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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3-1-17 09:15 編輯
1月11日下午6時左右難得到女子三溫暖享受一下社區公共設備
當我一絲不掛進入spa區回頭開燈時驚見一位穿紅黑格外套穿長褲並穿大布鞋的人進來
本能反應問她"怎麼可以這樣進來這裡嗎?"
回: "我 來檢查清潔不可以嗎?你找什麼麻煩"
我 :"檢查清潔也不可不穿著大布鞋就進來,我與妳並不相識為何要找你麻煩"
回:" 就是妳一直在背後慫恿大家還說不認識"且聲音非常的大
我告訴她你不對還那麼兇她嗆我說是我兇她
當時正好在裡面洗澡的一位女士出來說:"錯了就是錯了還兇"
我不想和她爭吵就接著進洗澡
哪知當我出來時正和陳小姐說話時她又再度闖進來又再咆哮還丟下一句惡毒的大嬸
實在很不舒服這樣全身光溜溜的被看光還要被批大嬸
管委會不 三申五令要大家遵守入三溫暖要帶浴帽、脫衣物、光腳
是委員就不用遵守(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灯)
有填意見書
答覆是:"因當時急於入內檢查,一時疏忽沒脫鞋"
真會扯她是10分鐘內兩度闖入吔
一時情急就可這樣嗎?
就可以不用道歉嗎?
全身光光的被看光還得被大嬸真的很不舒服
不知這種不舒服可以怎樣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