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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車道遙控器 公告

2013-05-11 20:38 · 樓主
會議紀錄是寫$480, 第5次會議紀錄會修正為$500, 因成本考量.

2013-05-12 00:40 · 2樓
本公告的內容與第二屆第十七次會議有出入,請本屆管委會說明!!
2013-05-13 16:41 · 3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3-5-13 16:44 編輯


第二屆管委會第17次會議時間: 102年1月12日 (會議紀錄標題誤植為 101年)


個人所知:
A) 公告 上寫第17次會議決議, 係因這個提案是第二屆管委會在102.01.12第17次會議中提出的.
B) 1月時, 原廠商報價給前2任的物管經理, 每支遙控器 $700+$2500=$3200, 後降價為 $500+$2500=$3000/只
C) 那時候, 就有住戶跟LKK訴說, 這個數字太不合理了, LKK還請他去物管問: 如果自己拿遙控器至公司設定, 那個設定機器不用出門, 可不可以 不收取 $2500 (後來沒碰到該住戶, 所以也不知答案為何)
D) 第18次&19次會議 都在討論3/9 的區權會, 這個提案就擱置了.
E) 第三屆管委會在第二次管委會議中, 安全委員就提案繼續完成之, 因住戶除了遺失, 損壞之外, 蠻多住戶們雖然只有一個車位配備一個遙控器, 但是家人有時會開車來社區, 沒有遙控器很不方便, 住戶們希望能再增購一只(需寫切結書), 個人雖然不開車, 但認為人之常情.
F) LKK還看到 芳鄰的家人開車到車庫, 把小Baby 送來給阿公阿嬤照顧{:12_728:} , 然後就把車開走上班企也, 這樣ㄚ公阿嬤&小Baby就不必日曬雨淋.{:4_113:}
2013-05-13 23:49 · 4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3-5-13 16:41
第二屆管委會第17次會議時間: 102年1月12日 (會議紀錄標題誤植為 101年)




1.就是與第二屆的決議不一致,因此公告怎可寫『依第二屆第十七次會議決議處理』呢?
2.改變會議決議的依據??(事關社區的安全控管)
3.每一個車位可增購一個遙控器就是增加本社區的安全漏洞?(當兩個遙控器一起進入社區時,社區的門禁系統會偵測的到嗎?)安全委員可否有安全控管配套措施?
4.增購遙控器的初衷是為了解決住戶遙控器遺失或故障時的增補措施,若衍生為了便民,那真的有點.....(唉!!)
2013-05-14 08:49 · 5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3-5-14 11:33 編輯


松哥 發表於 2013-5-13 23:49
1.就是與第二屆的決議不一致,因此公告怎可寫『依第二屆第十七次會議決議處理』呢?
2.改變會議決議的依據 ...


{:4_152:}
1) 之前有芳鄰跟LKK聊天, 有反應說自己在上班時, 有時兒子媳婦帶孫子開車來看阿嬤{:12_728:} , 沒遙控器, 且管委會又規定門禁卡不能使用進入車庫 (據本人所知, 當初管委會關閉門禁卡進出車庫, 係因裝潢高峰期; 後來還是沒開放, 係因傑明皇家時期, 隨身的悠遊卡也皆設定可當門禁卡使用, 所以門禁卡還是不能"門戶大開"進出車庫, 這點LKK當時雖不是委員, 因有旁聽會議, 所以有聽到此項考量, 曾經跟芳鄰解惑此點, 原先該芳鄰是認為家人使用門禁卡就應該可進入車庫, 每家有5張以上門禁卡, 這樣最方便, 經過解釋, 芳鄰也就釋懷了{:4_153:} .)
2) 第二屆第17次會議中, 委員們的意思: 除了遺失, 故障, 也有考慮住戶的家人有第二輛車, 所以可開放一支遙控器, 但屋主要簽切結書, 物管經理將決議的措詞寫的詞不達意, 才會造成各自解讀{:7_344:} .
3) 管委會是合議制, 一個議案, 有時 有的人贊同, 有的人不認同{:5_256:} , 多數決後, 才能執行, 這個提案是這屆管委會再次提案通過執行之(因住戶們不斷到物管中心詢問進度), 之所以會通過, 應該是委員們認為 a) 規定只能增購一支 b) 要寫切結書, 需負責任 c) 有此需求的住戶 登記的人數還蠻多. {:5_265:}
2013-05-14 23:58 · 6樓
中午外出離開京都之前{:4_183:}, 碰到一位住戶, 其有社區管理經驗, LKK向其請益{:4_152:}: 住戶如果多申購一支車道遙控器給家人另一台車子使用, 在安全控管上 要如何因應?{:4_144:} 住戶建議如下:
1) 要發一張停車證貼在該車子上, 號碼就是原車主的號碼, 後面 加上 "- 1", 如: "123 - 1", 因這輛車應該是停在自己123的停車位, 機巡在巡邏車位時, 就不會搞不清楚 該輛車子上怎麼沒有停車證, 如果看到停車證號碼是 - 1, 就知是住戶的家人的車子. 而且這第二輛進車道時, 警衛可以看到車窗上有停車證, 就不需去攔住他.{:4_128:}
2) 立刻要修訂停車場管理辦法{:5_261:}, 因以前沒有第二支遙控器的問題.
LKK 很謝謝他的建議{:7_361:}, 並會轉達安全委員, 請其著手此配套措施,
在此, 很謝謝 松大 的提醒{:6_314:}, 希望芳鄰們 能秉持愛護社區的心, 持續給管委會意見, 大家集思廣益, 社區會加速步上軌道.{:4_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