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是貪圖自己一時的方便,卻搞得整體的生活素質下降。就像學成路上的東森房屋,明明自己有地下停車場,但仲介的機車還是一整排大辣辣地停在人行道上,影響景觀,也阻礙行人通行,難道都沒辦法可以取締他們嗎?
恩~那塊地他們自己買的,那棟也是自己蓋的,所以停都是停在自己的土地上,只是北大的人行道比較大,所以他停上去自己的土地等於停到人行道上
lunasealion 發表於 2013-3-8 10:04 
恩~那塊地他們自己買的,那棟也是自己蓋的,所以停都是停在自己的土地上,只是北大的人行道比較大,所以他停上 ...
您說的沒錯,可是整個北大特區的人行道後縮部分,本來就是屬於社區所有,但也不能因為是私人土地就用來停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