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發現有人冒用本會(職業工會)常務理事名義去加入上級工會(即總工會)並於總工會擔任常務監事一職
(此人與本會毫無關係,只是同行)
現本會要向此人提告
請問要以何罪名(偽造文書/侵權/...)提告較為適合?
以建議之罪名提告,應填寫哪一款起訴狀?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