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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權大會面面觀> 防黑道 屋主代理人限制身分

2013-04-17 13:26 · 樓主


為防止不肖份子介入社區管委會運作,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防黑條款」,現行區分所有權人(屋主)會議並未限制書面委託出席對象身分,修法後,書面委託對象僅限屋主有行為能力的父母、子女、配偶、其他屋主或承租人。但仍有樓管業者質疑此修法「漏洞百出,有沒有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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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漏洞百出」

提案修法的綠委段宜康指出,現行制度代理出席者無身分限制,因此曾發生有人蒐集大量委託書,請特殊份子出席屋主會議操控管理委員選舉結果,還可控制提案表決結果,甚至威脅住戶安全,希望修法限制委託對象身分,防止有心人士介入社區運作。
但專營大樓保全管理的磐石保全公司總經理郭宴年直指,這次修法「漏洞百出,有沒有都一樣!」因屋主會議除屋主外,承租人也有資格參加,若有心操作,只要號召外人租屋,同樣能操控管委會。
高雄市獅甲社區管委會曾遭黑道介入,前年六月被警方破獲後管委會已全面改選。現任主委李瑞玉質疑,過去把持管委會成員都是社區住戶,「有這樣背景的住戶,管委會該怎麼防?」
住北市敦化南路某大廈的張先生表示,因管理費每年收入約一千兩百萬元,過去每次開屋主會議前,總有人蒐集委託書想把持管委會,「包工程就可以上下其手」,修法至少能避免外人介入。新北市台北國寶社區住戶許小姐也支持修法,「社區自治當然要由住戶行使權利。」
記者黃揚明、楊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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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種修法實在也沒有用! 有企圖的人大都先購入社區小戶,然後再用各種耳語掌控社區網路,甚至利用暴力恐嚇來威脅相關的委員,迫使退出辭職,最後再用耳語表面功夫誘以其它不知情的住戶,蒐集委託書達到全面掌控的功能...........甚至漠視主委,監委,財委只能連任一次的內政部法令解釋,做完兩年財委,然後再作監委.....想必兩年後再作主委.....然後呢...............就一直掌控! 把住戶不清楚法令,用任何律師的解釋就含蓋過去.................只能說住戶自己要提高警覺,不要隨便把委託書給別人,甚至最好修法規,限制一住戶最多僅能持五張委託書
2013-04-17 15:34 · 2樓
樓主真是內行人,是否深受其害過?
這個建議很好,
不過應該跟立法委員建議,
才有落實的機會。
2013-04-17 15:43 · 3樓
期待善法,改善人心之惡{:1_768:}
2013-04-17 17:27 · 4樓
yamata 發表於 2013-4-17 15:43
期待善法,改善人心之惡


區權會親自出席
委託
是把自己的權力交由別人決定
被出賣了還不知道
寧可缺席也不要委託
2013-04-17 17:39 · 5樓
魯西恩 發表於 2013-4-17 15:34
樓主真是內行人,是否深受其害過?
這個建議很好,
不過應該跟立法委員建議,



社區是所有住戶的! 個人不會有啥深受其害的想法!

如果住戶大家都不關心,那我又有何這樣的感受??

事情要看是甚麼狀況!有些事,影響住戶個人,個人就可以提訴,有些事是要社區住戶大家一起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