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2-12-15 21:39 編輯
今天看到"敬致翡冷翠全體住戶:"的公開信.裡面大致是第二屆管委會敘述B及C棟.某2位住戶私發EMAIL及未具名函文之有關指控情事
那天在區分所有權人會場.我有看到2封信函.裡面敘及之內容與上述第二屆管委會之聲明大抵相當
何以相同之事實.但卻有部分住戶有不同之認知.進而發函攻詰管委會.個人對此事實感痛心
原本對相同事情.有著不同的看法.此為民主社會之常態.本應不須特別感到意外
但在上述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以文宣攻詰管委會.這應該是不可被鼓勵之行為
在區分所有權人會場上我也聽到有人傳言:大廳屋頂就花了12萬元.這就是蓋咖啡廳的前哨站.管委會準備化整為零.將興建咖啡廳各項經費逐一偷渡.以實現其蓋咖啡廳的計畫.
我聽了.僅回答"是嗎?興建咖啡廳一事需要再求證看看吧
個人以為.要杜絕以上惡意之攻訐情事發生
建議第3屆管委會.不妨先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將102年內要舉辦之音樂會.旅遊.活動及各項修繕工程.以編列計畫或預算方式.在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加以表決通過
有了區分所有權人的實質背書
這樣管委會做起事來就可順理成章.也可避免被人假用藉口予以惡意攻詰
另外.在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如有住戶提問或質疑時.應先請物管公司總幹事答復.不須由各委員直接親上火線面對提問之所有權人(畢竟委員也是所有權人啊).不須讓各委員面對其他所有權人之質疑(可口頭歡迎質疑之人參加管委會運作).若總幹事說明尚不足.最後再由各委員補充之這才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