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son2028 發表於 2012-12-20 13:04 
我覺得有這些需求的住戶,可以說明一下你的腳踏車是摺疊車/公路車/登山車等等,因為社區內的電梯空間其實也 ...
法律上說明停車位是可以停放腳踏車的,重機視同汽車所以也可以停放(不好意思!我沒時間找法條來佐證,但可以去查詢),如果今天管委會強制要求不可停放,但住戶硬是要放,管委會並沒有任何約束力可以要求,所以管委會折衷作法,沒有明訂可放腳踏車,只有以不超出停車格來進行限定,且只能放置行的工具,不可堆積雜物。
另外停車場因行車迴轉,而撞到隔壁車子或遭停放的腳踏車刮傷,這是屬於民事糾紛,管委會並無法介入處理的。
小弟只是告知可行之做法,除非法律明定不可停放,相信管委會也會依法律來規定,管委會並不是政府單位,他屬於社區自治的服務團隊,一樣米養百樣人,實在是很難訂定出讓所有人都很方便的條約,如果住戶都不能遵守共同約定,互相謙讓彼此為多方想一點,發揮公德心,社區規約製訂的再嚴厲,沒有法律支持,執行上都是有相當困難的,也麻煩各位住戶體諒了。
如果你是委員,你希望因為法律問題,一天到晚跑法院嗎?基於這樣的原因,管委會也只能參考大多數社區的執行做法來約束住戶。
另外法律都已經規定公共空間不可擺放雜物或私人物品,管委會也宣導了開出勸導改善單了,但有多少人真的遵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