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1.618 於 2012-11-18 11:50 編輯
經過這幾屆的區權會,個人有以下的感想
1. 管委會應該在區權會開會的兩個星期前將會議資料(這屆會議粉紅色的那一本)發給各住戶,
以便讓住戶確實了解當天要討論的議題,做好該有的準備(該有如何的準備請見第2點)
2. 區權會上討論的議案,很多都是有問題要解決,不該是只有贊成和反對而已,
難道就只舉手反對,讓提案被否決了,問題就跟著解決了嗎? 並沒有
所以當住戶在兩個星期前拿到會議資料時,針對想反對的提案提出自己更好的解決方案
個人在此舉兩個這次區權會的實例.
例1: 有住戶認為目前的財務報表不夠好,就提出一個更好的報表方式給管委會參考,這就是真的在解決問題
而不是只為了反對.
例2: 針對公共空間的規劃,翡冷翠的公設約28%,各位大約都花了500萬左右的金額買了我們現有的公設,
換言之我們所有住戶集資了10幾億花在這些公設上,看到那些使用率不高,或規劃不當的地方,大家真
的都沒有感覺嗎?羅馬列柱廣場作成露天咖啡,桌球移至親子教室這兩個提案,不同意的當然可以反對,
但在反對的同時,是否應該要提出自己覺得更好的解決方案.
像列柱廣場的提案沒過,那就表示我們又要把一個幾千萬的公設放在那裡荒廢一年.因為也沒有其他
的建議案.
桌球移至親子教室的提案是有通過,假設沒有通過,那就表示C棟住戶又要忍受一年在滿地是球的走道
上進出,打桌球的人也要再忍受一年在悶熱狹小的空間中打球,因為反對的聲浪中並沒有提出該問題的
解決方案
大家都是翡冷翠的一份子,我們一年才開一次會,讓我們齊心找出問題的解決方案,而不是當提案被否決了,就視而不見.
反對,大家都會. 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才是真的為社區著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