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wish加油

2013-04-25 00:02 · 樓主
今天應朋友之約到遠雄耶魯,那裡是遠雄在三峽第一個蓋的房子,光走到她們家路途就只有"舒服"兩個字,有禮貌的保全及管理,樓梯間沒有任何鞋櫃及腳踏車,進去的感覺就像飯店,7:00多回家,一堆人在樓下運動,圖書管看書,當朋友提到想要來我們家坐坐時,不知為何心裡會有些"羞愧"~
wish要成長的空間實在太大,也有太多問題要解決,盼望謝主委及委員們,與我們想要改變社區品質而努力的住戶,共同打造一個優質的高級社區~wish加油~
2013-04-25 08:33 · 2樓
謝謝你!我努力朝這個目標努力。
2013-04-25 11:50 · 3樓
其實當初的房價是可以過濾掉..........某些人 XD
2013-04-25 20:36 · 4樓
有同感~~
我有朋友住風呂~風呂是遠雄在北大第一個在藝術大道上的建案
屋齡與咱社區差不多~
每次去那邊都覺得乾淨整潔~~
反觀我的左右兩戶鄰居都擺滿了鞋櫃~樓梯間也擺了腳踏車及雜物~~
曾反應住戶也置之不理~~唉~~~
有朋友來我都會自嘲住在平價住宅~與遠雄的管理不能相比~~
不過很多朋友都會說我們社區很讚很美~~有休閒風很舒適的感覺~~
我來住二年了已經適應隨俗了~~
2013-07-04 13:51 · 5樓
唉~自從我家鄰居將房子出租出去後,我家已經惡夢一年多了,吵鬧先不說,梯廳常常是髒亂不堪(有時還誇張看到亂丟糖果紙屑),時常散發濃厚異味><,樓梯間也是堆滿該位鄰居的東西@@,
2013-07-17 16:56 · 6樓
阿繁 發表於 2013-7-4 13:51
唉~自從我家鄰居將房子出租出去後,我家已經惡夢一年多了,吵鬧先不說,梯廳常常是髒亂不堪(有時還誇張看到 ...


我前幾天爬樓梯時有看到...有嚇到...

我想他們家小孩很多,年輕媽媽應該可以溝通

其他很多棟......很多很嚇人

希望能強力執行都不能放.....好了!........我老公也會乖乖將車子放到地下室去.....
2013-08-08 14:27 · 7樓
🔧 本帖最後由 nanami 於 2013-8-8 14:29 編輯


▲在住家製造出的聲響,是不是噪音,以是否「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決定。
鄰居之間原本應該和睦相處,但幾乎每一個公寓大廈社區都會有少數的惡鄰居存在,如果惡鄰居太過份了,你可以向法院提告,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慰撫金。
王姓男子與黃姓男子都住在台北市大安區一棟大樓,兩人是樓上樓下的鄰居,王住在七樓,但九樓的房子也是他的,租給別人住,黃則住在八樓,黃因不滿九樓的住戶(即王的房客)走路有聲音、使用馬桶水聲太大,向王提出抗議,王為睦鄰起見,於是將九樓房子全面舖設地毯。
不分晝夜製造噪音
但黃仍然不滿意,自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十日起,在八樓的自家住處,不分晝夜,不定時以拍球、跳繩及大聲播放低音喇叭等方式製造噪音,影響樓下王姓男子的睡眠及生活起居,黃還在八樓陽台長期放水並惡意堵塞排水孔,讓八樓陽台的積水滲漏至七樓房屋,致七樓的屋內天花板因滲水而受損。
王多次報警處理,警方也勸導黃請其改善,以維附近住戶居家安寧,但黃仍置之不理,繼續製造噪音,王實在受不了,用錄音機將黃拍球、跳繩、大聲播放低音喇叭都錄下來,然後告上法院,除了要黃賠償他修繕費用外,同時還特別請求精神慰撫金。

噪音持續數個月
台北地院傳訊六樓及十樓的住戶作證,他們都說,在家可以聽到噪音,有聽過穿皮鞋在跳躍、打籃球、音響的聲音,噪音持續好幾個月,很多住戶報警處理過,都知道是從八樓屋內所發出的噪音。
法院調查警方的處理紀錄,發現黃於九十九年七月起至一○○年四月止,經民眾報警檢舉其妨害安寧次數多達十四次,加上王提出的錄音證據,都顯示黃確有在八樓房屋製造聲響,業已達妨礙七樓王姓男子的居住安寧之程度。
噪音的客觀認定標準
法院指出,根據最高法院判例意旨,是不是噪音,以是否「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決定,如在他人居住區域發出噪音,構成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情節重大,被害人得依民法第一九五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黃姓男子長期故意不時以拍球、跳繩、大聲播放低音喇叭,符合噪音的認定標準,黃又故意在陽台蓄水滲漏浸損七樓房屋屋頂、天花及木造裝潢,對於王姓男子的居家休息、睡眠及居住環境,構成重大干擾,使王的精神產生痛苦及壓力,法院除判決黃要賠償王的修繕損失二十二萬多元外,還要賠給王的精神慰撫金十萬元。
法院並判決黃今後不得在八樓房屋為拍球、跳繩、大聲播放低音喇叭製造低頻噪音等危害其居住安寧之行為。


以上是在網路查到的~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