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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贊成...廢除死刑嗎?

2012-12-07 00:02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瓜瓜 於 2014-5-22 11:04 編輯


🔧 本帖最後由 瓜瓜 於 2012-12-7 00:08 編輯


台南曾姓男子 為吃牢飯 而 隨機割喉殺男童,此事件震驚社會,"死刑存廢"再度成為焦點。
您贊成...廢除死刑嗎? 可以發表您的看法呀!


*103.05.21 台北捷運21日發生一起駭人攻擊事件!下午4點26分發生男大生在車廂內瘋狂對乘客砍殺,目前所知已造成3人喪命,25人受傷送醫,新北市警察局長陳國恩表示,這名男子從小就預謀想做一件「大事情」,原本打算畢業之後再犯案,上禮拜突然想到要今天做。

2012-12-07 08:32 · 2樓
不用廢除
但可以更嚴謹的執行
法律本來就是擺著制止人們作惡
但是有這條法律 不代表需要執行
如果可以達到嚇阻 就成功了
也就是設立死刑不代表希望每天有死刑可以執行
相反的是希望不要有人以身試法 讓死刑不的不出 像尚方寶劍一樣
但如果有白目 想殺人吃ㄧ輩子牢飯
更何況殺一個手無寸鐵 無冤無仇的小孩

當然就是死刑該出來嚇阻 糾正社會錯誤觀念的時候
2012-12-07 08:59 · 3樓
🔧 本帖最後由 阿慌 於 2012-12-7 09:02 編輯


能夠成全多數人的身家性命與生活安全
而不是局限保護少數個人的私欲之法
就是優法
尤其是故意以少害多、以己毀眾之事
當然要祭出絕斷之心
處與隔世之法
法律是世間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受害者處於死亡危害之際,法律是無能的站在一旁涼快的
誰來救濟與可憐這些無辜的受害者?
這道防線雖不能僅著於於報復的懲處
但如沒有起著防犯於未來的警示作用,
有也等於無

廢除死刑是慈悲,
保留死刑是大慈悲

孰為輕重,不想可知

不過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也是要衡酌裁量的,這就是智慧了
2012-12-07 09:10 · 4樓
倒底是善良守法的人,他們的人權比較需要被保護;
還是作姦犯科窮凶惡極的人,他們的人權需要被保護?
為什麼壞人犯法被關還不認錯時,
要拿納稅人的錢去供他們吃、供他們住,
養他們一輩子,
生病了還可以派車、派保鑣,帶他們去看病?
然後等待這些人突然有一天良心發現,
提早假釋出獄,
在社會上做個有用的人?
到底犯人出獄後改過自新的人比較多?
還是出來後繼續犯罪的人比較多?
口口聲聲說要廢除死刑的人,
是比較重視自己捍衛人權的虛名,
還是真的在關心如何降低社會的犯罪率?
至於類似江國慶冤死的案例,
與真正罪大惡極的死刑犯相比,
比例還是算少,
如果擔心誤判、刑求而導致冤獄,
應在司法技巧上來改進,
而不是扣上維護人權的大帽子,
而對窮凶惡極的壞蛋毫無作為!
2012-12-07 09:36 · 5樓
我覺得受害着的人權比加害着的人權,更為重要,不要讓被害着受到二次傷害

只要法律人人平等,我想讚成有死刑的一定更多

但現今社會,只要有錢一般都可以換得比較輕的罪刑,只要與被害着達成民事和解

一般法官都會認為是"有悔意" ,會給予比較輕的刑責(尤其是酒後駕駛)

這需要法官再去考量的,刑事,和民事不能混為一談呀!!!!
2012-12-07 10:18 · 6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12-7 11:54 編輯


廢死聯盟主張廢死
但經政府及民間團體調查統計結果 多數民眾及公益團體(特別是婦幼團體) 主張維持死刑
連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先生 任警大校長時 亦憑多年辦案經驗 主張不可廢死
因此 執政者不敢廢死 又不敢真的執行死刑 走在兩面討好的平衡線上
我看過一部日本影片 片名叫[自殺者再利用法]
如果我國仿效日本 制訂一套法律 將[自殺者再利用法]改成[死刑犯再利用法]
那廢死聯盟就高興了 人民大概也能夠接受
影片如下 但事先聲明 未滿18歲請勿觀看 應由家長或老師口頭教育
如影片內容有違版規 請管理員刪除
2012-12-07 10:22 · 7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12-7 10:29 編輯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一坪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2012-12-07 11:56 · 8樓
按錯了~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
不是人人都可成為"周處",若犯案人能自覺而更改,那才有意義~如果是我要悔改,那我也會在做完能贖罪的方式後,再請求執行
現今,重覆的犯罪只是增加被害者而已
2012-12-07 12:17 · 9樓
再給罪犯關出來後再犯的機會吧~死更多無辜的人!就為了給罪犯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人人都是大菩薩!
2012-12-07 13:53 · 10樓
倩怡 發表於 2012-12-7 11:56
按錯了~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
不是人人都可成為"周處",若犯案人能自覺而更改,那才有意義~如果是我要悔改,那我 ...


不是人人都可成為"周處"

周處只是魚肉鄉民,喜歡欺負弱小,似乎沒殺過人,
而且他有憐憫老人的惻隱之心,所以才會去打老虎、殺蛟龍,
和這些殺人不眨眼的死刑犯比起來只是小烏呢!
所以,周處可能悔改,
但是要期待這些死刑犯能悔改……比登天還難!
至少,人類都已經上太空了,也沒看到死刑犯滅絕……{:4_138:}
2012-12-07 14:46 · 11樓
http://www.appledaily.com.tw/animation/today/hot/20121207/34690520/Today

好棒哦!
殺了人再說聲感謝律師就不用判死了~
台灣真是個適合殺人的地方????

2012-12-07 15:32 · 12樓
身為暴民的一員 我反對廢除死刑
2012-12-07 15:51 · 13樓
看到小童因為一個可恨人士沒飯吃就把他殺掉,家有小孩爸媽看到是多們心痛,甚至握起拳頭情緒激憤流淚!
說人權?這種人不配談人權,甚至連成為人的資格都沒有!
所以我非常非常非常不贊成廢除死刑!
除非把滿清十大酷刑搬回來,我“或許“可以考慮贊成廢除死刑!
2012-12-07 16:55 · 14樓
我強烈反對廢死刑!!
2012-12-07 17:27 · 15樓

我呼籲恢復古代的「凌遲」!
2012-12-07 17:41 · 16樓
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6%A5%8A%E8%BB%92/%E6%97%A5%E6%9C%AC%E7%9C%9F%E5%AF%A6%E6%A1%88%E4%BE%8B-%E6%AD%BB%E5%88%91%E7%9A%84%E6%84%8F%E7%BE%A9%E5%B0%B1%E5%9C%A8%E9%80%99%E8%A3%A1%E6%94%AF%E6%8C%81%E6%AD%BB%E5%88%91%E8%AB%8B%E8%BD%89%E5%AF%84/130322413648023
2012-12-07 22:07 · 17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2-12-7 15:51
看到小童因為一個可恨人士沒飯吃就把他殺掉,家有小孩爸媽看到是多們心痛,甚至握起拳頭情緒激憤流淚!
說 ...


完全贊同,
被殺被害的人何其無辜,
他們的人權又去哪裏討,
爲什麽卻有人把殺人犯的人權淩駕於被害人之上?
實在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麽
2012-12-07 22:53 · 18樓
按錯了~堅持反對~{:4_167:}
2012-12-07 23:01 · 19樓
我是主張不要廢除死刑
一個人不作奸犯科,有沒有死刑,好像跟這個人沒甚麼關係
我甚至認為只有受害者家屬可以加入廢死聯盟,由這些人來主張加害者的人權需要被保護
如果受害者家屬說要廢除死刑,我沒意見,就廢吧

2012-12-08 04:38 · 20樓
如果能再提出誤判死刑案例,相信會改變很多人選擇.
如何讓司法更完備去認定他人"殺人"是先決條件..
2012-12-08 09:23 · 21樓
在一遍仍贊成死刑存在的聲浪中為什麼廢死聯盟仍能一再堅持自己的理念?因為死刑的存在是野蠻的(我沒再挑起對立,估狗一下廢死聯盟發表的言論就知),還有非自身遭遇,當然廢死聯盟中也有是受害者家屬選擇了大愛原諒,但那畢竟是極少數。

每次看到引起討論死刑存廢的新聞,我只問我自己要是我是受害者家屬,我是何心情?若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我只要這殺人犯"死",沒有人可以殘忍的傷害我的寶貝,他是我用命換來的,這和廢死聯盟的人說:"殺了他你就爽了嗎?"意義不同,因為殺了他我不會爽,但不殺他是他爽,而且可能會有下個受害者,所以若這樣的人都能不判死,那身為母親,我是不是可以去殺了支持廢死的或法官,反正也不會判死,小老百姓的正義只能自己去伸張?那殺手這行業真的可以大興利市了。

我只想請問支持廢死的你敢讓你的孩子獨自在外?若同樣的事發生在你身上又如何?仍會堅持廢死?若是,你違反了人性,當理性大過於人性時,又如何能感同身受?又如何能悲天憫人?
2012-12-08 11:14 · 22樓
廢死聯盟的最新一篇文章
http://www.taedp.org.tw/story/2411
節錄裡面的一段:
「我們是一群普通人,我們珍惜安居樂業的生活。
我們對正義有執著、我們痛恨罪惡。
我們對暴力感到憤怒,我們尊重生命。我們和你一樣。」

我並沒有喜歡朱學恆,可是這次我很認同他的說法,

他說:不。你們跟我們不一樣。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276863476460&set=a.380102896459.159638.264295946459&type=1&theater
2012-12-08 14:31 · 23樓
我並沒有喜歡朱學恆,可是這次我很認同他的說法,+1
2012-12-08 21:45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johnshuetw 於 2012-12-8 21:55 編輯


小保 發表於 2012-12-8 11:14
廢死聯盟的最新一篇文章
http://www.taedp.org.tw/story/2411
節錄裡面的一段:


如同前面有人所提

如果廢死人是大部分由受害者本身或家屬組成,我敬重他們。

我認為廢死人應參加公益,極力協助受害者,同時協助檢警發現嫌犯未犯罪證據,以避免誤判;
據我所知"廢死人"之理念,應是反冤獄而非反死刑,死刑並不是冤獄的原因,而不是只要有犯人有判死可能,不管3721只會出來喊口號。
對於犯人所做所為和受害者之權益未見深入了解,甚至只會說死刑治標不治本,也不曾見到廢死人去關心過受害人,如果他們能做到讓受害人原諒加害人,總比在那喊口號有用多了。

有些人確無法受教,一次給機會,但累犯又如何說?癈死的國家難道都沒有犯罪了嗎?

所以個人以為,應支持司法改革團體,防止司法不平,防止冤獄、誤判,這才是真正澈底的正義,而不要倒果為因,扭曲事實,僅限於死刑。
2012-12-10 08:39 · 25樓
國際免死金牌到 62死囚拖過年
http://tw.news.yahoo.com/%E5%9C%8B%E9%9A%9B%E5%85%8D%E6%AD%BB%E9%87%91%E7%89%8C%E5%88%B0-62%E6%AD%BB%E5%9B%9A%E6%8B%96%E9%81%8E%E5%B9%B4-213000941.html

我想問:憑什麼?
2012-12-10 21:17 · 26樓
不小心按錯了~~我不贊成廢除死刑啊!!
做錯事情就付出代價,我們從小就是這樣被教導的~~結果,現在卻認為殺人不用付出相同的代價??
生命很可貴,就是因為可貴,所以如果殺害了一條命才要償命~~才會知道,生命真的很可貴....
我不懂廢恐聯盟在想什麼? 如果真的廢死刑, 那干脆把犯人放出來讓被害者家人打死,反正~~不過只要關個幾年嘛!!
2012-12-11 10:04 · 27樓
題外話,最近FB常看到朋友分享這個,好幽默...

先別管公海了,你有聽過台灣嗎?
2012-12-12 03:42 · 28樓
不贊成廢除!!!
2012-12-12 07:45 · 29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2-12-10 08:39
國際免死金牌到 62死囚拖過年
http://tw.news.yahoo.com/%E5%9C%8B%E9%9A%9B%E5%85%8D%E6%AD%BB%E9%87%91%E ...


1.憑的是政府抗壓力很弱
2.憑的是政府只怕國外少數人的輿論 但不怕國內多數主流民意
2012-12-12 09:07 · 30樓
高中時期就讀女子學校,馬英九是我們學校女師生的偶像人物,幾乎等於是少女們心中的白馬王子了,可是這兩年我對於馬總統實在是越來越失望,不探究經濟政策,因為我了解有時要救經濟的確要採取些必要措施,但溫文儒雅若等於軟弱?唉~~~
2012-12-13 00:01 · 31樓
今天恩主公醫院發生的事(停車場棄屍),真想問問廢死聯盟的看法...
2012-12-13 00:06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3 04:59 編輯


男綁架小姨子與1男撕票棄屍恩主公醫院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045&fromuid=17006


他住到牢裡, 我們還得做牛做馬辛苦賺錢繳稅養他{:4_95:}

而兩個年輕的孩子無辜送命, 多了兩個傷心的家庭{:4_92:} {:4_138:}
2012-12-17 19:42 · 33樓
我反對
在我認為 殺人還是要償命的~
當然 如果為了自保倒是可以另當別論
2012-12-17 22:07 · 34樓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12-7 10:18
廢死聯盟主張廢死
但經政府及民間團體調查統計結果 多數民眾及公益團體(特別是婦幼團體) 主張維持死刑
...


我看完了 其實還頗震撼的~~~
不過我想以目前的台灣政府
是沒膽子這樣做的~~~
說不定真的這樣做了之後 又有一票自以為高尚的人權團體跳出來批評也說不定~
2012-12-17 22:51 · 35樓
魯西恩 發表於 2012-12-7 09:10
倒底是善良守法的人,他們的人權比較需要被保護;
還是作姦犯科窮凶惡極的人,他們的人權需要被保護?
為什 ...


人兄,您的看法有一點錯誤

監獄的牢犯是自給自足的
2012-12-17 22:58 · 36樓
我也不同意廢除死刑

但是有一點要和大家說明

監獄的牢犯,關在監獄是要工作的

而其實有許多代工利潤低廉的加工品

都會進監獄由犯人代工

而他們的食衣住,就是藉由監獄承接代工獲得的利潤供給的

再者,有些犯人會有家人探望,而監方也有福利部零售商品

零售的毛利作為監獄的收入,供給犯人或各階級主管

所以,嚴格來說,犯人並不是納稅人養的

再者,並不是每個犯人都是窮凶惡極,並不是每個犯人都罪無可赦
2012-12-18 15:44 · 37樓
🔧 本帖最後由 chow1 於 2012-12-18 15:47 編輯


很多犯人是納稅人養的,如看守所中的人.

死刑是確保不能再犯.
2012-12-19 14:28 · 38樓
{:4_93:}

我太激動了 直接按贊成
我是要贊成恢復死刑 不是廢除死刑

請把我的贊成票扣掉 謝謝
2012-12-20 02:40 · 39樓
🔧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2-12-20 02:43 編輯


電影裡
壞人要殺好人時,都會再三猶豫,(通常要開槍之前還會講一些話,結果讓好人趁機翻盤)
好人殺壞人時,不會猶豫,一槍撂倒,大快人心


現實社會是
壞人要殺好人時,毫不猶豫,殘忍至極
好人要殺壞人時(動用刑法),一審再審,拖延多年....
2012-12-20 22:40 · 40樓
以成本角度評估,台灣似乎沒有資金供養這些人.
畢竟社會上需要救助的人太多....
以人道角度,看受害人的人權理應優先於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