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住戶對大小公電的計費方式不清楚,在此進行說明:
一、大公電、小公電均為全體住戶均攤。
其分類及其計算式約略如下:
(1)大公電(一樓大廳、公設區域、地下室、水塔、發電機等用電)為電費除以全體住戶數之平均金額。
(2)小公電(住戶該樓層之電梯、照明等)為該棟電費除以該棟戶數之平均金額。
二、A、B棟1樓之公設電費分擔據漢翔建設徐主任告知亦列為大公用電。
以上為建商預設的計費方式,原與總幹事討論考量大公電更改為管委會負擔,
但因為經計算後發現管委費如負擔社區大公電電費,在社區建立初期階段,
將造成社區財務吃緊的狀態,所以暫不考慮由管委會負擔大公電電費。
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