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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批准6死囚槍決

2013-04-19 20:16 · 樓主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法務部晚間證實,部長曾勇夫17日簽署死刑犯紀俊毅、李嘉軒、陳東榮、陳瑞欽、林金德、張胞輝執行令,6死囚今晚執行槍決。

法務部長曾勇夫於民國99年上任部長後,同年4月30日簽准死刑執行令,槍決4名死刑犯,台灣也恢復中斷超過4年的死刑執行。

100年3月4日,曾勇夫再度簽准死刑執行令,槍決管鐘演、王國華、鍾德樹、王志煌、莊天祝;101年12月21日,曾勇夫任內第3度執行死刑,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與戴德穎6人伏法。

最高法院今年1月間判處男子陳昱安死刑定讞,使得死刑犯人數增為56人。6名死刑犯今晚槍決後,死刑犯人數下降到50名。1020419


真是"真"勇夫...{:5_218:}
2013-04-19 21:37 · 2樓
每個人都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贊成廢除死邢的朋友們不知道是否想過
假如自己或是他們最愛的家人就是無辜的被害者,那麼央樣會贊成廢除死刑嗎???
只顧慮到那些殘害別人生命的加害者的人權,卻罔顧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的人權
真的無法理解!!!!!!!!{:4_90:}{:4_90:}{:4_90:}
2013-04-19 21:43 · 3樓
amysun0205 發表於 2013-4-19 21:37
每個人都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贊成廢除死邢的朋友們不知道是否想過
假如自己或是他們最愛的家人就是無辜 ...


所以當然堅決反對廢死~~~~~~~~~~~~

『人權』這兩個字是用在對的人身上,而不是用在這些作奸犯科的殺人犯。
2013-04-19 21:47 · 4樓
垃圾,就該趕快清除!
2013-04-19 22:02 · 5樓
殺了人...就該償命
2013-04-19 22:14 · 6樓
殺了人..槍決~應該啦
2013-04-19 22:48 · 7樓
勿枉勿縱

希望檢察官法官都能恪遵這個基本原則

死亡, 是不可逆的過程, 千萬不要再有誤殺無辜的情況發生了
2013-04-20 01:52 · 8樓
講人權,說說而已
2013-04-21 01:11 · 9樓
台灣能真正被判死刑的人,都是案情相當相當嚴重的,不執行,不只違法更是另一種不講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