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onT 發表於 2012-12-17 14:25 
有關公設點交的問題 建議如F棟及兒童天地等若沒有任何缺失的項目可先行點交! 其他如電機等需請專業人員協助 ...
有關點交事項,請注意[皇翔玉鼎房地買賣契約書]第二十條第九項:
1.[賣方於完成管理委員會][後七日內,應會同][進行檢測]。-----請管委會事先準備因應,以免措手不及又吃虧。
2.當然進行點交,不一定就無缺點,但合約裡[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圖說等資料,移交之]。-----又來了!又不事先給資料圖說。
3.[管委會若未如期點交或不依誠信原則點交][視為點交完畢]----所以還是請專業人士協助點交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