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3-5-27 19:21 編輯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大家可能沒注意,但其結果對北大特區有重大影響,對周邊社區的居民影響更大。
新聞內容是說為了因應違規停車拖吊業務明年回歸交通局管轄,新北市警察局年底前將裁撤數個公立拖吊場,並將現有拖吊場做整併,其中
土城、樹林兩處拖吊場都會裁撤,併入三峽拖吊場。
另一個重點是
未來公立拖吊場只負責妨礙救災、贓車、酒駕等肇事車輛的拖吊業務,也就是說作為公立拖吊場的三峽拖吊場,未來除了只拖吊前述車輛外,本身將成為這些肇事車與贓車的堆集場。
這有什麼影響呢?
首先是「
景觀的破壞」。
位在學成路(摩斯漢堡斜對面,紫京城社區後方,麗寶世紀館社區旁)的三峽拖吊場,原本已經堆放許多廢棄車輛,若未來再增加堆放樹林、土城等區的廢棄車、贓車或肇事車,恐怕情況將更加惡化;而且肇事車輛多半不是車體完整的車子,堆疊排放在拖吊場,肯定不會是美好的景色,對環境景觀將帶來衝擊。
另外我也擔憂這些堆疊的肇事車、贓車也可能成為「
治安的死角」,當這些車輛一多,是否會吸引遊民或犯罪份子躲匿其中,值得考量。
最後,當然也是最可惜的,就是「
無法充分運用」這塊公有設施預定地。畢竟北大特區的人口仍然持續增加,對於公共設施的需求將越來越高,與其將那塊地作為肇事車堆集場,為何不能做更有效益的使用呢?難道市府無法找到其他更適合堆放肇事車,更不會影響居民或環境景觀的地方嗎?亦或其他現有的拖吊場,找不到比北大特區更適合的場所嗎?
目前這項政策看起來方向大致成形了,但似乎北大特區多數居民都不曉得這件事情,尤其是拖吊場附近社區的居民,似乎也都不了解這項政策未來可能的影響與衝擊,因此特別提出來跟大家討論。
以下附上該篇新聞:
新北市數拖吊場遭砍 明年起領車跑更遠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913405.shtml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3.05.22 04:06 am
為因應違停拖吊業務明年起回歸交通局,新北市警局規畫年底前裁撤多個公立拖吊場,整個新北市違停拖吊由6家民營業者執行;但部分公家拖吊場裁撤後,民眾擔心未來領車會更麻煩。
據查,目前新北市有15個公立拖吊場、6個民間拖吊場,明年拖吊業務回歸交通局後,公立拖吊場的板橋場將併海山場、永和併中和、土城併三峽、樹林併三峽;未來公立拖吊場只負責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民間拖吊場則負責交通違規拖吊。
新北市議員金介壽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質疑明年永和公立拖吊場裁撤後,若交通違規被拖吊,民眾得到中和領車,搭計程車的距離更遠、車資增加,若將來拖吊保管費修法改以停放時間計價,也得多花錢。
金介壽說,目前全市只有三重、泰山、板橋、中和、土城、新店等6家民營拖吊場,其他區域違停車輛若僅由這6家業者拖吊,恐造成偏遠地區違停氾濫。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由於業務分流,加上人力成本沉重,才會裁併公立拖吊場,但部分地區因為當地無民營拖吊場,仍由公營拖吊場負責,例如淡水、汐止、三峽等地。
凌晨0時到7時若有重大違規等情況,因為民營業者已經休息,公立拖吊場也會視狀況協助拖吊。黃家琦說,新制明年起實施,市警局會與交通局密切溝通,確保民眾權益不會受損。
【2013/05/22 聯合報】@ http://udn.com/
如果可以把拖吊場疑走善加利用這塊地舉雙手雙腳贊成
只是之前新北市警局長承諾的廢棄重機的處理已經過兩年都還有二十架左右留在原地
真不知有何良策可以改變新北市政府的這個爛招
除了嫌惡設施--殯葬特區或墓園想要往三峽送。
現在連拖吊場,也要寧可堆在北大特區停車場用地,除了環境衝擊以外,還有治安惡化隱憂。
這邊中小學年年滿額,未來又有北大附中設置,高度密集學區,卻把附近區域贓車.刑案車輛等放置在此,是否會淪為治安死角?!又要家長如何安心?!
懇請議員關心此議題。
🔧 本帖最後由 芸媽 於 2013-5-27 14:37 編輯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交通局的 而拖吊作業又要回歸交通局
所以新北市交通局要回收土城拖吊場自行使用
因此交通警察大隊便將土城.樹林.三峽的酒駕車.事故車.業務併到三峽拖吊場來
土城的103年開始裁撤 三峽104年開始
若民眾有疑慮 可寫信至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民眾信箱
寧大擔憂地都是對的 環境髒亂破壞 治安死角
就算寫信去 應該也都會是些罐頭文回信
只是此案好像已經定案了 該如何是好呢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心北市 ...
原本公車轉運站都可以妥善規劃成為公園綠地,只要我們附近管委會願意向議員陳情,還是有高度轉圜空間,先不要悲觀。
希望附近社區住戶管委會聯合向議員陳情,希望將此空間保留作為公共空間預定地。
這需要我們附近社區一起努力,加油!
或許紫京城、世紀館、心六藝、翡冷翠、早安北大系列.....可以組一個委員會
{:4_87:}
對啊, 真的是有礙觀瞻
若真的就使用於「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存放用, 那與倉儲空間何異?
這些車子和普通拖吊的狀況不同, 車主或許永遠都沒有機會前來領回車子
偏偏沒有結案的車子還未必能夠逕行報廢或拍賣
拿住宅區當做車輛倉儲, 實在不妥
至於「治安的死角」嘛, 個人是認為不必太擔心啦
因為這類的車輛來源, 即使是運氣好的車主, 大概也要很久很久才有空回來取車啦
樂爸 發表於 2013-5-27 15:10 
或許紫京城、世紀館、心六藝、翡冷翠、早安北大系列.....可以組一個委員會
...
樂爸,感謝您很棒的建議與構想。
當這邊成為大規模的廢置場,不論是不是附近住戶,只要經過此道,您放心孩子單獨前往摩斯漢堡消費或去公園玩耍嗎?!
表面上,景觀衝擊似乎是附近社區的事情,但是治安惡化隱憂,恐怕是北大特區居民共同承擔,因此,需要你我共同關心。
由衷的希望此地可以綠化,北大美美的環境是需要經營的!!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5-27 15:57 編輯
我先聲明,我對酒駕者沒有歧視,但我曾經親眼見聞酒駕肇事加害人,同時也是刑事案累犯。
當他們前來北大特區領車,會不會引發隨機犯罪的可能性,任誰都沒有把握,身為家長的我會有這樣的憂慮。
問題車輛堆置在北大特區,不只是環境衝擊問題,還有治安問題,是否衍生破窗效應,嚴重性不容小覷。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 ...
這附近屬於樹林區南園里,既然有公共性議題,可以考慮結合里辦事處以及鄰近社區組成巡邏志工隊,自發性維護區治安。
叫新建案的建設公司,也一起關切吧!
這應該也會引響該區的房價吧?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5-27 16:18 編輯
Bear 發表於 2013-5-27 15:57 
叫新建案的建設公司,也一起關切吧!
這應該也會引響該區的房價吧?
當務之急,建議聯合附近管委會力量,表達反對意見。
假如建商願意加持,相信力量加分。
呼籲愛北大的好鄰居,向所屬社區管委會反映,積極表達反對立場,遽聞本計畫104年預計開始實施,趁還有機會變更,一起努力,謝謝!!
不希望相關單位因為便宜行事,卻忽略這裡人口日趨密集事實,而衍生更多治安隱憂。
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6:11 
這不是成立志工隊就可以改善或解決的問題
而且願意當志工的人也有限 當志工的人時間也有限
其實 白天在北大特區走動的 大多是老弱婦孺
有老有小需要照顧 好像也組不了志工隊{:1_752:}
光是桃子腳要徵交通導護志工就有困難度了......
日後如果成了邢案車輛停管區
那麼包含死亡車輛 酒駕車輛 糾紛問題車禍等等災害車輛通通會被接收,
可能也會引起治安疑慮了 !
光靠志工隊 不是辦法 ,而且如果遇上了持槍械 刀柄歹徒 那麼志工的安全
此時簡直就容易發生了生命危險。
個人覺得依麗寶、 紫京城 、翡冷翠社區有權力大家出來反對這個停車場問題,
畢竟自己優質社區誰也不希望發生任何危險性
大家應該努力起來、 絕不要讓此停車場, 日後成為真正的問題車輛停管場.........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3-5-27 16:48 編輯
在住宅密集區設立拖吊場,本身就是不妥當的規劃,若讓此淪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對北大特區衝擊更深。
據我所知,之前紫京城管委會針對拖吊場與地目使用,提出不同意見。
當時入駐人口相對現在較少,時空背景轉換,現今北大特區人口越來越稠密,可從中小學年年滿額,不敷使用不難驗證。
北大特區公共設施保留地所剩無幾,懇請相關單位妥善運用,不要因為便宜行事,而衍生更多治安問題。
希望大家重視這議題,多多向管委會反映,謝謝~
這樣的車輛,未來全都移置到北大特區停放,您有心理準備嗎?!
奪魂車無人領 警超渡亡魂
造成2死的事故車(左側翻覆車輛)停在台北縣土城警分局公有拖吊場大門口,1年7個月仍無人領取,知情民眾瞧見,不免內心發毛。(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台北報導〕一輛曾造成兩女香消玉殞的事故車,停在北縣土城警分局公有拖吊場大門口,1年7個月過了,仍無人領取,時序進入鬼月,知道內情的民眾瞧見,不免內心發毛;警方說,車主王皓宇因案入獄,出獄後聯繫不上,交通分隊去年普渡時,還特別拜拜超渡一番。
死亡車禍發生在去年1月5日凌晨,當時24歲的吳弘孟與網友網聚後無照駕駛,同為24歲的男子王皓宇坐在副駕駛座,3名不到20歲的女子楊惠洋子、鄒瑞心及林惠茹坐後座。
吳弘孟駕車途經土城市金城路二段中正國中旁,超車失控衝撞路邊水泥花台翻覆,鄒瑞心、林惠茹被甩出車外死亡,另3人受傷,事故車被拖至公有拖吊場暫放。
土城分局公有拖吊場位於國道3號涵洞下方,人車往返頻繁,張先生說,他每天經過,總覺得「怪怪的」。
警方說,事發至今1年7個多月,檢方去年4月告知可將車輛發還車主,但無法聯繫上吳弘孟、車主王皓宇,警方到兩人新莊市租處找人,屋主告知兩人沒付房租已「落跑」,甚至拆走門窗變賣。警方研判,駕駛吳弘孟可能是擔心遭死者家人求償,協同車主王皓宇「跑路」,兩人行蹤不定,導致警方無法處置這輛事故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10/today-so17.htm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6:47 
在住宅密集區設立拖吊場,本身就是不妥當的規劃,若讓此淪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對北大特區衝擊更深。
據 ...
認同,看看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在台北市南昌路(總統官邸附近)、信義路3段、新湖一路、撫遠街、龍江路、忠孝東路六段、基河路、濱江街等地均設置拖吊保管場,相信對附近景觀及房價均有重大影響
以前,我都不知道拖吊場有區分什麼車子送那一個拖吊場耶!!
以前,完全無感.....現在,看到相關資訊,我有開始變得有感~~
原來,我們這裡的拖吊場,跟我想像中的不一樣耶!!
說也真的好奇怪,
一個集合式住宅區,
來了一個拖吊場,且是專門做為肇事車堆集場,且非一般違規停車的拖吊場!!
那......若有人自殺死在車子裡......
若他殺運送屍體後把車丟在樹林裡....被拖回集中在此......
種種可能,開始一一浮現我腦海裡........
一定要勸他們重新選擇適宜的地方!!!
目前拖吊場距離住家太近了啦!!
更何況,
若以後土城的合併在此,哇...車子一定堆積如山.....
這樣一來,
不僅破壞了居家環境美觀,
也間接影響了居民的心理層面,難免會有股毛毛的.....
大家一定要開始重視這件事!!
現在應該還來的及擋下來吧!!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12 
認同,看看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在台北市南昌路(總統官邸附近)、信義路3段、新湖一路、撫遠街、龍江路 ...
未來北大特區拖吊場,就是規劃成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並非一般違規停車拖吊場。
跟您提到的狀況有所差異。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12 
認同,看看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在台北市南昌路(總統官邸附近)、信義路3段、新湖一路、撫遠街、龍江路 ...
你說的拖吊場,跟專門停放下列肇事車輛或贓車的拖吊場,性質不一樣。
附上新聞一則提供你做個參考。
車拖回保管場…好臭!副座有焦屍
http://tw.myblog.yahoo.com/jw!_69FPriCFRn.oXv3QNf7CIUTPA--/article?mid=59145&prev=59361&l=f&fid=55&sc=1
【聯合報╱記者祁容玉 /苗栗報導】

中二高前晚發生火燒車意外,右前座男子的焦屍事後才被警方發現。
記者祁容玉/攝影

國道警察局副局長洪春木(前)昨天上午到苗栗,檢視車體狀況。
記者祁容玉/攝影
27歲苗栗縣男友董學承,前天深夜酒後載26歲友人鄭民政,行經中二高後龍交流道附近,疑因超速追撞前方砂石車,再失控衝撞內側護欄,整台車起火燃燒,董被拖吊車司機救出,卻沒人發現鄭在右前座,被燒成焦屍。
直到昨天凌晨警方將肇事車輛拖回保管場,國道員警聞到「臭火乾」的燒焦味,才發現座椅放倒的副駕駛座上,有具已燒到連骨架都難以辨認的人骨,家屬僅能從留下的工作鞋,勉強指認死者應是鄭民政,警方將安排DNA比對。
警方調查,前晚8點許,董學承邀鄭民政等4名友人到苑裡家中飲酒,深夜後友人陸續離去,董、鄭起意到苗栗市續攤,董駕駛BMW轎車載著鄭沿中二高北上,11點45分剛下後龍交流道,卻見警方在不遠處臨檢,董擔心酒駕被抓,調頭再上高速公路打算返家。
警方表示,董可能緊張加速,又因酒駕沒注意前方車況,剛上交流道就追撞一輛砂石車,再失控衝撞內側護欄,引擎瞬間起火燃燒。
由於現場沒有煞車痕機,擦撞痕長達70多公尺,車體嚴重扭曲變形研判當時車速可能接近140公里 ,董被趕來的拖吊車司機拉出車外,抽血酒測值達0.94,右手、頸部撕裂傷,右髖骨骨折。
負責救援的後龍消防分隊表示,趕到時曾多次詢問「車上還有沒友人?」但董學承車禍後受驚,口齒不清、語無倫次。火勢熄滅後也曾察看車內,但車禍路段沒路燈、車體變形、加上人體燃燒後焦黑萎縮,才沒有發現。
【2010/11/26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5997310.shtml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23 
你說的拖吊場,跟專門停放下列肇事車輛或贓車的拖吊場,性質不一樣。
{:4_167:}還可能有異味 {:4_129:}
感謝樓主發布這訊息
看了相關報導真令人傻眼
沒進步也就算了還更慘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8:19 
未來北大特區拖吊場,就是規劃成為「肇事車」「贓車」堆集場,並非一般違規停車拖吊場。
跟您提到的狀況 ...
未來公立拖吊場均需負責「肇事車」「贓車」的放置,不僅限於北大這裡,只是北大公立拖吊場不幸被保留下來了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22 
北市的肇事車贓車都放置在哪呢?
台北市的肇事車主要是放在下列這種非住宅區的保管場喔!但新北市政府卻是規劃將這些肇事車、贓車放在我們北大特區這種高密度住宅區,你認為真的妥當嗎?
真的沒有其他更適合堆放肇事車、贓車的地方嗎?這一點值得思考。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撫遠逾期車輛放置場
電話: 2761-6571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撫遠街419-1號旁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公有濱江逾期車輛第二放置場
電話: 2760-1244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888-1號對面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8:28 
還可能有異味
剛剛那個新聞是比較聳動,不是說三峽拖吊場一定會出現焦屍。
但一個問題值得大家共同來思考,就是三峽拖吊場這塊地,既然位於住宅區當中,是否可以有更好的利用呢?
換個角度想,肇事車、贓車這類車輛,難道真的找不到其他更適合堆放的地方?非得要停到住宅區當中?
很多公共議題是可以討論的,不過現實的是,屬於自己的權益,是必須靠自己積極去爭取的。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23 
你說的拖吊場,跟專門停放下列肇事車輛或贓車的拖吊場,性質不一樣。
對啊,每次走公務便道,不管南下或北上匝道口國道警察隊部附近停車場都放置一堆肇事車輛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36 
對啊,每次走公務便道,不管南下或北上匝道口國道警察隊部附近停車場都放置一堆肇事車輛 ...
肇事車輛或贓車若選擇停放國道旁的停車場或保管場,其實更為適合,但停放在住宅區當中,是否合適是一個問題,另外稀少的公共設施預定地沒辦法充分利用,也是很可惜。
🔧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3-5-27 18:47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36 
剛剛那個新聞是比較聳動,不是說三峽拖吊場一定會出現焦屍。
但一個問題值得大家共同來思考, ...
很多公共議題是可以討論的,不過現實的是,屬於自己的權益,是必須靠自己積極去爭取的
北大特區裡有規劃設置拖吊場為既成事實,何不建議市府改為民營,這裡違停者眾,拖吊業績這麼好,相信開放民營一定會有多家業者爭相競標,可為市府節省公帑及人力,又能保障市民行的權力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6970&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32%26typeid%3D32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 ...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交通局的 而拖吊作業又要回歸交通局
所以新北市交通局要回收土城拖吊場自行使用
因此交通警察大隊便將土城.樹林.三峽的酒駕車.事故車.業務併到三峽拖吊場來
土城的103年開始裁撤 三峽104年開始
若民眾有疑慮 可寫信至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民眾信箱
寧大擔憂地都是對的 環境髒亂破壞 治安死角
就算寫信去 應該也都會是些罐頭文回信
只是此案好像已經定案了 該如何是好呢
芸媽:
這個案子我比較樂觀,我認為本案其實尚未定案,因為拖吊場的合併跟遷移作業是明年才開始正式實施的,如果現在我們可以要求這些肇事車輛或贓車改停放其他地方,或另外找尋適當保管場堆放,市府應該還有作業時間。
至於作法,我想除了一定要寫的「市長信箱」外,這個案子直接找議員幫忙,效果會更好。因為議員只要一句話,說這裡「不適合」,市府就會想辦法趕快找出其他適合地方了!至於合適的地方很難找嗎?要符合偏僻、非高密度住宅區,且屬於停車場用地這些條件,其實非常容易。
所以建議大家可以拿起電話,跟議員服務處反映,或是親自拜訪議員服務處,請他們務必關心這個案子,當然,若能委託社區管委會出面,直接行文給市府跟議員,雙管齊下,效果一定更好。
以上建議提供大家參考。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42 
肇事車輛或贓車若選擇停放國道旁的停車場或保管場,其實更為適合,但停放在住宅區當中,是否合適是 ...
這又牽涉到事權機關不同,新北市府無法要求國道高公局承擔堆置廢棄車輛之責!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46 
北大特區裡有規劃設置拖吊場為既成事實,何不建議市府改為民營,這裡違停者眾,拖吊業績這麼好,相信開 ...
改為民營當然也是好方法啊!
至少比作為公立拖吊場,既沒辦法拖吊違規停車,還要堆放肇事車,要來得強多了...
不過現在的重點是能不能更改政府的決策,肇事車保管場這項措施若沒法去更改,那改為民營停車場,在現行市府公私拖吊場分立的情況下,也只能淪為空談而已。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50 
這又牽涉到事權機關不同,新北市府無法要求國道高公局承擔堆置廢棄車輛之責! ...
當然,所以我強調的是新北市政府要另外找尋適合地點,像高速公路周邊這樣偏僻的區域,就遠比位於住宅區當中的三峽拖吊場來得合適許多。
寧靜海 發表於 2013-5-27 18:50 
改為民營當然也是好方法啊!
至少比作為公立拖吊場,既沒辦法拖吊違規停車,還要堆放肇事車, ...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由於業務分流,加上人力成本沉重,才會裁併公立拖吊場,但部分地區因為當地無民營拖吊場,仍由公營拖吊場負責,例如淡水、汐止、三峽等地。
海大您考量的交大也想到了
整個樹林段的住戶大概都被影響到了,沒想到在一堆住家建築中間居然是事故車停放場
呂前副總統每每對臺灣的環保議題發聲
也想請她一同關注此議題
話說里長怎麼沒有出來和里民溝通討論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