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設有KTV但沒有使用執照該怎麼處理?
買屋時建商告知公設有KTV..
交屋後經過使用..樓上住戶反應共鳴太吵..雖然檢測後在範圍內..但卻發現沒有使用執照不可以使用..
建商說經區權會議住戶同意即可代為進行變更使用執照..
但有部分住戶提議是否告建商廣告不實..以及樓上住戶希望在加強隔音設備..
故管委會尚未將區權會紀錄交給建商..
請問大家應該怎麼進行會比較快讓KTV可以使用嗎?
因為建商態度蠻硬的..不會再做其他加強..
直接讓建商變更使用執照怕他們後續不再處理..
告廣告不實好像會花很多時間..又不一定有什麼結果..
如果先變更執照同時再做其他動作可以嗎..
感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