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京都小螞蟻 於 2013-3-9 21:53 編輯
恭賀第三屆委員即將走馬上任
但有件事想表達一下
小弟有幸受住戶青睞當選F棟委員
區權會後一直到四、五點才接到物管通知
要確認接任委員的意願
但因當時有事需處理
故告知物管稍後回電
但當事情處理完趕到物管之後
物管告知第三屆委員已在開會推選主監財
問了物管目前的狀況
才發現第三屆委員19人裡
參加開會推選主監財的委員竟只有10人
另外的9人是還在確認中
想不通的是
這9個人裡面應該也有區權人
應該也具備被選舉權與參與投票的權利
為何在未確認所有當選委員前就急著開會選主監財
難道這9個委員咖細漢???
實在太不尊重人了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3-11 13:50 編輯
呵呵.....唉
請參閱 :
今天 3/9 (六) 的 遠雄京都第三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程:
(大會發的藍色冊子第 1 頁:

去年第二屆管委會於 3/11/2012 召開的"預備會" , 也是有委員沒有參加.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3-3-9 23:59 編輯
小弟有幸受住戶青睞當選F棟委員
{:4_134:} 恭喜您! {:4_134:} 賀喜您! {:9_587:} 高票當選! 感謝願意再為社區服務! 辛苦您了!{:6_314:}
🔧 本帖最後由 京都小螞蟻 於 2013-3-10 01:28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3-3-9 23:49 
請參閱 :
今天 3/9 (六) 的 遠雄京都第三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程:
(大會發的藍色冊子第 1 頁:
1.議程裡寫的是散會後
即請新任委員召開臨時會....
我在會場呆到兩點
根本沒人通知要開臨時會
2.去年第二屆那些委員沒參加是“請假”
我並未“請假”
相信其他八位委員中也有未請假的
很好奇要看看這次臨時會的會議紀錄會怎麼寫...
---
小弟已於物管得知這項消息之後
向物管口頭婉拒接任委員
請辭的原因一方面是基於氣憤
另一方面則是基於個人因素
管委會如果連委員都不尊重......
真的難以想像....
本篇就此打住
小弟不再回應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3-11 13:51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3-3-9 23:49 
請參閱 :
今天 3/9 (六) 的 遠雄京都第三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程:
(大會發的藍色冊子第 1 頁:
WendyLKK解釋法條不遺餘力,非常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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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我仔細看了一下,他要務必
全數出席耶!!!!!
PO公告的這位熱心人士是否引用錯誤呢?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3-3-10 11:35 編輯
rocksong 發表於 2013-3-10 10:04 
WendyLKK解釋法條不遺餘力,非常積極!
PO公告的這位熱心人士是否引用錯誤呢?
LKK並無引用錯誤{:7_402:} , 只有把第3屆區權會資料 & 第二屆管委會 的會議記錄 PO 上來 , 如何解讀內容 在讀者自己心中{:7_344:} , 請明察!{:4_152:}
WendyLKK 發表於 2013-3-10 11:30 
LKK並無引用錯誤 , 只有把第二屆管委會 的會議記錄 PO 上來 , 如何解讀內容 在讀者自己心中{: ...
您的意思是提醒我們既然以前有這樣沒遵照的會議
所以現在也就可以不遵照的意思嗎?
我想聽聽您的解讀!既然您很勤勞的PO上兩張公告,一定有您的解讀請您解釋,讓大家能了解,謝謝
🔧 本帖最後由 戀家 於 2013-3-10 23:54 編輯
這太離譜!
我個人參加委員會這麼多年,從沒有一次敢19個委員只來10個就可以選主、監、財
至少也要出席至少2/3吧!這樣不只不尊重住戶選的委員!也不尊重住戶
而10個出席的委員也該停止這票選的行為,等下次到齊再票選!或至少出席2/3才合理吧!
難道這已經代表為來這一年社區就是10個委員?然後只要6票就可決定社區所有決議?
更離譜的是:還有被選上的委員連被通知要開選舉委員職務都沒有!這表示什麼?物管秘書的問題?而開此會議的主席該是在任的主委或代表主持才對!完整程序才能完整交接!
這樣還叫要人守法嗎?基本程序都不懂!算什麼?
請問這是住戶大家要的方式嗎?
🔧 本帖最後由 小雷糖果屋 於 2013-3-10 23:19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3-3-10 11:30 
LKK並無引用錯誤 , 只有把第3屆區權會資料 & 第二屆管委會 的會議記錄 PO 上來 , 如何解讀內 ...
這位熱心人士沒有引用錯誤,只是畫上了重點。
只不過攸關社區事務的會議竟然可以各自解讀,且這句話竟然還是對同樣住在自己社區的住戶說的,
想必一定有非常獨到的見解。
委員當選
被通知需要開預備會議,但是他因為有事無法參加所以請假不去開會
和
委員當選卻沒接到
1.當選通知
2.開會通知
而無法參加會議開會
基本上應該不一樣吧!
委員純粹是服務性質,如果對會議程序有意見,提出改進辦法,儘量對事不對人,或可減少爭議
建議先公告當選名單,一週後辦理交接,再正式上任
我沒有登記參選,自己也沒有投自己一票,區權人會後就赴新店爬山,朋友電話通知,才知道當選,物管小姐及其他委員再通知,只好電話請假。
只能說謝謝鄰居抬愛,希望委員輪流擔任,輪到自己時也不要推辭。
東月 發表於 2013-3-11 09:09 
委員純粹是服務性質,如果對會議程序有意見,提出改進辦法,儘量對事不對人,或可減少爭議 ...
我不知道物管在做什麼 怎麼會有沒通知當選委員來開會的情形(如果屬實)
根據常理來判斷 應選委員19人 出來登記參選公告才幾個人
預期一定有多數委員是沒有登記參選卻被選上 這些人如何能夠預先知道自己會被選而留下來開臨時會呢
既然這個臨時會這麼有爭議 響應東月大的呼籲 小弟提出改進方法如下 希望能盡量減少爭議:
正式請物管公告當選委員及備任委員以及新定開會日期和議程(選主財監委...)
寄發當選通知書並以電話盡力聯絡
從區權會的亂象 祈禱第三屆管委會不要一開始就輸在起跑點上
恭喜~ 東月大~ 當選委員~ 未來的一年辛苦囉~
有點看不懂您的建議耶~
不知~您是以第三屆委員身份建議?
還是以住戶身份建議的?
如果是以第三屆委員身份建議~ 此次會議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 會議已開完了~ 主副財監委~ 都已選定了~
那您的建議如何實現?
還是~ 只是補召開會議流程而已?
如果以住戶身份建議~ 版上大家的討論~ 也是陳述觀點~ 何來爭議?
小驢子的建議真好! 可給未來管委會參考.
以 3/9 為例, 物管在得知當選人名單後, 已經接近 2:00pm.
以電話通知並諮詢當選人之意願, 若無意願, 需逐一諮詢
候補人選之意願, 的確有許多人無意願, 而有些棟別的候補
名單同票者不少, 物管受限於區權人大會手冊之規定, 召集
有意願擔任委員之當選人於 4:00pm 開會, 作業時間太緊.
管理委員是服務社區, 有時間有意願, 就出來服務, 讓社區更好.
若被區權大會選舉為委員, 必定對當選人有一定的期待,
切莫因為物管的通知有耽誤 (如果屬實), 而放棄服務社區的機會!
恭喜~ 風鈴大~ 當選委員~ 未來的一年~ 辛苦您了~
感謝新任委員說明~
不過~ 還是看不懂耶~
既然~有許多人無意願~ 又要在4:00pm開會~
所以~ 是在多人沒到的情況下~ 把會開完囉?
🔧 本帖最後由 longhong2266 於 2013-3-11 12:32 編輯
尊重再尊重吧~!退一步也許會更好.大家來到這家園剛開始的有緣來相聚的初衷在一波波還是未能平息.都那麼有智慧那麼有含養.為了一口氣連整個社區的和協一起也沉淪.選誰跟誰當幹部有那麼重要嗎?有爭議的事或變更可以交給區權就好.看到這樣的情況大家早早散會為了甚麼.因為看不下去了~!一直在玩文字....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3-11 11:29 
是阿 這個會議手冊沒有算到京都的特色><
聽你形容當天下午的狀況 應該也是亂成一團
那同票數要如何處理 ...
我沒有所有的答案, 京都很特殊, 正面思考ing.
風鈴 發表於 2013-3-11 12:36 
別恭喜我! 我是步步驚心的志工!
原來風鈴大有當選喔~~
哇!!!!!!!!!!!!那真該要恭喜捏~恭喜風鈴大, 賀喜風鈴大{:4_134:}
京都的人有福囉~~~~~{:4_209:} {:4_209:} {:4_209:}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3-12 11:22 編輯
管理工友說明:
由於本篇發文樓主已於第 5層回應本篇就此打住, 不會再回應, 且鄰居們多已發表想法, 故本篇將由管理工友設定下降, 並停止再收回應文, 特此通知.
若發文樓主想要回復本篇的回應功能及重新提昇文章, 請通知管理工友, 工友會進行處理, 特此說明, 造成不便亦請您見諒.由於發文樓主發訊告知希望本篇能重新提昇, 讓站友能發表意見, 工友重新提昇此篇, 並重新開放依此篇主題回文, 特此說明.
不好意思, 昨晚的提昇操作好像失敗, 工友沒發現就關機睡覺去了, 今早看到站友的提醒文便立即再重新操作, 真是不好意思.
昨天第三屆委員補選結束了
問了一下第三屆相關委員
補選是前天晚上公佈在電梯
投票到昨天晚上八點
由於只公佈在兩個電梯的其中一台
如果你坐的不是那一台
便沒有機會看到這公佈
(我們只有上班那一次有機會碰到, 所以機會是1/2)
於是就在我們還不知道要投票時
投票就結束了!
大家還沒回神
主監財委就很快選完
這次補選也很快選完
我不願意無目的的隨便聯想
但希望這中間沒什麼關係!
公布佈告在電梯是物管在執行的嗎?
若是的話,真的是要拜託他們更確切的把細節做好!
訊息只發布一半
比完全不發佈沒好到哪裡去{:1_756:}
Lillian 發表於 2013-3-14 10:33 
公布佈告在電梯是物管在執行的嗎?
若是的話,真的是要拜託他們更確切的把細節做好!
我也覺得很多細節可以做的更好
其實要說這樣公告 也符合之前的公告方式
理論上是有公佈欄的 只要公布欄有貼 要說錯也沒什麼大錯
只是以大家的習慣 很多人沒看到也是預期中的
只能說很多事情為德不足
就端看主事者是希望有越多的人參予補選投票 確實反應民意
還是只是把形式流程跑完有個交代就好
我個人是覺得補選完就算了
真正的挑戰不是選上管委或主委
而是做的如何
當初我看不慣某些人杯葛會議的作為
沒理由自己要變成自己討厭的模樣
現在的開會都是要全程錄音錄影 也規定要提供區權人調閱
理性監督 關心社區事務 不要再失去京都的熱情和活力
就怕大家心灰意冷 那樣才會給有心人士可趁之機
現在大家都心灰意冷了吧,真的有心的人真是沒有.................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3-14 16:46 
我也覺得很多細節可以做的更好
其實要說這樣公告 也符合之前的公告方式
理論上是有公佈欄的 只要公布欄 ...
偶還是比較關心為何V大不見了(群主)....{:4_154:}
因為芳鄰是永遠的...
而委員身份只是短暫的.....
真遺憾.....
到目前讓V大不見的真象
還沒有一個群主出來說明....
verysimple 發表於 2013-3-14 10:17 
昨天第三屆委員補選結束了
問了一下第三屆相關委員
補選是前天晚上公佈在電梯
小弟對這次補選有點看法
(保證一點情緒都沒有)
依據「遠雄京都社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及作業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4月28日第二屆管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通過公佈施行
本辦法共計七章四十一條規定
中華民國101年5月9 日公佈
京都管理辦法011號)
第11條 各分棟依規約補選委員時,應由主任委員督導物管中心發出通知,製妥選票需由監察委員清點選票及蓋印後置於物管中心,由住戶前往簽名領票,圈選後投置於已簽封之票箱內,投票時間為三日(含假日),完成後由主任委員、監察委員及行政組共同開票,以得票數較高者為當選。
這次的補選作業從領票開始
到投票時間
再到最後的開票
完完全全沒有照這個辦法裡的條文去執行
這次領票是投到住戶信箱
投票時間只有2天不到(還不含假日)
然後開票.......
算了 不想講了
真不知道在搞甚麼
還是一句老話
花了那麼多時間
訂了那麼多辦法
真的是要有人願意遵守才有用
另外附上辦法的電子檔供芳鄰參考
2天不到?
那假日才來京都的芳鄰怎麼辦........{:1_743:}
看看接下來要大家要怎麼想辦法解決!
繫鈴的還沒出來解鈴
我的感覺,說好聽是有有效率,說難聽就是亂,隨便
哎!反正就這樣吧 不然呢
其實,裝個攝影機,錄音加錄影,方便讓有心參與社區事務在事後也可以觀看,也可以順便讓我們瞭解熱心的委員們是如何開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