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tracytsao 於 2013-4-13 08:41 編輯
我覺得我過去寫的二次意見單好像都如石沉大海般,不見任何回复;即便第二次的意見單上已經特別註明請回复我處理情形,也一樣沒有任何動靜。我常覺得目前這種處理機制,真的是有點讓人覺得有漠視住戶意見的感覺。即便住戶的意見再不成熟或不可行,那也可以好好地解釋說明一下吖!
如果我不是單一個案,而大家也是如我一般這樣的被對待的話,那住戶意見單的存在意義是什麼呢?
所以,我想請我們翡冷翠的物管單位出面說明一下:
1. 我們住戶的意見單的處理程序及流程為何?有無必須書面或口頭回复住戶的規定?如果有的話,那收件後多久就必須回复呢?
2. 能否把目前有關住戶意見單的書面處理流程的相關規範(SOP)列出來讓我們住戶也能知道?
3. 管委會有無做事後的住戶滿意度調查?有無去了解一下物管單位的處理結果是否令住戶滿意呢?
另外,我也希望日後召開住戶大會時,請物管單位把這一段期間的住戶意見單的簡要內容及處理情形做個報告。讓我們住戶彼此知道一下其他住戶的意見內容及處理情形。
PS:我是不太清楚我們這個社區建案家族的發文功能,是只給自己的住戶來抒發一下想法罷了而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呢?還是它會被管委會及物管單位重視而同時也具備改善矯正的建議功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