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roger651017 於 2013-5-22 23:26 編輯
來投票囉~~
如題,會提這個議題.主要是因為roger從搬來至今,看著區區十來位管委會委員要制定.討論.決議全社區大小事務.並監督物館/會館 是否要照規約做事......我們世紀館實際住戶已超過400戶.光用想的就很累人.
台灣諺語說:做到流汗,嫌到流涎 {:4_161:}
是北大社區許多管委會委員的心聲,平平是住戶.每個月一樣要繳管理費.還要撥出自己的時間為社區事務打拼.還時常要面對.解決住戶鄰居們的各樣疑難雜症.像是個里長的活.
但.即便是里長.政府每個月仍有補助金,讓里長方便做事.姑且不論成效如何,至少,尊重也回饋了為民服務的想法與熱忱.
同理,住戶鄰居願意出來擔任管委會的委員.無論初衷是滿腔熱血或被親友拱出{:4_87:}
光是願意挺身站在第一線為社區與鄰居們張羅所有事務,roger認為就該受到一定的尊重與適當的回饋.
因此.想辦這個投票活動.聽聽大家的想法.認為擔任管委會委員,是否該有補助或回饋方案?
特別聲明:這個投票的議題是指世紀館在制度面是否該有補助/回饋給委員
請不要以以前及現任委員們的表現評比來在這議題上投票喔.
舉個例子
有在台北市公家單位(例如戶政,民政單位)擔任志工的民眾,在制度面上會有一些觀光(主要為市政府為主管單位的場所)的優惠與回饋方案,例如花博(半價)或動物園(免費).
應該鮮少會有人因為生活經驗中碰到一些tone不合的志工,就否定市政府[志工優惠與回饋制度]的設計吧.
PS:或許roger想得不夠周全,因此投票期間,可能會視芳鄰們的寶貴意見修正選項內容.{:4_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