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美達鞋店"店門口出租"

2013-01-24 20:10 · 樓主
店門口哦,謝謝大家
2013-01-25 18:53 · 2樓
店門口豈可出租? 那是公共空間吧!
2013-01-25 19:20 · 3樓
之前是擺賣雞蛋糕的推車?!
2013-01-25 23:11 · 4樓
陳太 發表於 2013-1-25 19:20
之前是擺賣雞蛋糕的推車?!


雞蛋糕消失了~~~~~~~~~~~{:12_737:}
2013-01-26 16:27 · 5樓
該不會雞蛋糕跑去龍埔國小幼稚園旁?
2013-01-27 00:21 · 6樓
是的,就是跑到龍埔旁邊....
2013-01-27 10:44 · 7樓
sandrachen 發表於 2013-1-27 00:21
是的,就是跑到龍埔旁邊....


請問可以明確知"雞蛋糕"位置嗎?(OS.幫一位大肚婆問的){:4_164:}
2013-01-27 22:29 · 8樓
其實我也是聽美達老闆娘說的,詳細位置我不清楚唷~~
2013-01-28 10:28 · 9樓
很多台北寸土寸金的地方,
門口都有出租
大約兩千~三千
這樣店家可以減輕自己房租負擔
我聽過劍橋的店家講
門口走廊下都屬於店家範圍
所以擺花車..桌椅都是合法的
2013-01-28 11:18 · 10樓
在龍埔國小旁~三 峽 農 會 跟 飲 料 店 ~ 的 中 間 ~
2013-01-28 11:25 · 11樓
麻吉 發表於 2013-1-28 11:18
在龍埔國小旁~三 峽 農 會 跟 飲 料 店 ~ 的 中 間 ~


謝謝囉~感恩{:4_149:}
2013-01-28 13:43 · 12樓
pauline 發表於 2013-1-28 10:28
很多台北寸土寸金的地方,
門口都有出租
大約兩千~三千


CC~ 這個應該是錯誤的觀念!!

以下是轉PO的文章喔!!~~

騎樓的設置, 基本上屬於公共通道的性質,
法規上規定8米以上道路得設置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
"得"的意思是可設置可不設置
如果不設置騎樓就必須退縮 4 米才能建築 (設無遮簷人行道)
設置的話那騎樓所占位置面積往上推算各樓層
在騎樓上方位置的面積均屬 "獎勵面積", 是不計入建蔽率計算
因此建商當然要設置騎樓, 一樓騎樓有可登記面積,
二樓以上的面積都是多出來可以賣錢的面積,
為什麼不蓋騎樓呢? 當然蓋ㄚ

問題是獎勵面積是建商受惠,
而買一樓的人卻需計算騎樓面積, 光有所有權沒有使用權,
造成很多使用上的爭議, 顯然在法規設計上有圖利建商的嫌疑
騎樓既然歸於公共通道使用, 當然就不能在此做生意
堆置雜物, 任何阻礙通行的行為都是禁止,
包括停車也是不行的

騎樓的設置是建築法規的規定, 所以與大樓管委會是無關的,
管委會及任何人都可以依法檢舉占用騎樓,
也無權去開會變更它的使用方式喔

騎樓如果以較新一點的法規解釋, 應可歸在" 開放空間"的範圍,
所以騎樓雖然有所有權, 但沒有使用權喔,
使用權歸於通行大眾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也在條文內明確列騎樓為道路及人行道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
地方。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
之道路。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所以騎樓停車也是違規的,
當然更沒辦法畫設做為停車位
2013-01-28 16:36 · 13樓
涼亭 發表於 2013-1-28 11:25
謝謝囉~感恩


怎沒看到~{:4_167:}

有開店時間嗎?{:4_144:}
2013-01-28 17:07 · 14樓
william4bta 發表於 2013-1-28 13:43
CC~ 這個應該是錯誤的觀念!!

以下是轉PO的文章喔!!~~


但是美達是一整棟. 並不只是一樓店面. 也是這個規範嗎?
2013-01-28 18:27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william4bta 於 2013-1-28 18:32 編輯


喬伊 發表於 2013-1-28 17:07
但是美達是一整棟. 並不只是一樓店面. 也是這個規範嗎?


要看當初建地跟建築物規畫吧!!
(8米以上道路得設置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得"的意思是可設置可不設置
如果不設置騎樓就必須退縮 4 米才能建築),

如果當初的設計是後者 那就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因為政府管不著 那是你自己的
如果是前者 那就會受到規範

只要是"騎樓" 都在這個規範內!!

所以有強調重點 "有所有權" 但"無使用權"

就要看"門口" 是在甚麼定義下,

會建議先查清楚再外租,不然要是收了租金 又起爭議 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