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戀家 於 2013-1-1 21:00 編輯
小當當 發表於 2013-1-1 12:54 
當然可以, 但須提醒家族非社區官方網站, 所有意見僅能提供管委會參考並不能作為決議, 但我相信以京都芳鄰 ...
先講清楚現在管委會到底甚麼可以決議甚麼不可以決議吧?
還是要等區權大會才能決定甚麼可以決議甚麼不可決議?
很多舉手表決決議的事情都因反對者,吵得沸沸揚揚的,否認且揚言不合法,非得區權大會才可?
所以我都迷糊了,到底京都甚麼才是合法? 或者誰說了算才叫合法? 還是只要有人(即便3~5個人)反對都叫不合法?
或者每件事都得經新北市主管機關說合法才行?
若新北市主管機關也沒說不合法?有人有疑慮還是得區權大會才行?(有人是要算多少人,一人疑慮也要提到區權會嗎)
說清楚講明白! 這樣才有討論的意義! 不然就請到區權大會再講吧? 因為講了也只有網路族少數人才清楚,
管委會也只能參考!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