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nicoleshune 於 2014-1-14 09:22 編輯


🔧 本帖最後由 yuhding 於 2013-3-25 16:56 編輯


皇翔玉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第一屆第七次臨時會議紀錄
肆、議題討論:
議題一: 規約修訂之討論。
說 明: 依第一屆管委會第五次臨時會決議之規約修訂及皇翔建設公司法務部
門提供之修訂版本討論之。
決 議:一、決議規約修訂版本(如附件)。
二、第十八條第二款起造人提撥之公共基金分配比例,請委員於會後
先行了解,於下次會議討論如何訂定。
三、規約版本管制列入下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議題。
議題二: 皇翔建設移交事宜(含財務)之討論。
說 明: 一、皇翔建設會計麥小姐報告,至102.02.22止裝修施工保證金收取
124戶共計7,440,000元,裝修污染費共計891,657元,管理費(預
收8個月)共計16,629,048元。因管委會已成立,是否可先將裝
修施工保證金及裝修污染費先行交付管委會管理。目前管理費支
出共約五百多萬元。
二、李監委提議:管委會於101年12月份成立,目前仍是建設公司代
管,各項管理支出應爭取由建設公司支付。
三、蔡監委提議:建設公司代管期各項管理事務,並非全然為服務社
區住戶之事務,請皇翔建設提出數據,不然此項管理支出仍應由
建設公司支付。
四、林芳梅委員提議:皇翔建設應提出完整之支出明細與數據,請物
管經理確實管制。
五、主委提議:住戶交付前物管公司之水電費單據,申辦交屋前之切
割退費,目前均無下文。
決 議: 一、請麥小姐於下周一將收支明細E-Mail給二位財委。
二、裝修施工保證金及裝修污染費,如管委會二月底前開完戶,可於3
月1日開始執行。
三、主委將邀請幾位委員至皇翔建設,與其公司高層商議公設改善事
項外,另建設公司代管期各項管理事務支出,應由建設公司支付,
起碼爭取到101年12月底。
四、水電費交屋前之切割退費,要求皇翔建設主動建立名冊,聯絡住
戶繳交收據以辦理退費事宜。
議題三: 皇翔建設商場部分管理費計算方式之討論。
說 明: 一、劉經理回覆:皇翔建設仍依第一屆區權會決議之規約內容辦理,
沒有改變。
二、蔡監委提議:上次會議已要求皇翔建設提出商場部分管理費用之
計算方式提供管委會參考,就是因為不了解所以才會產生疑慮,
如果合理20%所有住戶也會接受的。
三、李監委提議:商場回饋部分可待廠商進駐於正式營運前,另訂商
議方式再進行約定作業。
決 議: 一、同意蔡監委提議再次要求皇翔建設提供商場部分管理費用之計算
方式提供管委會參考,以決定是否修正之。
二、同意李監委提議待廠商進駐於正式營運前,另訂商議方式再進行
約定作業。
議題四: 垃圾清運廠商合約之討論。
說 明: 一、目前一般垃圾清運廠商昕隆環保公司,建設公司告知其合約已到
期(102年1月31日),經協調該公司於社區新約尚未簽定前仍願
意繼續清運至新約簽訂為止,建議管委會盡速簽訂新約。
二、物管彙整二家公司報價單及比較表,提供委員參考。
三、李監委提議:僅提供二家廠商報價資訊太少,建議至少三至五家
之數據再送委員會討論。請環保委員代為爭取,向新北市政府環
保局要求贈送垃圾子母車,以節省社區經費。
決 議: 同意李監委提議,授權環保委員再邀集廠商報價,至少三家以上之參
考資料,於下次會議再行討論。垃圾子母車方面請物管協助環保委員
了解申請方式代為爭取。
伍、臨時動議:
動議一:馬委員提議:公設點交將找三家以上專業廠商於下週開始邀請至社區
會勘報價,於下次會議時提出請委員會遴選。
林芳梅委員提議:社區公設點交還是應採公開招標比較正式及慎重。
李監委提議:公設點交太專業了,應交給專業的機電委員先去遴選。
決 議: 同意馬委員及李監委之提議,先請機電委員遴選,於下次會議提出討
論,如無法選出委任廠商則進入招標程序。
動議二: 財委提議:管理費管理銀行是否邀請銀行承辦人員至委員會說明。
主委提議:銀行管理費帳務處理費可與新物管公司商議由其支付。
決 議: 待與新物管公司商議後再討論本案。
動議三:張財委提議:有住戶反映,梯廳可直接看到後陽台,隱私權遭侵犯很
不舒服,皇翔建設是否有改善措施。
決 議: 請皇翔建設將梯廳面向住戶後陽台之窗戶玻璃改為霧面玻璃。
動議四:主委提議:蔡副主委已表達辭意,且已二次未出席管委會,是否進行
候補委員遞補程序。
決 議:先聯絡蔡副主委下次出席會議之意願,如確定仍不出席,則進行遞補程
序,邀請D棟候補委員出席下次會議。
陸、散會:(下次會議時間102年3月9日下午14時)

附件1-1~1-3:(1)(2)(4)項施作圖
附件2-1~2-7:(皇翔玉鼎社區規約1020224管委會議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