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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嚴重瑕疵的桌球移出表決,竟然是這麼草率!

2013-03-10 10:42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rocksong 於 2013-3-10 10:43 編輯


原來......可以先投票同不同意的人數,決定現場區權人的人數!

結果同意票人數出來了,再統計現場人數,如此當場很多區權人就以不舉手來減少總區權人票數

先決定分子然後再決定分母! 而且只相差一票卻不能驗票? 請問這是民主真諦嗎?

一個議題如果會通過應該是不怕被檢驗的吧?

不尊重主席,導致主席氣憤離場,這樣的會議吃虧的是誰?得利的又是誰?

主席裁定驗票卻被轟下台!

既沒有拍板定案怎麼能形成一個有法定效力的結果?

一個住戶可以同時接受20~30幾張委託書,這中間是否有人刻意操作?

不尊重新任委員人都還沒到,會議表決馬上自行開始?請問在急什麼?

一年一度的區權會就這樣結束?達成了什麼?中間有多少讓人懷疑的小動作?(小動作!)實在不想po出讓大家來質疑而已!

難不成跟wendyLKK說得一樣,反正一年也沒多久,你們大家就等一下,一年很快就到了嘛~~~(平眉+淡淡的微笑)

2013-03-10 19:09 · 2樓
反正不管結果如何桌球永遠都會存在京都社區的,
因為有非常非常熱愛打桌球的人。
象今天就有非常多人在打球呢!
但就是桌子太少了,
希望能在增加桌子,
讓桌球成為京都的熱門運動之一。
2013-03-10 21:41 · 3樓
移除不等於廢除!
所以在還沒有找到適當又符合用途的場所放置就冒然的移動現有放置的地點
除了損害住戶使用公設的權益外
對住戶之間的和諧也會有衝擊!
尤其這個議題的爭議及疑慮尚未塵埃落定!
因此第三屆委員們可要有智慧的妥善處理!
否則引起爭紛非京都之福啊!
2013-03-10 22:42 · 4樓
🔧 本帖最後由 哈哈笑 於 2013-3-10 22:58 編輯


一年一度的區權會在一片混亂中草草結束,,個人真的錯愕到久久無法回神........
我們公司很少開會,,就算開會也都是內部小組會議而已,,因此對議事規則個人完全不懂..
經過昨天的震撼教育後,,我很好奇的Google了一下........搜尋到的內容如下:
"議場上主席宣布開議之後,出現第一個「清點人數」的動議,主席應無條件的接納並宣布「清點人數」成立,並立即清點,當清點後,確實達過半數決時,主席應即時宣布清點結果以安人心,反之,未達法定出席人數時,主席應宣布改開談話會,並請專人摧促在場外的出席人回議場開會。議事進行中,出席會眾是不受限制的進出議場,議場上的人數是不確定的,是隨時在變動的。當議案表決時,議場上確實有達過半數的會眾,而出席人再次提出清點人數的要求,主席應以他的智慧來判斷接或不接。

正確行使清點人數的時機是議案表決前,在議場上確實未達法定人數時,若有心人士藉故濫用就變成議事的干擾。



講的清楚又明白→正確行使清點人數的時機是議案表決前。
以上僅供參考~

轉載自http://www.cpepc.org/modules/articles/article.php?id=233
2013-03-11 10:19 · 5樓
哈哈笑 發表於 2013-3-10 22:42
一年一度的區權會在一片混亂中草草結束,,個人真的錯愕到久久無法回神........
我們公司很少開會,,就算開會 ...


好久沒看到哈哈笑發表文章 我想一定是感慨很深><

小弟比較悲觀 對於區權會的亂象不意外 但還是很心痛

這不知道是第幾次 曾經的主委委員或這次的主席被氣到不想幹了
痛定思痛 想想有什麼可以的改進方法

首先 民主最基本的要求 就是對人的尊重 這點不會因為那個人是主席或主委就有了改變

第二點 很多問題是程序問題 而且是流於各自解釋的程序問題 所以我們需要專業的第三者(法律顧問)
區權會後來失控時 傑森大和社區法律顧問都不在 如果在的話 也許情況不會變成這樣

第三點 人都是從錯誤中學習 小弟提出幾點建議
--時間控制 :
坦白說 中午很多人都要去吃飯了 所謂“中間選民(較沒有既定立場 對社區事物較不熱衷)”減少
時間拖的越久 會議過程越混亂 只會讓這些本來就相對沈默的民意消失
區權會也容易通過較為"爭議"的議案
當然每個人都可以各自解釋人數減少對某幾個議案的影響 小弟無意針對個案討論
平心而論 越少人參與投票 越容易深化對立 對彼此都不相服氣 這不是社區的福氣

痛定思痛 我有幾個建議 也請大家給意見
提案內容可以連同開會通知一併寄發 並回收統計議案重要度問卷調查作為排序參考
既然都是要花錢印那本議程 不如提早作業 一來大家可以有充分時間瞭解思考討論
二來大家都關注的議題或爭議度高的議題可以較早進行
2013-03-11 10:47 · 6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3-11 10:19
好久沒看到哈哈笑發表文章 我想一定是感慨很深><

小弟比較悲觀 對於區權會的亂象不意外 但還是很心痛 ...


接續上篇 以實例說明會議冗長的壞處
區權會議現場有兩位首次謀面的芳鄰因為不堪久候(已超過議程表定結束時間)有事要先離開
分別拜託我提臨時動議兩案
但後來發生的事大家都知道 那個情況下提案也沒有任何意義
但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說明兩提案如下:
提案一:
這位芳鄰腳不方便 曾使用公設泳池一次 但發現無障礙設計有問題 因為在使用淋浴間時並沒有扶手等設備
希望建議能評估並改善無障礙環境

事後來看 還好區權會並沒有限制管委會改動公設的授權 否則這位芳鄰的提案就要等明年的區權會才能討論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也會有 公設未驗交 或 金額超過管委會授權 等等困難
不管如何 小弟之前的確沒有特別注意公設無障礙設計的問題 這確實需要評估 以維護使用安全

提案二:
關於閱覽室訂購的書報雜誌 提案能發放問卷調查 以調查結果順序優先購置
這位芳鄰認為管委或物管並沒有辦法知道大多數人的需求 建議以問卷調查作為購置的依據

根據區權會表決的結果 管委會仍有權利做非重大公設變更 應該可以請第三屆管委會討論處理即可

如有委員看到 可否協助提案 非常感謝
2013-03-11 13:24 · 7樓
後來呢....表決結果呢?幾票對幾票?
2013-03-11 16:38 · 8樓
經歷了一場{:1_752:}{:1_754:}{:1_743:}:L的區權人會議,有幾 個不解想請芳鄰們聽瞭~看瞭~然後解惑

一不解~~通常"人" 對任何事務有牽涉到法律規範 而產生一些疑慮,相信諮詢專業律師會是個適當選項,
因專業者會依據各種問題,提出適切因應之道,以及實務上累積的經驗及案例,讓我們可以更清
楚明白我們可以做甚麼或避開甚麼 (趨吉避凶) ?可是在本屆會議中前段有住戶發炎,要求法律
專業者對表決議案無須多作解析, 逕行進入表決~~為何?~~

二不解~~本屆會議有多項修正議案須經投票表決,個人以為要在短時間內充分瞭解各修正條文,並當場
作出正確決議,尤其在有住戶阻擾法律專業者解析的情況下,著實讓人感到不安!
建議主事當局:請事先將參加會議通知書及需經表決之議案, 一併寄送區權人事先審閱確認,
(需有合理天數審閱期)

三不解~~須經表決的議案其通過門檻有1/2也有1/3之分,不清楚其依據的是甚麼?
建議主事當局:是否能一致性?

四不解~~引爆點的議案(乒乓球桌),議案並未附帶說明如球桌須移出健身中心,而
未表示可移到何處使用,如此未設想出合理配套措施,驟然表決徒增事端!
建議主事當局:在合理配套措施未定之前,暫緩此案維持現況~~感恩

五不解~~個人對議案表決計票方式,這回真的是長了見識,
甚麼跟甚麼~~~~~亂七八糟~~~~~

敲到此處:心已倦~~眼已乾~~手已酸~~退駕~~







2013-03-11 16:59 · 9樓
🔧 本帖最後由 柔冠 於 2013-3-11 17:03 編輯


看著京都一磚一瓦灌溉而成
沒有生命的東西往往都是表現的令人滿意
反觀之
有生命的人群們,為了一些事爭論不休
從第一屆一直亂到現在
看在其他社區的眼裡,變成了笑話一則
選舉意義為何? 就是希望有一個有魄力有執行力的主事者
什麼動不動就清點人數 這是哪一招呀
難到執行者沒辦法判斷是非嗎?
本件事情可分成兩階段討論:

1.回到社區原始的初衷,本來就沒有設計桌球室,但因為有部分住戶有興趣
集結意見就提臨時動議增設,無可厚非,可以討論
但如果只因遠雄其他社區辦桌球比賽要練習就要強渡增設的話
客觀來看是有點免強 總不能說人家有什麼我們就要有什麼吧
如果有不少住戶喜歡打高爾夫,難不得我也要提個臨時動議增設一個像麗寶國際館中的GOLF練習區

2.實在沒有聽過選舉完後,每次都來玩驗票,試問中選會怎麼辦下去
票投了就是投了,哪還有事後動不動就驗票的,說什麼人在不在的一些謬論,
如果這樣玩下去,我是否也可以說所有投票人是否含有宣告監護的人在裡面?
從小到大,大家都知道玩遊戲就是要願賭服輸,,少數服從多數,贏的人也要尊重輸的人
這是淺規則,如果大家都要來亂豈不是沒完沒了

講這麼多 說真的 很感嘆
北大遠雄社區 這麼多社區 看看其他社區的討論
那一個像京都 像菜市場 毫無秩序 頓時間以為是住在哪個黃昏市場
難怪現在的住戶 說參加什麼會議大家都興致缺缺
你想想誰會浪費生命、時間去參加一個沒有結論的會議

縱上所述,本人決沒有偏袒哪一方
只是希望所有住戶可以理性一點
主事者可以有魄力一點 不要怕得罪人
因為世界上沒有一件事 是可以迎合所有人的
也請各位住戶任何決議一旦形成 不要僅因不利於自己
就開始扯東扯西 俗稱"來亂的"
最後,居住品質要提升
還須仰賴各位住戶的多多諒解
共勉之

2013-03-11 17:28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3-11 17:32 編輯


柔冠 發表於 2013-3-11 16:59
看著京都一磚一瓦灌溉而成
沒有生命的東西往往都是表現的令人滿意
反觀之


引文: 講這麼多 說真的 很感嘆北大遠雄社區 這麼多社區 看看其他社區的討論
那一個像京都 像菜市場 毫無秩序 頓時間以為是住在哪個黃昏市場
難怪現在的住戶 說參加什麼會議大家都興致缺缺
你想想誰會浪費生命、時間去參加一個沒有結論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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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其實有的...大學風呂前一陣子剛開完區權會, 在凱旋門的樓上, 整場一個亂字.... 原因? 今年有幾件有極大爭議的案子, 俱館點數變更複議案, 社區更新刷卡系統啟用區權會追認授權案, 社區內工程發包限制不得拆開報價案 (因為今年風呂的管委會就這麼幹了, 每 20萬報一個子項, 規避區權會授權管委會決議金額上限, 所以惹出大爭議 ... ), 區權會也是在吵鬧聲中落幕....


個人覺得, 別的社區都各自有一本難唸的經 ..... 您看我舉出的風呂的爭議提案, 翻盤案很多阿....


2013-03-11 17:51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3-12 22:04 編輯


有些言論聽聽有道理,但實著也沒道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
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管委會是處理與解決住戶遇到的問題!

一群住戶有個共同需求: 就是希望可以打桌球

於是管委會集思廣益尋求可否有解決之道! -----結果做出結論與表決:就是在韻律教室空檔時間不影響原有活動的時間增設桌球

這是一件OOOO的事情嗎??

然後一群人就不滿,策動抗議與議題 ,然後想辦法要撤銷這個決議案!

我說真的! 社區住戶大家到這樣,擺明就是給這群打球的人難堪! -----需要這樣對待難得同在一起的鄰居嗎??

我當管委會委員也好幾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雖已實施多年,但細看內文,很多還是讓社區自治

的規範,只要不觸犯一些相關法令,基本上很多都是社區住戶約定即可! 沒有絕對合法或不合法 !

我住的社區也有桌球室和高爾夫球室,我只能講: 桌球室是社區最熱門的公設,當初知有一張球桌,因為太熱門,有人建議管委會增設一台,當時我們討論時,認為只要空間允許就可以! 沒有任何人有意見!

這種促進社區交誼且增進健康的事宜,從沒人會說"不" ! 即便管委會委員沒有任何人打桌球或打高爾夫球...........從沒有人說:

會弄壞會花錢,這類的言論! 公設不就是讓住戶用的嗎?

我們有陶藝教室,但何時還真能來場陶藝活動,有住戶來申請要練瑜珈,也沒人反對,只要求不可以打破裏面的陶藝品!

我只能說:如果每一屆管委會對上一屆決議的事項,如果輕易的撤除那不就是代表跟這一群住戶撕破臉!? 也同樣的是跟上一屆管委會的委員撕破臉! 同樣是住戶,為何要被剝奪權益!? ----


希望這屆管委會要好好思考!

2013-03-11 21:17 · 12樓
柔冠 發表於 2013-3-11 16:59
看著京都一磚一瓦灌溉而成
沒有生命的東西往往都是表現的令人滿意
反觀之


關於計票驗票的部分有程序問題 也有技術上問題

首先講技術上部分 計票的方式實在爭議太大 我在底下都忍不住在想這樣算出來的人數到底對不對
會議進行中人員進進出出不奇怪
不過下次可不可以在宣布計票時 請物管清楚的劃分區塊 在計票過程中禁止人員跨區塊移動
同一區塊應該有兩位工作人員獨立計票 若兩位結果不同時應該重算至相同為止
各個負責計票物管人員回報時應該大聲喊出某一區幾票 並同時於螢幕上輸入各區人數並由電腦自動加總
這些技術上的細節不解決 加上互不信任的氣氛 無論哪一方少了或多了一票 我相信都很難接受

記得過程當中某次清點計算總票數時居然還有工作人員說差了50多票的情況 這真的太誇張
更不用提某次重新計票時出現翻盤的情況 而且結果是差了約10票
這樣無論哪一方輸了一票 我不相信輸的一方不會要求驗票

再來程序部分 我只記得主席的說明是因為只差了一票 希望為了京都將來的和諧 能夠重新驗票
不過後來一片混亂 主席被大小聲指責 被氣到要求物管維持現場秩序 氣到說辭去主席
氣到和某些住戶大小聲要求請尊重主席 然後就散會了 我都不知道這會議記錄要怎麼寫了?
至於到底能不能 或者什麼情況下才能驗票 哪些是主席的裁量權 我也實在不懂
要不要趁這個機會釐清 或者請律師說明 我們也可以學習一些開會議事規定 不要重蹈覆轍
總是要從失敗中汲取一些教訓

最後 我對主席給予最高的敬意 我不知道主席的處理是不是每一部分都是正確的
但我看得出主席是希望京都能以和為貴 其實雙方對於驗票的要求主席都是同意的
無論是因為後面聽不到或者是因為只差一票通過
至於為什麼後來會被砲轟 大家都有親眼見證 個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2013-03-12 11:43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Lillian 於 2013-3-12 14:31 編輯


會議是真得有點冗長
我也是因故在中午過後需要離開的住戶之一

我觀察到會議冗長有幾個原因
大家對已有爭議的議案都有很多各自的表述
個人認為這樣是OK的 因為對提案有越清楚的表述
可以讓在座的各位更有機會在深思熟慮下投出神聖的一票

但是有幾點拙見...
1. 每人發言不超過一分鐘,以爭取時間的有效運用(長短可議)

2. 也建議主席在發言人數有所控制,而非等到確認所有現場的人都沒人要發言才投票
(人數可議,可鼓勵有想法的住戶提早準備好發言詞句,爭取發言權)

3.想要發言者,建議可以至台前排隊等候,發言權是寶貴的,每位住戶都有發言權,但也是要珍之重之
(因場地有大柱子的限制,常要左右跑動,才可以看到是誰在發言)

以上
2013-03-12 14:28 · 14樓
麥克 發表於 2013-3-11 17:28
引文: 講這麼多 說真的 很感嘆北大遠雄社區 這麼多社區 看看其他社區的討論
那一個像京都 像菜市場 毫無 ...


在此重申
本人發言目的主要是令大家能重新思維一下
決不是要舉發筆戰
每一個住戶 本來就有全力針對社區內好的發展
提出臨時動議讓大家討論
但是討論是如何討論?
是要有建設性的討論呢
還是要為了開會而開會,大家亂吵亂鬧的
再各自回家看耳鼻喉科?
大學風呂是個舊社區了 我看屋齡也5年以上了吧
居住的替代率也很高 住戶品質更是有待商確 其實就算是一個完整架構的管委會
出現了很大的採購瑕疵 想當然爾 一定是會被大家所注重的
[backcolor=yellow]那是採購案喔!!![/backcolor]關係的可是全體住戶的權益 我想沒有人會反對吧 一定同仇敵愾吧
但是我們社區爭論不休的案子,卻是一個桌球桌要放哪的問題? 討論我看一年以上了吧 完全沒有決議
就算有也是一變再變
兩問題一比較下 孰輕孰重 一眼即可看出 這問題會是所有住戶同仇敵愾的嗎?
不見得吧
所以本人淺見 主事者如果為了要迎合所有意見者
通常結果就是每個人都怨他 吃力不討好 多數決議出來就要尊重並執行
少數的人不服氣 可以自己去申訴 但也不可以踰越基本的禮貌
主事者如果為了要維持會議進行 必要時也可以請保全人員 請阻礙會議進行的人出去
立法院都可以執行此權利 為何我們不行 就因為要迎合大家
導致主席自己氣到要下台 問題沒解決事小 搞了一肚子氣事大 重點還是無給職呢
所以說如果正規來講 少數人對於決議不滿意 可以提倡社區運動呀 讓更多住戶加入你們的行列
屆時人數多過住戶一半就算其他人要反對也不容易呀
奉勸各位住戶,千萬不要再掉入台灣的專有技能"內耗" 自己人打自己人
八大社區桌球比賽還沒舉辦 京都社區的口沫橫飛擂台賽已開始,而且搞的亂七八糟
繼續下去 看主委是不是要發邀請函 請其他7大社區來觀摩見習一下
共勉之

2013-03-12 14:47 · 15樓
Lillian 發表於 2013-3-12 11:43
會議是真得有點冗長
我也是因故在中午過後需要離開的住戶之一



我非常支持建議要擬辦一套會議發言辦法
就算立法委員質詢也有時間限制
但住戶大會發言,好像是在朗誦比賽一樣
比久的,講的人很起勁,好像在選舉
聽的人快睡著 完全忽視其他住戶的聽覺權利
最離譜的是還不能走喔
不然到時又要驗票 什麼的?
難怪小時候常聽到有人調侃說
台灣人什麼最厲害?
ANS:內鬥最厲害,無國能出其右
哈哈
2013-03-12 16:06 · 16樓
這段時間下來我也很好奇

在京都家族裡發言被告知要修改或是被屏蔽的標準在哪裡??

我覺得是開玩笑,你覺得是嘲諷,完全是各人自由心證而已,但這卻已經成為在京都家族裡發言的標準,恰當嗎?

這裡成立的宗旨不就是讓大家有個討論社區事務的地方嗎?

討論本來就有不同意見,會有爭執,如果因為怕有爭執或覺得不恰當,就把發言人的發言自行做了修改或刪除,這不只是剝奪了發言人的權利,也剝奪了其他住戶暸解事情另一面相的機會,不是嗎?
2013-03-12 16:23 · 17樓
桃莉 發表於 2013-3-12 16:06
這段時間下來我也很好奇

在京都家族裡發言被告知要修改或是被屏蔽的標準在哪裡??


家族管理工友說明:

其實向愛北大會員們推廣阿康站長設定的 [愛北大板規] 的網路禮儀精神, 才是個人義務擔任這個管理工友的目的, 群主雖然有文章修改權及遮蔽權, 但是那只是一個管理工具, 也是個人最不想使用的工具, 因為工具就如同一把雙面刃一樣, 使用不當反而會使狀況變的更糟.

如同管理工友先前勸導過許多鄰居們一樣, 站長阿康成立愛北大網站的用意, 是希望能提供會員們一個良性交流生活訊息的園地, 會員之間言語上的衝突是阿康最不希望看到的, 因次設定了[愛北大板規], 希望愛北大會員們能協助遵守, 而工友的角色並不是要扮演仲裁者, 或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 工友是做為一個調解的角色, 鼓勵會員們一同來認同網路禮節及愛北大板規, 這也是管理工友願意花很多時間與會員們進行溝通, 希望會員們能一起來幫忙, 推行愛北大板規的網路禮儀.
2013-03-12 16:32 · 18樓
麥克 發表於 2013-3-12 16:23
家族管理工友說明:

其實向愛北大會員們推廣阿康站長設定的 [愛北大板規] 的網路禮儀精神, 才是個人義務 ...


網路禮儀精神大家都懂,以上你的說明我也知道,但



你的「執法」-過當!!!
2013-03-12 21:37 · 19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3-11 21:17
關於計票驗票的部分有程序問題 也有技術上問題

首先講技術上部分 計票的方式實在爭議太大 我在底下都 ...


都沒有專家願意表示意見 小弟用google找了一篇文章 我也不知道內容是否完全正確
一樣歡迎專家給意見 給以後的主席參考

http://www.cpepc.org/modules/articles/article.php?id=91
引用內文如下:

過半數的表決是以在場人數為基礎嗎?

  議事規則訂定的特性:一是效率原則,一是一體適用。議事基本程序是動議、討論、表決,沒有附議的動議不能成立更無需討論,就是效率;不需討論的動議就直接進行表決,就是效率;表決時不因出席人數的多少或者在場參與表決人數的多少,或者表決額數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就是一體適用。

  清點人數是屬於權宜問題,主席對於清點人數的權宜問題有裁量權,當出席人提出清點人數時,主席認為在場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時,主席可以依裁量權予於駁回;清點人數在於確保議事品質,因為清點人數相當耗時,如果出席人數在數十人以下,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清點完畢,如果出席人數是上百人或上千人時,可能要動員相當工作人員來協助處理,若是現場確實超過法定出席人數,有人借機會來卑葛議事程序,主席當然不可隨之起舞,因此主席可依自我認知,予於駁回是合乎議事規則,所以清點人數是在出席人數未達法定人數時提出,才是合乎議事正義程序的,否則提出清點人數是有意卑葛議事進行的行為。

  在很多會議場合裡,對於提案或臨時動議的表決額數是屬於過半數決時,常常有人提出清點人數,若是因出席人數未達法定人數而提出,是理所當然,若是因表決額數是過半數或特殊額數而提出時,那就是對議事規則誤解或認知不清,所謂過半數決是以參與表決的人數來計算 ( 註一 ),假設現場有五十一人,主席宣佈提案表決時,贊成者二十人,反對者十人,參與表決共三十人,該提案的過半數決是十六票,而非二十六票 ( 以現場人數來計算之 ),對於棄權者應不于計算,當主席的不可不慎,否則會鬧出笑話,也會增添議事的困擾。出席人數如果是數百人,在清點人數人時,難免有人進進出出,不可能因清點人數而限制他人人身的自由,也不可能因清點人數而關閉會場大門,禁止任何人進出,所以清點人數只是告之現場出席人數是否過半數而已;表決是出席人的權利,贊成與否由出席人來決定,棄權也是一種決擇,所以表決的額數是以參與表決的人數來計算,才是明智,才是有效率的,但是有些主席在處理過半數決或三分之二決的動議或提案時,常常勞師動眾的優先處理清點人數,是錯誤的。曾經在青商總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上,有人提出

停止討論動議,接著有人提出清點人數,詢問三分之二決該是多少票,停止討論動議才可以過關,可見有許多人對表決的計算方式不是很有正確概念。

  表決應兩面俱呈,也要合理化,表決之後,主席應明確宣佈表決結果,才是對議案處理完美的呈現,但表決不是萬靈單,表決不是絕對的,最好的表決方式是透過協商的方式來處理,議事的最高境界是雙贏,而非兩敗俱傷。

國際青年商會JCI參議員49935 陳頌和 2000/11/ 27 筆
2013-03-12 21:55 · 20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3-12 21:37
都沒有專家願意表示意見 小弟用google找了一篇文章 我也不知道內容是否完全正確
一樣歡迎專家給意見 給 ...


簡言之
1.清點人數是為了確定達到開會人數 而非決定多數決的分母
2.主席有裁量權拒絕無謂的清點人數以免拖延議程
3.清點人數應用在有明顯不足開會人數的情況出現時(好比多數人離席)
所以回過頭想 如果重來一次 主席不應該隨便接受清點人數
否則清點出來的人數若不足法定開會人數 會議便無法進行有效力的表决
反過來說 如果因為會議冗長 大家紛紛離席 現場明顯不足法定開會人數
則主席有權決定清點人數以確定會議是否進行

不過這邊提到的是有正反表决以及棄票
那我們這樣只有投贊成票的方式以後是否需要修改?
又或者有不一樣的議事規則來適用?

再次說明 小弟所學非法律或會議規則 如果引用或理解有誤 貽笑大方 還請專家糾正
2013-03-12 22:27 · 21樓
管理工友說明:

關於管理標準與方式, 剛剛我與愛北大站長討論完後, 站長認為仍希望會員能善意溝通進行發表, 盡量不要有不愉快的狀況發生, 所以原發文者向站長的短消息申訴判定為有效, 工友已進行管理調整, 同時也希望會員能支持愛北大版規管理, 網路禮節的推廣要靠大家來幫忙.

工友做的管理處置, 都會依據愛北大版規為準, 同時也開放申訴, 若工友誤解了發文者的原意, 會依據討論後重新判定做出調整, 工友感謝各位的意見, 各位提出的寶貴相關意見, 於與站長一同討論時都有納入考量, 非常謝謝各位.

由於相關意見已進行站方討論及妥善處理, 為回歸本文主題, 前面與管理相關的寶貴意見發文, 將全數做刪除操作, 特此說明, 造成各位困擾十分抱歉, 亦請各位支持網路禮節推廣, 感謝各位.
2013-03-12 22:48 · 22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3-3-12 23:15 編輯


潛艦 發表於 2013-3-11 16:38
經歷了一場的區權人會議,有幾 個不解想請芳鄰們聽瞭~看瞭~然後解惑

一不解~ ...


開完區權會後,兩點多了,我肚子好餓,四點得看牙,來不及去接任委員,


因為我得補蛀牙,心中正在天人交戰時,


我老婆大人知道差一票,也知道有人很大聲一直敲一直罵:不准驗票,主席也氣得離席,


以上都不是我的情緒喔! 是事實...


下面這是我老婆的情緒

她知道消息後用簡訊罵我: 一張桌子都保不住,你還當什麼委員!


以上是我的京都家族版辭職聲明! (在京都不是住戶最大,是我家老婆最大!)





請問群主之一:麥克,您在風呂韻律教室打桌球是否比較開心?
2013-03-12 23:01 · 23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3-12 21:55
簡言之
1.清點人數是為了確定達到開會人數 而非決定多數決的分母
2.主席有裁量權拒絕無謂的清點人數 ...


不過這邊提到的是有正反表决以及棄票
那我們這樣只有投贊成票的方式以後是否需要修改?+111

小驢子大整理的這個的確是可以思考的點,
當天的幾個提案投票,我沒舉手同意,
不是因為我不同意,
而是持中立態度。
2013-03-12 23:02 · 24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3-3-12 22:48
開完區權會後,兩點多了,我肚子好餓,四點得看牙,來不及去接任委員,








老婆的情緒就是你的情緒..

所以老婆當然最大......{:4_113:} {:4_113:}
2013-03-12 23:31 · 25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3-11 10:19
好久沒看到哈哈笑發表文章 我想一定是感慨很深><

小弟比較悲觀 對於區權會的亂象不意外 但還是很心痛 ...



嗨~小驢子

您完全說中我的心情......我不是只有感慨,,而是『非常感慨』.........


我個人認為京都的核心價值就是→ 溫馨的人情味


而京都家族是一個『歡樂兼取暖』的地方.....

樓蓋的越歪..表示大家聊的越開心......
但今天我很難過..我從來沒有這麼難過過...







個人一直很欣賞您中肯的發言,,您也要加油哦~

2013-03-12 23:40 · 26樓
真的!真的!別的社區開會也有的是,亂亂亂!只是你沒看到而已!開罵.打架到暈倒送醫院!只因大家都覺為社區好覺得須採用自己的意見!但是真的沒見過像本社區如此亂法,完全沒在尊重主席及住戶大家基本禮貌,不要再亂了!
2013-03-12 23:43 · 27樓
一張桌子曝露出議事規則的不完整
我當天不在場,這樣看下來也覺得疑點重重

還好只是張桌球桌
希望以後表決有更具爭議性悠關社區權益的事時可以借鏡
2013-03-13 07:41 · 28樓
哈哈笑 發表於 2013-3-12 23:31
嗨~小驢子

您完全說中我的心情......我不是只有感慨,,而是『非常感慨』.........


哈姐姐, 別難過了.....( 雖然我也覺得很難過 )

突然很懷疑, 是否身在言論自由的台灣??
2013-03-13 07:49 · 29樓
JessicaLee 發表於 2013-3-13 07:41
哈姐姐, 別難過了.....( 雖然我也覺得很難過 )

突然很懷疑, 是否身在言論自由的台灣?? ...





謝謝Jessica...您讓我一早就感受到溫暖的人情味..感動ㄋㄟ{:6_313:}


言論的自由.民主的可貴 一直是我們台灣的人驕傲...

這種驕傲何以在京都無法實現.....{:4_92:}
2013-03-13 10:36 · 30樓
🔧 本帖最後由 榕姐 於 2013-3-13 13:30 編輯


哈哈笑 發表於 2013-3-12 23:31
我個人認為京都的核心價值就是→ 溫馨的人情味
而京都家族是一個『歡樂兼取暖』的地方.....


對呀!我要的也只是這些而已...但, 現在都算是奢求了~~~{:4_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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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麥克大,
既然整件事情是因一張桌球桌而引起的, 那麼是否可以請教您"風呂"是如何讓桌球桌
安然地置放在韻律教室???希望您能提供寶貴的意見給我們參考~~

因為到目前為止...
遠雄在北大的八大社區, 只有我們是不被允許的, 莫非這樣才能突顯京都的與眾不同嗎?

我沒有打桌球, 但我有加入桌球社, 因為...只要有快樂的地方, 我都希望能參一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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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張桌球桌, 京都謠言滿天飛...
一會兒說是委員為了滿足自己打桌球的喜好購置的,
一會兒說球桌是跟某委員的老公買的價格隨他開,
一會兒又說地板是打桌的人或球桌弄壞的, 連鏡子因潮濕變成咖啡色也說是被桌球弄壞的,
還有, 更離譜的...
這麼一而再, 再而三的散播這些謠言, 目的為何? 就為了這次區權會的這個議題嗎?
如果是, 那也太大費周章了吧! 如果不是, 那...目的到底為何???

請住戶們睜亮眼睛看清楚一點並確實去查證, 不要被當愚民耍了還不知道~

2013-03-13 11:05 · 31樓
哈哈笑 發表於 2013-3-12 23:31
嗨~小驢子

您完全說中我的心情......我不是只有感慨,,而是『非常感慨』.........


每次看到妳總是笑臉迎人,開開心心無憂無慮的,

可這回妳心中的感慨真的是非比尋常

夜已深~~早早歇了吧!!!

{:7_464:} {:7_464:} {:7_464:}
2013-03-13 22:02 · 32樓
潛艦 發表於 2013-3-13 11:05
每次看到妳總是笑臉迎人,開開心心無憂無慮的,

可這回妳心中的感慨真的是非比尋常




嗨~潛艦大.....晚安


京都的芳鄰們真的絕大多數親切又和善.


笑臉迎人的更是多到數不清....


因為彼此懂得尊重且以禮相待,,


我看見您的時侯,,您也總是那麼的笑容可掬....


很高與有緣和大家做鄰居~~

請放心.....我........OK的~
2013-03-13 22:20 · 33樓
榕姐 發表於 2013-3-13 10:36
對呀!我要的也只是這些而已...但, 現在都算是奢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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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住戶們睜亮眼睛看清楚一點並確實去查證, 不要被當愚民耍了還不知道~&






真的,,謠言止於智者,,請查證再查證~

很多不實傳言自然會不攻自破~
2013-03-14 10:18 · 34樓
哈哈笑 發表於 2013-3-13 22:02
嗨~潛艦大.....晚安




OK就好~~

就如同妳說的~~

好運會降臨在樂觀開朗的人身上

{:7_464:} {:7_464:} {:7_464:}
2013-03-14 12:16 · 35樓
潛艦 發表於 2013-3-14 10:18
OK就好~~

就如同妳說的~~




感謝您的精神支持.....{:6_314:} {:6_314:}

心中洋溢著無比的溫暖.....

這正是京都的核心價值~


也祝您 心情愉快哦~{:6_305:} {:6_295:}
2013-03-15 17:45 · 36樓
社區是給人住的,是適合一家大小在這個環境安安心心,愉快的生活!讓身心得到溫暖,這才是我們的家!
2013-03-15 17:59 · 37樓
rocksong 發表於 2013-3-15 17:45
社區是給人住的,是適合一家大小在這個環境安安心心,愉快的生活!讓身心得到溫暖,這才是我們的家! ...


{:4_113:}




2013-03-16 12:45 · 38樓
看到社區意見不合.分派分系.相互猜忌.問題複雜化.效率跟品質也跟著down下去..痛心疾首...為了是甚麼 ?誰也不讓誰.一群高知識份子....怎麼會這樣呢? 看衰的一堆.....會的人也不去指導.繼續爛下去吧~!
2013-03-16 18:03 · 39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3-3-16 12:45
看到社區意見不合.分派分系.相互猜忌.問題複雜化.效率跟品質也跟著down下去..痛心疾首...為了是甚麼 ?誰也 ...


我覺得比較積極的做法 就是去聽管委會開會吧
如果不用開會或上班 我會盡量去旁聽

您的說法其實對每一屆管委都適用
但期待勞心勞力卻被言詞羞辱或流言攻擊早已心灰意冷的卸任委員們出來指導?
我想就不要強人所難了

讓大家多關心社區事務我想比較可行
我想越多人看著 越多人把社區事務的問題反應給管委會 讓新的管委會好好思考解決 比較實際一點
2013-03-17 10:37 · 40樓
喔~對啊在這討論區裡多說 有不切實際也只是發發牢騷,社區像是一個小型社會,住著來自四面八方來的鄰居.臥虎藏龍.也是啦..講那麼多自己來當委員就能感受,那沒當委員應該扮演怎麼樣的角色呢?大部分的人都要上班.從地下室坐著電梯回到溫暖的家.可能大半年沒有從大門進出.沒使用公設的也是一群,訊息都是單方面從公告.網路得知.遇到了問題只有往物管反應,在職場裡也是都講的都簡單做做看就知,到最後別人都會了威脅的就是自己的地位不保.更難的事就是如果大家都會了地位卻都平等了,尊重也就沒了.所以就需要分工,這幾屆委員把京都的問題消化很多.也由衷的感謝.後面的問題也不少.也待消化.合心合力把點交完成,把設施完善.這才是當務之急.誰會想要住的家園殘破不堪......加油吧~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