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聞議員日前與工務局人員會勘大德路,要將部分人行道(原公家部分約1點多公尺),改建為機車彎。
今日與社區秘書反應,代請轉達反對之意給主委,卻得到秘書這樣的回覆:
那是公家的地方所以我們無權反對!
但日前與議員反應時,他們聲稱最重要的原則是社區必須同意,若不同意即不施作,無強迫之意,一切尊重民意,而目前有社區50%的同意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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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說法相較顯然矛盾~本社區靠大德路邊為消防車的安全出入口(側門)以及車道出入口,再者就是接近與學府路的轉彎交叉口,附近實在不適合增設機車彎,會造成車子左右的安全疑慮,若本社區有機車位不足的問題,可建議相關單位將學府路上的汽車停車格改為機車格,而無須將社區辛苦經營的花圃路樹破壞拆掉,那面大德路的住戶未來得看到的只有滿滿雜亂的機車,以及排放出來的廢氣。
小花向社區秘書表達反對之意,並請主委代為監督,如要增設須經過過半住戶同意,不知他們是否會聽取小花的意見,請關心本案的社區鄰居一同向主委秘書表達意見吧!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