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上政府採購法的課程 講師都會提到這一個案子
結論是 因影響公眾利益 而繼續施行!
我勒!根本就是偏袒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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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一項必須、也早就應該推動實施的便民措施,因國會壓力政策擺盪多年,如今「美夢成真」,卻變成集政商勾結、朝野鬥爭於一身,讓民眾怨聲載道不知所措的超級弊案。
ETC由一個立意良善的政策措施,翻轉為讓全民切齒的弊案,最大關鍵,在於原先規畫以公辦事業委託中華電信執行的政策,在立法院全數刪除16億元中華電信執行預算後,交通部被迫改採BOT,乃衍生後續疑似圖利特定民間企業的諸多弊端。ETC由利轉弊,立法委員所扮演角色的複雜性與「重要性」,實不言而喻!
稱ETC為「超級弊案」,不僅只其涉及結構龐大的政商勾結以利逼政,更因它不但是「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如此單純的一項「生意」,更可視為台灣推動智慧運輸系統的龍頭計畫,牽涉行動電話、衛星定位等電子資訊工業,除了含括3000億元的商機,更影響我國未來20年交通科技走向。
也因此,當時負責召集此案的前行政院顧問毛治國一再呼籲:「ETC應是政府整體規畫執行,絕不該採用BOT!」。
然此理所當然該由「政府整體規畫執行」的政策,卻在立法院的不斷阻撓、杯葛、施壓並刪除預算之下,最後被迫轉向,改轉交民間企業「營利」,而落得弊案叢生的下場。
從ETC政策轉向的經過,不難發現立法院的施壓與強力主導,實為最主要的關鍵。而2002年3月7日,時任立院交通委員會召委的親民黨立委鍾紹和,主動安排ETC案報告,當場要求暫停中華電信召標ETC案,同黨立委劉文雄亦附和提案暫停決標;4月17日,劉文雄提案全數刪除中華電信ETC預算16億元,同為親民黨立委謝章捷並表明「似應交民間辦理」;導致6月14日預算表決大戰,民進黨不敵,中華電信ETC預算遭全數刪除,最後在無錢可公辦的情況下,8月14日政策轉向BOT。這一段經過更是關鍵中的關鍵!
遺憾的是,儘管箇中疑點明白呈現,我們看不到司法檢調單位對此關鍵轉折與人員主動察查,連早已掌握多名政商與民代疑似涉及利益輸送的通聯紀錄,偵辦也未見進一步發展,就任由相關人物避重就輕語意含混的推託搪塞,來代表如此重大弊案的「真相」。
從ETC弊案,我們看到了商人的唯利是圖、不擇手段,政府公權力的無奈軟弱、欲振乏力,民代與官員的貪瀆枉法、利益輸送,司法檢調的畏縮不前、顢頇無能,也看到了人民的福利權益在政客與奸商的操弄下,被徹底的漠視與踐踏!這樣的弊案牽涉政、商、民代龐大的共犯結構,絕非光求刑前交通部部長室秘書宋乃午、精業公司協理蔡錦鴻可以交代。
相關單位若不積極查辦,全盤揪出隱藏於公部門與國會殿堂的幕後黑手,日後政客舞弊求利有恃無恐,第二個ETC、第三個ETC……將層出不窮,人民不斷遭到傷害踐踏的結果,屆時,公權力、執政黨與司法公信力將會是最大的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