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豬肉 於 2013-5-22 09:30 編輯
因下午要到客戶辦公室拜訪,中午回家小休一下,
結果.....{:4_95:} {:4_98:}
偶不知道這是哪一個店家的車,
如果偶知道了,偶就再也不去該店消費!
[youtube]dd9hEs6h_Jw&feature=youtu.be[/youtube]
路就小條了~前面還停紅線~真考驗技術 {:4_202:}
這種給他一張罰單就對了......
默許停久了,這些傢伙就真的以為自己可以這樣停了
台灣人的劣根性!
因該車占用區屬於耶魯社區所有,非公有用地。故依法可能必須由耶魯管理中心通知警方執行拖吊(因未經同意侵占私有地),但可能難以開立罰單哩!
🔧 本帖最後由 landy 於 2013-5-22 10:31 編輯
真的很誇張,直接開上去!!
後方不是有車道哨,可以向保全大哥反應一下!!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2 10:20 
這樣耶魯管理中心管不管???
這類活動式看板在許多社區多少都看得到,顯明是想占社區便宜的方式。據我了解,一般社區管委會最多只會對店家進行道德性勸導,而鮮會為此大費周章找警方來協調(因僅在私有地占用)。若要強制禁止,必須先拍照存證後,向法院依民法請求法院對私有地侵占作判決。基於訴訟程序的費用考量,加上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不小,實務上比較可能傾向先由里長出面,找調解委員會進行協商處理。
這車應該不只占用耶魯的私有地
大德路人行道路緣約略到行道樹的部分應該還是公有地
所以, 該車右半部侵犯到耶魯社區的部分, 因為有壓壞耶魯社區財產之慮, 或有涉及侵權行為
社區警衛基於保護社區資產的理由, 應該要予以驅逐, 或報警處理
至於該車左半部違停到部分公有地人行道的部分, 那就是違反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報警處理囉
DanielYang 發表於 2013-5-22 10:31 
這類活動式看板在許多社區多少都看得到,顯明是想占社區便宜的方式。據我了解,一般社區管委會最多只會對 ...
侵佔私領域屬告訴乃論,法院審理著重有無侵佔犯意,盱衡越野車與商家立招,假設該車系偶然違停與商家確有長期佔有事實,侵佔罪成立否竿下立見!
若社區默許商家設置立招,那能力超強越野車騎上人行道,外人的我們也無庸置喙啦!
直接報警違停拖吊啦
交通法規處罰的是在「人行道」違停
而人行道並不一定是公有地
像騎樓就不是公有地,但交通法規裡騎樓是人行道
而騎樓擺攤、停車罰不罰?即便是私有土地,依然罰!!
那就之前討論過,保全人員的職責之一...叫警察(車與招牌)
都不管,那就很像光明正大的摸哨.
建築線以外是公有地,影片看來停在公有地的成分居多
直接將證據交派出所開單,再不行就將影片送市府信箱
也沒多越野啦,福特是國民車.
收個兩張紅單就會怕了!
02-8672-1031耶魯一樓服務中心,保護公設是物管職責,會派警衛處理。
這不是越野車 他只是普通的FORD 福特
又不是像 Land Rover Discovery 4 3.0 SDV6 HSE Black Design 可以上山 涉水的
這該車仔細看左邊的確停在公有土地居多 只有警局才能直接拖車處理,
至於右邊他明顯壓到耶魯社區私人土地, 如果保全不敢管理驅離 那真的只有警局才能處理了
但是他也侵占了社區人行道安全 , 而且他這樣停車容易造成公共危險
CCJ 發表於 2013-5-23 01:06 
誰啊! 誰啊!
怎那麼沒公德心!
是啊!
偶相信也認同每個社區的保全、工作人員及管區在工作上的辛勞,
既然北大特區有著得天獨厚的環境,
必須靠住戶及店家抱著同理心一起去維護,
在北台灣有哪一個重劃區,行人道比馬路還要寬!
只可惜當初在錄影時沒有久待,
要不然就可以知道這一輛車到底是店家的車輛,還是顧客的車輛。
🔧 本帖最後由 jjnicole0101 於 2013-5-23 14:24 編輯
太誇張......公德心在哪呀?@@...買早餐臨停嗎?扯。
說真的,那條太小了,又在施工,早上經過一路有障礙賽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