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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翔玉鼎第一屆管理委員會
編號1020120004
第四次臨時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102年01月20日(星期日)下午15:00
會議地點:社區F棟3F視聽室
會議主席:楊光瑜
記錄:林渝珊 秘書 聯絡人: 翁褚明 社區經理
列席委員: 共計17名
[table=98%]
主 任 委 員 楊 光 瑜 副主任委員 蔡 尚 穆
副主任委員 張 兩 漢 監察委員 蔡 振 強
監察委員 李 百 茂 安全委員 劉 建 男
財務委員 張 淑 芬 財務委員 郭 筱 琳
總務委員 鍾 美 鳳 總務委員 謝 慶 源
資訊委員 李 至 斌 康樂委員 林 芳 梅
環保委員 章 燕 雪 環保委員 陳 席 琳
皇翔建設 許 桐 銘 機電委員 馬 磊 祥
皇翔建設 劉 邦 禮
未出席委員:共計2名
康樂委員 林 旺 來 機電委員 徐隆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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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專案報告
貳、 主席報告
參、 議題討論
議題一: 皇翔玉鼎社區管理委員會物業保全暨清潔服務公司招標、
物業保全招標相關辦法重新訂定保全公司須登記資本額新台
幣伍仟萬元以上,物業公司須登記資本額壹仟伍佰萬以上、
公司開業需十年以上經驗,領標金修訂為新台幣伍佰元。
(A)優良社區標章 (主委 楊光瑜 提議)
(B)大型四百戶社區3家以上實務經驗
(監察委員 李百茂 提議)

說 明: 以上方案均採不記名方式投票,投票委員17位。
決 議: 投票結果:(A)方案8票、(B)方案9票
採用B方案,請物管公司聯絡領標廠商將領標金領回,評估
是否符合規定再次領標。(領標金改為新台幣伍佰元)

(一)初審日期訂於102年1月26日 (六)15:00
(二)決選日期訂於102年2月2日(六) 10:30
(三) 102年1月24日(四)18:00前依簽收時間為準截止收標
(四) 102年1月27日(日)請廠商前來勘查現場
(五)人員編制:行政祕書5位(含財務秘書1人)、
保全 9位(包含總幹事)、清潔8位、社區副理需有
機電背景。
(六)清潔由物管公司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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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二: 召開臨時區權人會議,修正規約及其他重要社區議題。
說 明: (一)規約草案修改後須在區權會認可有效生效。
(二)後陽台裝設隱形鐵窗事宜。
(三)住商分離討論。
(四)公共管理基金通過。
(五)管理費用討論。
決 議: (一)請秘書做出區權會意見調查表投入住戶信箱,請住戶提
出區權會討論議題。
(二)請皇翔建設於1月23日回覆修改規約草約及財務說明。

議題三:討論社區公告是否依權責委員簽字認可問題。
說 明: 依照公告內容,請職責委員簽字認可。
決 議: 依權責委員及主要委員簽字認可。--------------------------------------------------------------------------------
議題四:針對社區名稱更改討論。
說 明: (A)皇翔玉鼎管理委員會
(B)皇翔玉鼎社區管理委員會
決 議: 社區更名需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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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主席宣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