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3-2-27 01:59 編輯
敬愛的住戶您好:
今年(2013) 1月31日曾提案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希望增修財務監督一節,且依規定取得五人以上之連署,送呈管理委員會。但在開會通知單書上,卻發現提案未被列入議題表決。因為此提案攸關社區管理基金之動用規範,如不審慎訂定,如附件一所及之園藝造景,以分拆三案動用共45萬管理費,規避社區規約委員會20萬之上限規定,未來將致後患無窮。在此希望能取得大家的認同,以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即165人的高門檻,強制管委會將此議題列入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的正式議題,進行討論、議決。
附件一:第七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提案單
附件二:第七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開會通知書
附件三:工務局函文糾正管委會未依規約執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