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3-6-6 15:46 編輯
關於前一陣子報載,市府因人力不足,將整併一些公有拖吊場
三峽拖吊場因而將成為贓車、事故車集中場
因為其結果對北大特區及周邊社區居民有重大影響
猶有甚者,也連帶會影響未來警局處理北大特區違停拖吊的情況
身為四里之一的龍恩里也將深受其害
所以我雖不是當地里長,但決定幫助居民代轉陳情信給交通局趙紹廉局長
(對此跨界服務,先向南園里鄭里長致歉)
昨天趙局長在了解全盤狀況後親自致電給里長
里長也徵求局長的同意,在此將局長的口頭回覆公告大家周知:
1. 首先局長強調,停車場用地的業務也包括拖吊場,所以三峽拖吊場目前是符合地目使用的。
2. 既然居民對三峽停車場未來有可能成為 "肇事車"與 "贓車"的堆集場,而有妨礙景觀及治安的疑慮,
局長承諾將維持現況,不讓以上二種車輛進入此拖吊場。
3. 目前拖吊場內仍有不少廢棄已久的車輛及怪手,跟附近景觀頗不協調,局長也承諾將盡快派人移除。
4. 會盡速至現場會勘,將此地進行美化,成為和周邊建物融合、景觀整齊的違規車輛暫時集中保管場地。
5. 針對居民要求將拖吊場遷走,以解決目前北大特區公有停車格不足問題,局長表示會審慎評估後再做定奪。
以上為趙局長口頭答覆,里長也請局長針對陳情信做一份正式書面答覆。
以下為陳情信內容,感謝寧靜海幫忙執筆代擬。
陳情書
敬愛的交通局長您好:
您轄內的三峽拖吊場(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大成路150-1號),係屬於「停車場用地」,但多年來不僅從未開放三峽、樹林及台北大學特定區(以下簡稱北大特區)居民停車使用,反而堆放許多廢棄的大型機具,嚴重破壞當地景觀。
後來,林銘仁議員曾針對該用地,要求市府進行會勘。會勘決議限期移置廢棄大型機具,並請建築師重新規劃該地地貌。
但沒想到居民盼了盼、等了等,等到的是今年5月22日媒體報導,未來三峽拖吊場將合併土城、樹林拖吊場,並只負責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不處理一般交通違規車輛拖吊的業務。
換言之,三峽拖吊場的大型機具不僅不會遷移,當初說要聘請建築師重新規劃的承諾也跳票,甚至該停車場用地還要變成肇事車、贓車的專用保管場。如此轉變,叫我們三峽、樹林及北大特區居民情何以堪。
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4項規定,住宅區不得為汽車拖吊場使用,究其立法意旨,係為保障住宅區之環境及安寧。查三峽拖吊場周邊皆為高密度住宅區,鄰近數個社區人口估計達3,000人至4,000人之數,實在不適合繼續作為拖吊場使用,更不適合作為肇事車及贓車的保管場。
另外北大特區因近年快速發展,人口急速增加,導致停車位嚴重不足,我們居民在此鄭重向交通局長您請願,提出以下三點訴求,盼局長您能夠協助我們居民解決現今困境。
一、 三峽拖吊場請遷移至其他合適地點,遠離住宅區。
二、 拖吊場現址請回歸停車場用途使用,紓解停車位不足問題。
三、 大義路、學成路口之停車場嚴重閒置,建請收回自營並開放免費停車。
三峽、樹林暨北大特區居民 敬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