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請傳給你認識的每一個女子

2010-10-22 14:02 · 樓主
女子
一定要找警察先生或熟悉的人一起,不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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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女兒討論,試探她是否會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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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說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女孩在哭,很可憐…她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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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有地址,哭著哀求你帶她回家,你會否帶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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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女兒答:如果在附近的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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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慘!!!我的女兒也中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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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希望大家轉貼出去, 等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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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
>
> 內容如下....
>
> 今天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事情是發生在他們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
>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偕小女孩怎麼
> 了?小女孩就跟那個 小姐說,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
>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哭說那是他家地址.....
>
>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就牽? 菑p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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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
>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
>
> 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
>
>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
>
>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
> 的裸體照!
>
>
>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
> 同情心。
>
>
>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走
> 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
>
> 流傳的訊息:請大家:
>
> ~~請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2010-10-22 14:04 · 2樓
小孩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4_85:}
2010-10-22 15:25 · 3樓
現在犯罪手法真是無奇不有,
利用人性的弱點博取同情,
讓人不知不覺就掉進陷阱,
真的要小心!
2010-10-24 16:12 · 4樓
{:4_167:}真是太可惡了,,,,{:4_214:}
2010-10-24 16:44 · 5樓
感恩給看這篇文章.{:6_314:}
2010-10-24 16:54 · 6樓
個人建議-遇到此事應先養成習慣:通知警察局或派出所請它們來處理.這樣對妳與對需要你幫助的人
都能有安全的保障.
2010-10-24 16:56 · 7樓
犯罪手法不斷翻新 我們只能處處小心
感謝提醒
2010-10-24 19:17 · 8樓
回覆 亨亨 的文章

感溫啊~{:4_166:}
2010-10-24 20:34 · 9樓
感謝提醒!!!!
不過我應該不是同情心氾濫的人~
(光速逃 XD""
2010-10-24 20:54 · 10樓
回覆 慧秀 的文章

謝謝妳的告知
真的是非常受用的
因為我絶對是沒有第二句話
就會把小孩照著上面的地址帶回去的
笨哦!{:4_186:}
同時我也會把這個消息傳給親好友的
感恩妳
也祝福妳哦!:)
2010-10-24 20:59 · 11樓
謝謝分享!

2010-10-24 21:03 · 12樓
回覆 慧秀 的文章

如果在北大發現這樣的情形
沒有時間帶她去警察局的
可以寫張紙條書明:[台北縣三峽鎮中正路一段48號]
然後貼住她掛牌上的地址(換地址)
方便下一位帶她前往此新地址

2010-10-24 21:08 · 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慧秀 於 2010-10-24 21:09 編輯



回覆 OKOK 的文章

正確地址{:4_113:}
或者送到超商請他們代為處理
2010-10-24 21:12 · 14樓
回覆 慧秀 的文章

{:4_113:}
2010-10-24 21:54 · 15樓
這種情形如果是真的.. 歹徒也冒了一個風險

做餌的那個小女孩 有可能被其他更惡質的傢伙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