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鄰居們: 大家好!
我是謝其忠,有鑒於最近有關主任辦公位置的事情,讓社區產生各種紛紛擾擾,實在很抱歉。在此我想將我的想法跟大家報告一下,請各位看完它。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管理委員會的職務如下: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目前,有不少的鄰居對於3月份召開的區分權會議中第五條議題〈主任辦公位置的議題〉有不少的異議。因為在區分權會後的問卷中多達九十幾票的反對票可看出有不少鄰居是反對的。但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反對決議事項必須達到所有區分所有權人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否決議題從新召開臨時會。從目前看來,我必須努力去完成區分權決議事項。
但是,我想社區裡九十幾票的鄰居們一定相當的不滿。因為區分權當天只有七十幾票贊成,而反對票有九十幾票如此看來應該反對的較多吧!有鑑於此我決定發起召開臨時區分權來解決這個爭議。依照「內政部94年1月24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40081380 號函釋是否適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臨時會議」的解釋函中說明,社區要召開臨時區分權只要經過社區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的人數連署即可召開。因此,在此請各位鄰居們一起參與連署,協助我完成召開區分權會議的程序。
另外,如果此案翻盤我將請辭主任委員一職,這是事實。各位想想管委會的主要職責是要努力完成區分權決議事項。造成這麼擾民的事情難道不需要有人負責嗎?身為本屆主委的我,我必須負起這是件的責任。但是我也跟各位報告,我沒打算辭委員。我還會參與第七屆主任委員的選舉〈只是不知道到時候各委員們還會不會支持我〉。接下來,就能好好的爲社區「執行當下、計畫未來」。
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機會,是一個給以後管委會處理重大爭議事件的一個範本。我懇請所有的鄰居們能協助我完成這個工作。各位對我的支持是我努力工作的動力。我不是社區最好的,但是我努力讓社區變成最好的。請大家支持召開連署的活動。
最後,這幾個月來天候變化很大,請大家注意一下自己的身體,健康的身體,完美的家庭,快樂的社區。
祝 順頌
小弟 謝其忠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