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用合庫扣繳管理費,所以我放了半年的錢進去後就顯少去管它,
上週六把存摺拿起來翻,才發現從101年4月起每月都多扣100元,
由於扣繳住戶沒有明細表這個東東,便打去物管詢問,
小姐一查,原來有一個我從來不知道的機車位(326號)掛在我家。
我告知小姐我家只有二個機車位,並把100年11月19日(第二批抽籤)繳交
機車清潔費400元(100.12~101.3)的收據正本拿給她看。
小姐將326號車位的收據調出來看,是100年11月26日(所以是第三批抽籤),
上面的戶號真的誤植成我們家(怪怪!?難道當時該戶繳機車清潔
費400元時,講成我們家的戶號?還是小姐填寫錯誤而該住戶也沒發現?)
我老公印象中當時他繳機車清潔費400元時,還有填寫一張租用申請書,上面要
填所有權人姓名、戶號等資料。所以我們請小姐調出當時326號的租用申請書,
以釐清326到底是誰租的。 (小姐說調到再跟我聯絡)
這幾天我有下樓查看,從位置來看,326離A、F棟較近,比較像是這二棟住戶會租
的(因為他繳費的時間是第三批,通常是前面抽的較遠,才會再抽嘛)。目前上面是
停了一輛不知誰的腳踏車,車籃裡還有今年6月開的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