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mind 發表於 2013-2-3 22:30 
之前管委會向皇翔提出先行點交公設但遭拒絕.所以得在機電及其他設備點交時一併實施. ...
向皇翔提出先行點交部份公設當然會遭拒絕.皇翔就是以住戶急著使用公共設施的心理,要我們趕快點交機電及其他設備.這就看管委會如何和皇翔交涉,畢竟在北大特區裡社區的機電及其他設備尚未點交,先行使用部分公共設施的例子不勝枚舉。
話又說回來,公設點交前應該試營運吧!
現在就是因機電、消防設備有在運轉才知道問題那麼大!
今皇翔對管委會要求,總能提出這點是原來的設計規劃,那點是合約的內容,那又跟法規不合。
若要塘塞,總能提出各種理由,我們管委會第一次的會議項目,如今幾乎都還在,沒有解決。
懇請我們的"頭",管委會加大力道和皇翔協商,事情當然不容易辦,但請管委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