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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路學成路口拖吊場陳情回文

2013-06-06 12:06 · 樓主
您於102年5月27日致「市長信箱」陳情案件1020527343號電子郵件,反映北大特區拖吊場整併案,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說明如下:

因應「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於102年3月29日正式施行,拖吊業務主管機關明定為本府交通局(以下稱交通局),自103年起違規停車車輛移置保管作業及租用民間拖吊保管場等業務移由交通局承辦,而本府警察局(以下稱警察局)保留公有拖吊場業務,負責刑案、交通事故、酒後駕車等案件查扣車輛及緊急事故排除移置保管作業,故未來拖吊能量勢必縮減,爰需針對現有公有拖吊場研擬分階段辦理整併,使公有拖吊場土地活化運用,合先敘明。

設置三峽公有拖吊場的法源,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及停車場法第32條之1等規定授權辦理,該用地屬交通局業管停車場用地。有關廢棄車輛移置保管作業係由環保機關負責,警察局並無拖吊保管此類車輛;另拖吊保管場內刑案及交通事故案件查扣保管車輛,此類車輛數甚少,惟因涉及證據保全問題,需俟承辦檢察官核准後辦理發還手續,故需暫存拖吊保管場,警察局將持續辦理清理及發還,在發還前將要求擺放整齊,至於事故車輛將以帆布遮蓋,並置於場內角落處所,以減低對環境景觀衝擊。

三峽公有拖吊場設置有圍籬,且24小時全天候都有人員輪值留守,場內亦架設有監視錄影系統,轄區分局亦不定時派巡邏警力前往巡邏,故無淪為治安死角之可能。三峽公有拖吊場自95年初即設置於現址,惟當時周邊尚無相關開發案,日後如因本府開發案需使用該用地,且有合適替換場地提供,警察局亦將配合辦理。

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感謝來信,敬祝萬事如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黃世華(02)2225-5999 分機 4529

2013-06-06 12:10 · 2樓
經過詢問市長信箱,已確認此塊停車場將作為肇事車與事故車堆集場。

聽說附近社區正在串連連署陳情,不知道我們社區是不是也要一起共襄盛舉?!




2013-06-06 12:24 · 3樓
{:13_868:} 打擊好大

請各位鄰居慎重思考此事
北大特區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不多
這塊地原是停管科的停車場用地
早期荒煙漫草 交給三峽分局當拖吊保管場我可以理解
但現在人口密集 而且入住人數不斷提升
還繼續交給交通警察大隊作三峽分局時在是匪夷所思

交通警察大隊的拖吊保管場並非一般違規車的保管場
請社區管委會務必要三思!


2013-06-06 17:02 · 4樓
此為利益(社區)眾生之公共事務.

我們可以把聯署書印出來, 交給物管主任, 讓他請示主委.
另外, 我也會跟主委說.
2013-06-06 17:05 · 5樓
桂格 發表於 2013-6-6 17:02
此為利益(社區)眾生之公共事務.

我們可以把聯署書印出來, 交給物管主任, 讓他請示主委.


好的,今天晚上我會拿給物管,請他轉交,感謝!!

懇請芳鄰共同支持與關心本議題。
2013-06-07 15:10 · 6樓
目前已獲得臻善美.新六藝與麗寶國際館與麗寶世紀館管委會支持。

他們有意願參加聯名發文向新北市政府及議員陳情,不知道我們社區要不要跟進?!

懇請芳鄰共同關心支持!!
2013-06-07 18:08 · 7樓
或許有部分芳鄰不清楚停二場狀況,有幾張照片,提供參酌: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8471
2013-06-07 21:03 · 8樓
補充:中悅管委會同意聯名陳情
2013-06-07 22:33 · 9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6-7 23:03 編輯


剛剛回紫京城關心,如無意外,明天管委會公告連署,也會加入聯名陳情,翡冷翠動起來,加油!{:4_113:}
2013-06-09 00:14 · 10樓
好消息:紫京城主委大力支持,並準備在遠雄八大社區會議正式提案,邀請遠雄其他社區共同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