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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棟只有B棟住戶可自由下樓梯到地下室那其他住戶要從哪...

2013-03-24 22:01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sangyi 於 2013-4-3 01:04 編輯


請問大大們是否有想過一個問題如人到地下室有緊急狀況(如停電)的話要從哪出入,如車子的出入口都關上的話,那要從哪樓梯上去。還有如遇到突發狀況早上電梯突然也不能使用的話,趕著要上班的人也沒辦從B棟樓梯下去開車。
門禁卡是否設定該住戶只能刷自己的樓層,其他樓層就沒辦法刷,像屬於公共區就大家可以自由進出(如地下室停車場、一樓、頂樓等,,,,,
2013-03-27 18:17 · 2樓
問的很好,委員們也不解?
已列入驗收項目中待請建商回覆:是根據建築法那一條規定,11棟只有2只樓梯至地下室?
2013-03-31 22:12 · 3樓
🔧 本帖最後由 sangyi 於 2013-4-3 11:04 編輯


味丹 發表於 2013-3-27 18:17
問的很好,委員們也不解?
已列入驗收項目中待請建商回覆:是根據建築法那一條規定,11棟只有2只樓梯至地下室? ...


我只知到地下室只有B棟有樓梯,不曉得還有那一棟有到地下室的樓梯?
也許是我太杞人憂天,如果某一天發生天災.....停電,又剛好自己棟的電梯停擺,又剛好B1到1F樓梯及車的進出口被堵住,那是不是等於被困在地下室了?這是不是等於是人禍?
[size=4]其實我會比較建議,門禁卡可以刷各棟1F,B1,B2,B3,跟自己棟的樓層[color=Blue]其他樓層就沒辦法刷
,是否會比較恰當!([size=3]畢竟目前的門禁也只能防君子,防得了小人嗎?)
2013-04-02 09:42 · 4樓
🔧 本帖最後由 逍遙 於 2013-4-2 09:50 編輯


sangyi 發表於 2013-3-31 22:12
我只知到地下室只有B棟有樓梯,不曉得還有那一棟有到地下室的樓梯?
也許是我太杞人憂天,如果某一天發生天 ...


如果開放B棟, 那麼說B棟的公電就由大家來分擔了?????要不所有的人都可進出B棟, 那B棟住戶的口袋就得深一點哦!{:6_300:} {:6_290:}

其實若有緊急狀況, 物管中心應該有能力遙控各棟緊急出口, 而且須靠社區安全委員組織志工人員來幫助物管中心維護社區安全.

只要有人居住的社區這是避免不了的#1安全第一且是大樓社區一定得靠守望相助可是都沒有看到社區安全委員公佈號招志工人員來協助委員及物管中心?????



2013-04-03 00:13 · 5樓
🔧 本帖最後由 sangyi 於 2013-4-3 11:05 編輯


逍遙 發表於 2013-4-2 09:42
如果開放B棟, 那麼說B棟的公電就由大家來分擔了?????要不所有的人都可進出B棟, 那B棟住戶的口袋就得 ...


我建議的是開放所有棟別的1F,B1,B2,B3的權限,所以大家的口袋都一樣深啦,畢竟我不會捨近求遠的去搭B棟的電梯.相信大部份的人也都一樣.如果在意的是B棟的門禁,那我只能說很抱歉,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所有住戶都可以自由進入B棟,但B棟住戶卻無法進入不相連的棟別.
以目前台灣最常發生的地震來說,當發生6,7級甚至更大的地震時,會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的會有幾人?但是此時如果你人在地下室,應該會很慶幸有11條的逃生路線,而不是只有
B棟:1條
其它棟:2條
在這邊提出我個人的想法給大家參考參考. Thanks!
2013-04-04 18:37 · 6樓
逍遙 發表於 2013-4-2 09:42
如果開放B棟, 那麼說B棟的公電就由大家來分擔了?????要不所有的人都可進出B棟, 那B棟住戶的口袋就得 ...


我在想...
1.B棟1F公設應該算是公電,不是B棟住戶負擔而已吧!
2.B棟電梯不需讓別棟住戶使用。但,我們應該需要的是:可是進"B棟的門"和使用B棟往地下室的"樓梯"。
因為以前,有次,電梯被佔用(可能有鄰居在施工或搬家),我想走樓梯下樓到B3開車出去,才發現1F沒有通往地下室的"樓梯"。當時以為只有K棟如此。以前我的門卡可以進B棟的門,但記得已改不行了,只是沒去試,不確定。
2013-04-04 20:35 · 7樓
全社區只有B棟及G棟有安全梯至B1~B3層,安全梯沒有上鎖,應該說只要在地下室可以利用這2棟上來,
但是在戶外平面無法自行進入這2棟走安全梯
2013-04-05 11:14 · 8樓
sangyi 發表於 2013-4-3 00:13
我建議的是開放所有棟別的1F,B1,B2,B3的權限,所以大家的口袋都一樣深啦,畢竟我不會捨近求遠的去搭B棟的電 ...


公社是大家分攤, 但是AB棟大廳及門禁還是屬小公社由A&B棟住戶負擔

之前就是很多不是AB棟住戶帶著寵物進出 &有些人又不隨手關燈, 讓公社及AB棟門廳燈火通明. 自管制後較好

還有地產商帶人看屋, 繳清潔費不知為何自羅主任上任後停收了, 好幾次地產商帶人看屋都不關燈, 還得幫忙關燈. 太多人進出了很複雜, 尤其是週末. 不知有何方法讓地產商友共識幫忙住戶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他們成交一筆生意進進出出非常頻繁, 繳點清潔費應該不為過吧?(很多社區看屋, 地產商都得繳100元清潔費已不是奇怪的事)


至於1F大廳全開放, 一點問題都沒有. 只管制電梯以防閒雜人士進出, 應該是合情合理的. 畢竟是大家的公社
2013-04-12 16:07 · 9樓
🔧 本帖最後由 terry1688_tw 於 2013-4-12 16:09 編輯


逍遙 發表於 2013-4-5 11:14
公社是大家分攤, 但是AB棟大廳及門禁還是屬小公社由A&B棟住戶負擔

之前就是很多不是AB棟住戶帶著 ...


+小弟1票,謝謝!
常看到進出的人,很複雜.
建議管制一下,Thanks.
2013-04-13 13:27 · 10樓
terry1688_tw 發表於 2013-4-12 16:07
+小弟1票,謝謝!
常看到進出的人,很複雜.
建議管制一下,Thanks.


社區是大家一起來關心的, 看到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善意的建議是必要的.

2013-04-20 21:35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sangyi 於 2013-4-20 21:56 編輯


味丹 發表於 2013-4-4 20:35
全社區只有B棟及G棟有安全梯至B1~B3層,安全梯沒有上鎖,應該說只要在地下室可以利用這2棟上來,
但是在戶外平 ...


G棟的樓梯好像不是只能上或下樓梯B1到B2到B3層,不能從G棟的樓梯1F下樓梯直接到B1~B3層嗎?

所以是不是只有A 、B棟的住戶能從1F的樓梯直接到B1~B3層囉!
2013-05-06 00:32 · 12樓
沒有樓梯至地下室這件事情我也相當不解
我在看到這篇之前甚至不知道我們B棟和G棟是有樓梯的
沒有樓梯至地下室對安全性與便利性來說都是重大問題
這點還得煩請管委會向建商提出,商議解決之道
2013-05-06 22:23 · 13樓
jeffreylai6 發表於 2013-5-6 00:32
沒有樓梯至地下室這件事情我也相當不解
我在看到這篇之前甚至不知道我們B棟和G棟是有樓梯的
沒有樓梯至地下 ...


已向建商提出依據哪一條建築法規?需提交說明.
不過,建商能蓋這樣,應該會有所本,不會冒然違法!有住戶曾住過萬寶隆社區<也是同樣只有2個安全樓梯至B層
2013-05-07 08:34 · 14樓
之前住的社區也是兩個樓梯可以下地下室
2013-05-07 10:08 · 15樓
根據建築法規,兩座以上就算合法了,但目前社區管制方式為1F全面管制進出,如發生緊急事故,是必須由警衛櫃檯統一解除鎖定才能進出,但目前警衛櫃檯是否能統一解除,還需要瞭解!
任何方法各有利弊,端看大家如何思考!

以下是關於法規的解釋:

四、安全梯

  安全梯係屬直通樓梯之一種,法規所稱之應設置「安全梯」者,應係指設置「室內安全梯」或「戶外安全梯」。至需設置特別安全梯時,則明文列示為「特別安全梯」有別於「安全梯」。安全梯之樓梯間應為獨立之防火區劃,而直通樓梯則無。

  應設置為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之依據有二,一為建築物樓層,二為建築物用途。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六條之規定:

(一)依樓層區分:

通達六層以上,十四層以下或地下二層各樓層之直通樓梯,二座以上(但僅需設一座直通樓梯者,則該直通樓梯改設即可,毋需增設至二座 )應設置為安全梯。
通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各樓層之直通樓梯,二座以上(同前註)應設置為特別安全梯。
建築物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者,為安置該層留滯人員,樓梯間與排煙室或樓梯間與陽台之面積,在用途為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集會堂、觀覽場、商場、市場、展覽場場、夜總會、舞廳、餐廳、酒家、公共浴室、飲食店、保齡球館、溜冰場者,不得小於各該層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如供其他使用,不得小於各該層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三。
(二)依用途區分:

  供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集會堂、觀覽場、夜總會、舞廳、視聽歌唱業、商場、百貨公司、市場、超級市場等用途者,依下列規定:

通達四層以下之直通樓梯應設置為安全梯,其中至少一座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
通達五層以上之直通樓梯均應設置為特別安全梯並通達屋頂避難平台。
(三)安全梯的構造規定:

1. 室內安全梯之構造

(1)安全梯間四周牆壁應為防火構造,天花板及牆面應以不燃材料裝修。

(2)進入安全梯之出入口,應裝設甲種或乙種防火門。

(3)安全梯間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其開設採光用之向外窗戶或開口者,應與其他窗戶或開口或非防火構造之外牆屋簷等相距九十公分以上。

2. 戶外安全梯之構造

(1)安全梯應為防火構造。

(2)安全梯與建築物開口(設有安全門者除外)之距離,不得小於二公尺。

(3)對外透空開口( 未開設窗戶部分 )面積應在二平方公尺以上。

(4)出入口應裝設甲種或乙種防火門,但以室外走廊連接安全梯者,出入口免設安全門。

3.排煙室型特別安全梯之構造

(1)樓梯間及排煙室四周牆壁應為防火構造,天花板及牆面應以不燃材料裝修。

(2)樓梯間及排煙室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

(3)由室內進入排煙室之出入口應裝設甲種防火門,由排煙室進入樓梯間之出入口應裝設甲種或乙種防火門。

(4)樓梯間與排煙室之間開設之窗戶應為固定窗。

   註:排煙室空間可兼作緊急昇降機之川堂部分。

4.陽台式特別安全梯之構造

(1)樓梯間四周牆壁應為防火構造,天花板及牆面應以不燃材料裝修。

(2)樓梯間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

(3)由室內通陽台之出入口應裝設甲種防火門,由陽台進入樓梯間之出入口應裝設甲種或乙種防火門。

(4)樓梯間與陽台之間開設之窗戶應為固定窗。
2013-05-08 11:55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sangyi 於 2013-5-8 11:56 編輯


味丹 發表於 2013-5-6 22:23
已向建商提出依據哪一條建築法規?需提交說明.
不過,建商能蓋這樣,應該會有所本,不會冒然違法!有住戶曾住 ...


G棟也可以從1直接下樓至B1、B2、B3?
2013-05-10 20:05 · 17樓
其實若有緊急狀況, 物管中心應該有能力遙控各棟緊急出口, 而且須靠社區安全委員組織志工人員來幫助物管中心維護社區安全.
物管中心沒有能力遙控各棟緊急出口,原因在於社區各棟緊急出口並無監控系統(監視(webcam and electronic surveillance)與控制(control system))。現有公設開關大多為傳統式,必須走到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