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3-5-12 15:50 編輯
好像已經不能算新聞了,一天到晚有這種事發生!
今天(5/12)早上不到十點,一位四十幾歲男性,騎著機車,經過隆恩消防隊前的加油站。
有一隻野狗忽然衝出來,機車騎士為了閃避突然竄出來的野狗,一不小心就摔車了。
摔得還蠻嚴重的,右小腿開放性骨折(有白色骨頭跑出來,有可能會變成慢性骨髓炎、嚴重的話甚至需要截肢)
左腿也摔得蠻嚴重的、一大片撕裂傷、擦傷。
那邊的野狗很多,請各位機車騎士經過的時候,要小心一點。
附註:
1. 閃避竄出的野狗、被野狗追而導致車禍、受傷,強制責任保險是不賠的。
2. 被野狗咬、被野狗追而跌倒受傷、閃避竄出的野狗、被野狗追而摔車,想要主張國家賠償?
很多判例是不賠的,可以參考一下。
那損失要找誰賠呢?
3. 如果有飼主的話,就可以找飼主賠償。
或者你可以證明該野狗是某仲介、某商家長期、定點餵養的話,也很容易讓法官和檢察官認定為飼主,判決賠償。
或是被捕狗大隊抓去以後,去具結把狗領出來的人,也容易被認定是飼主。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3條,飼主的定義是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如果長期、定點的餵養無主動物,也算是實際管領,會被認定為飼主。
兩年前,在嘉義六腳鄉,還曾經發生過騎士被野狗害死的新聞
希望不要在北大特區內重演才好!
野狗追著機車跑 害死女騎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