑惑
如果有事涉社區整體公共利益的事情 即使不是發生在社區土地內
但經過住戶要求 管委會是不是可以討論如何協助社區發聲?
畢竟管委會對外就是代表社區住戶權益的聲音

今天 假若有人總是深夜在松街聚眾滋事吵鬧 經住戶提案要求
管委會是不是該討論 是否以管委會名義發文給警察局等單位加強巡邏
還是因為事發地點不是社區內 所以依照管委會內規不介入?

今天 如果有人在社區旁馬路亂倒垃圾 已經造成許多住戶的不良感受 經住戶要求
管委會是不是可以討論 是否以管委會名義 發函給環保單位 區公所等?
還是因為事發地點不在社區內 所以依照管委會內規不介入?

拖吊場的活動 先別說這是單純住戶發起的提案
(我很樂意提供我家從祖宗八代到我孩子的資料給管委會去查
我家無人加入任何政黨 也未曾擔任黨公職等 若有 我們就不用這麼辛苦提案跑連署)
是不是至少要先了解一下活動發起人是誰 ? 目地是什麼? 參與者是誰 ?對社區公共利益有何影響?
再交由管委會正式討論作決定

如果住戶提案內容有不適當 或是覺得提案住戶文筆太差
管委會可以依照社區目地重新擬稿發文 以社區住戶權益為最大考量去發聲

如果住戶看了就不想聽她說明
或是覺得住戶提案根本不通 應該朝相反方向來施行
管委會也可以自行去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然後以社區公益作最後的決策依歸

成為鄰居是緣分 能不能交談認識也是緣分 可以依個人喜好做選擇
可是理解住戶提案 從社區角度去思考討論 是管委會的責任 不是嗎?

我深深感謝管委會成員花費時間跟精力為社區付出
不過 真心期盼管委會能撥冗再多花一點時間來了解住戶提案內容
感謝!
2013-06-10 17:48 · 5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3-6-10 17:13
其實 我一直有一個疑惑
如果有事涉社區整體公共利益的事情 即使不是發生在社區土地內
但經過住戶要求 管 ...


辛苦了{:4_92:}
2013-06-11 01:36 · 6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3-6-10 17:13
其實 我一直有一個疑惑
如果有事涉社區整體公共利益的事情 即使不是發生在社區土地內
但經過住戶要求 管 ...


辛苦了,不過本家族會上來看的實在太少了

話說連名提案已出來各社區名單了,居然沒有翡冷翠

真的很錯愕
2013-06-11 09:57 · 7樓
真的感謝為了北大生活環境而努力奔走的人, 其實就算是跟政治相關又如何, 如果可以改善, 提升我們的生活環境與福利, 它都是好事~
2013-06-11 10:13 · 8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6-11 13:42 編輯


Yvonne63 發表於 2013-6-11 09:57
真的感謝為了北大生活環境而努力奔走的人, 其實就算是跟政治相關又如何, 如果可以改善, 提升我們的生活環境 ...


感謝有您~

目前據我所知,紫京城總幹事與上善若水總幹事,在管委會授權下,密切與南園里里長與各議員聯繫,要求遷移拖吊場,麗寶世紀館與國際館也醞釀聯合擺攤位,公開進行連署活動,而心六藝早就開始進行連署。

上善若水主委問我,紫京城與翡冷翠狀況如何,我說紫京城主委劉爺爺全力支持,並交辦總幹事草擬提案至遠雄八大社區主委聯誼會,他負責推動遠雄八大社區共同連署。劉爺爺提議與我們住戶分工合作,要我們去串連非遠雄鄰近社區。

但是,翡冷翠主委說這非關社區內的事情,管委會不插手,也不會放物館中心連署,既然是居民自發活動,要我自己一個個拿給大家簽名。

上善若水主委反問,你們不是直接衝擊到景觀,就在你們社區樓下,為何管委會態度如此冷漠?!

當場我難過的說不出話來。

過去反空污.反殯葬,咱們社區都是站在第一線,熱血程度不輸紫京城,也很積極參與連署與遊行。

這次不是遊行,更不是抗爭,只是聯合附近社區表達反對意見,向新北市政府及議員陳情,很單純的訴求,卻被曲解,除了無奈,有更多的感傷。

這次是紫京城與翡冷翠住戶,一起去附近管委會拜訪,每個拜訪社區管委會均給予說明機會並支持議案,唯獨我們社區管委會不給我們說明的機會,迫於無奈,才會在內網詳實說明,希望芳鄰共同關心,謝謝~


2013-06-11 10:45 · 9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6-11 11:33 編輯


阿正爸爸 發表於 2013-6-11 01:36
辛苦了,不過本家族會上來看的實在太少了

話說連名提案已出來各社區名單了,居然沒有翡冷翠


我也知道大家比較少上來翡冷家族,但這牽涉到你我共同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事務,豈能置身事外?!

假如能有多一個人了解,多一份認同,這篇發文,就有意義。

翡冷翠家族的價值是什麼?!不就是關懷自己的家園,凝聚向心力?!

懇請認同的芳鄰,在本週五開會前,跟同棟委員,表達我們支持連署,遷移拖吊場,回歸停車場,萬分感謝!!{:4_134:}
2013-06-12 17:37 · 10樓
辛苦你們了!!

早在之前抗爭空污的時候,我們[翡冷翠] 就一直持被動的態度

真的不懂,這難道跟我們無關嗎?

為何一定要發生在社區內的事才上的了管委會的討論單裡?
(其實社區內的事也不見得會被討論!寫過幾次住戶意見單都石沈大海)

請主委解釋一下哪條內規有規定?

我們想參與連署啊!!

或者至少開放給所有委員投票討論!
2013-06-12 19:33 · 11樓

我們要連署

沒錯 住戶意見單都石沈大海
2013-06-12 22:44 · 12樓
minato 發表於 2013-6-12 19:33
我們要連署

沒錯 住戶意見單都石沈大海


{:5_260:}
2013-06-12 22:44 · 13樓
sandrachen 發表於 2013-6-12 17:37
辛苦你們了!!

早在之前抗爭空污的時候,我們[翡冷翠] 就一直持被動的態度


{:10_624:}
2013-06-13 14:06 · 14樓
沒錯, 這件事跟我們的居住環境習習相關, 也許別棟的住戶看不到, 但B棟, C棟的部份住戶應該是每天都見得到那些怪手在那邊, 對比旁邊紫禁城的山水景觀, 真是醜極了~

當初買房子時, 銷售人員說這塊地是停車場, 當時還覺得以後要是朋友來訪, 旁邊還有停車場挺方便的, 沒想到事實上它是個這麼醜的拖吊場, 現在還有可能擴大營業嘞~~

現在我們有機會表達我們的立場, 恢復更好的生活環境, 何樂而不為呢?

也許別的地區的住民, 對環境無能為力, 選擇冷漠而消極接受, 但在北大的這些日子, 我知道這些是可以改變的, 我們經過了空污, 殯葬, 夜市的抗議, 大家的努力奔走, 換來更好生活品質與環境, 這就是北大居民的特質與珍貴之處!

翡冷翠也是北大的指標建案之一, 不應自排於這樣的浪潮之外!

我也要連署! {:4_207:}
2013-06-13 16:36 · 15樓
我也要連署~~

2013-06-14 18:17 · 16樓
日前才讀到「今周刊」859期專題報導~發現人生桃花源,嚴選全台12個幸福退休小鎮,其中之一即為三峽北大特區。
觀後有些拙見,北大特區能有今日之美除了建商外,應是社區間未曾存有自掃門前雪的門戶之見,而是大家以鄰里為美攜手走向總體營造此區形成另一種特質。
這種關切在地生活的自主公民意識活動在全台各地區應可成範例,由空污、殯葬、夜市,不就是最佳明證。
既然本案已經存有疑慮且行政執行顯示瑕疵,也經適當管道反映與溝通在未見得成效時,當然就是「公民自覺運動」的開始。
尚請主事者三思!
2013-06-15 08:34 · 17樓
singer鄭 發表於 2013-6-14 18:17
日前才讀到「今周刊」859期專題報導~發現人生桃花源,嚴選全台12個幸福退休小鎮,其中之一即為三峽北大特 ...


以下論點真可謂真知灼見
北大特區能有今日之美除了建商外,應是社區間未曾存有自掃門前雪的門戶之見,而是大家以鄰里為美攜手走向總體營造此區形成另一種特質。
這種關切在地生活的自主公民意識活動在全台各地區應可成範例,由空污、殯葬、夜市,不就是最佳明證。
2013-06-15 12:35 · 18樓
昨晚約十二點,翡冷翠管委會通過決議同意公告並連署。

今天已將相關資料寄給物館中心,待物館把資料整理後,歡迎大家去物館中心連署。

再次感謝芳鄰情義相挺{:10_626:}
2013-06-15 23:14 · 19樓
雖然最後管委會同意公告並開放住戶至物館中心連署,但翡冷翠管委會不與附近社區管委會聯名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