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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門口的鞋子越放越誇張了>"<

2010-10-13 00:0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茶貓 於 2010-10-13 00:03 編輯


剛搬來時有聽說隔壁鄰居不聽管委會的勸告,硬是要把鞋子擺在門口
一開始只有三、四雙,一年後的現在已經一大排從他家門口延伸到樓梯口了
很難看、也很難聞,而且~這不是違反消防法的嗎?
每天都很想按他們家的門鈴,但又怕以後不好過…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管管這樣的鄰居呢?
2010-10-13 08:04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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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風水老師說過.門口千萬不要擺鞋子.~走路關.
意思是~走路.
2010-10-13 22:30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茶貓 於 2010-10-13 22:31 編輯


如果能真的走路就好了{:4_164:}
走到別棟豪宅去吧~
一戶一梯廳的
這樣就不會有人會再抱怨他們了
我們也不用再看著那排鞋子生氣
2010-10-14 05:53 · 4樓
哪一間啊,給我樓層跟棟別
2010-10-14 21:19 · 5樓
回覆 一步蓮華 的文章

D棟11樓,您有空可以上來看一下,真的頗誇張,雖然他們排得很整齊,但好長一排啊{:4_137:}
2010-10-14 22:36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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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天幫你處理喔,今天太晚了
2010-10-14 22:41 · 7樓
回覆 一步蓮華 的文章

感謝一步蓮華{:4_82:}
2010-10-16 01:48 · 8樓
一步蓮華 發表於 2010-10-14 05:53
哪一間啊,給我樓層跟棟別


一步兄辛苦您了.
C棟10樓有同樣情形,
情節雖不嚴重,但總是有異味啊...
本來想說忍忍就算了,
但是看到發文大為了社區好而說出此事,
也決定不再鄉愿.
感恩有您的熱心,多謝喔~~{:7_463:}
2010-10-16 07:38 · 9樓
紹武 發表於 2010-10-16 01:48
一步兄辛苦您了.
C棟10樓有同樣情形,
情節雖不嚴重,但總是有異味啊...


收到,一樣今天幫你處理喔
2010-10-17 01:49 · 10樓
回覆 一步蓮華 的文章

感謝熱心的好心人{:4_131:}
今天立刻就看到電梯裡的公告了~!!
C棟10樓的鞋子鞋架都清空了,
真清爽啊~~~
{:4_171:}
2010-10-17 07:21 · 11樓
茶貓 發表於 2010-10-14 22:41
回覆 一步蓮華 的文章

感謝一步蓮華


你的比較難處理喔,要等一陣子
2010-10-17 07:23 · 12樓
紹武 發表於 2010-10-17 01:49
回覆 一步蓮華 的文章

感謝熱心的好心人


別這麼說環境是大家的責任,不應該被少數人破壞
2010-10-17 09:54 · 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茶貓 於 2010-10-17 09:56 編輯


有看到電梯裡的公告了
感謝管委會的各位{:4_82:}
2010-10-17 09:55 · 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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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麻煩您了^^
2010-10-18 17:51 · 15樓
今天回家,那一長串的鞋子不見了耶~~~好感動喔!!
第一次看到這麼清爽的梯廳~
感謝一步大大,感謝管委會{:4_131:}
2010-10-19 23:18 · 16樓
結果只高興了一天
今晚又擺出來了{:4_120:}
2010-10-20 16:25 · 17樓
茶貓 發表於 2010-10-19 23:18
結果只高興了一天
今晚又擺出來了


...........住戶不配合我們也只能勸導,默唸給他要她搬走
2010-10-20 20:18 · 18樓
回覆 一步蓮華 的文章

我了解^^~謝謝一步大大
2010-10-21 00:49 · 19樓
那個...D棟15樓也有一些...很整齊的擺放在門口
2010-10-23 00:20 · 20樓
我覺得兩種思考方向
一是,守規矩的感覺像吃虧,也會想像不守規矩者看齊。
一是,是否管委們可以用另種角度思考,是否可以統一做鞋櫃,要做的統一格式,不做的就尊重。
2010-10-24 00:00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一步蓮華 於 2010-10-24 00:07 編輯


YAYA 發表於 2010-10-23 00:20
我覺得兩種思考方向
一是,守規矩的感覺像吃虧,也會想像不守規矩者看齊。
一是,是否管委們可以用另種角度 ...


1.不守規矩有不守規矩的處理方法,大部分的住戶還是會配合,針對不守規局的住戶我會請物業主任勸導,必要時會函送縣政府
2.做鞋櫃根本不用考慮不可能答應,很多人家裡都有做鞋櫃,管委會不可能答應破壞社區價值的東西,所以第二條不用想了
3.管委會從第一屆就開始禁止放鞋櫃以及放拖鞋,現在第三屆扔然一樣處理的初衷,鬆緊度是管委會的問題,原則還是原則
4.上善若水之所以在北大特區有現在名聲,以管理嚴格著稱,不會般石頭砸自己的腳,也不可能做破壞房價的事
5.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明白嚴格規定,有此想法代表沒有仔細研究過,建議有這種想法上去看看
2010-10-24 09:46 · 22樓
一步蓮華 發表於 2010-10-24 00:00
1.不守規矩有不守規矩的處理方法,大部分的住戶還是會配合,針對不守規局的住戶我會請物業主任勸導,必要時 ...


你回答的不錯,理直氣壯,但語氣太嚴苛了吧,你語詞需要修飾,本來我沒立場,反因你的言詞造成了對抗,你該聽的是下面這些話語意義。
同樣完成回應,不需要這麼嚴肅,如果你的思想是開放性的,你會覺得我的建議是另一種提供,我也不過是提供新思考,如果要做鞋櫃,我家是屬於不做鞋櫃的那一票,但我不是用因為自己不必做,也就去思考有需要者該同我一般,連想都不想的就用規定回應一切。
我覺得有些住戶是否因為想要統一作鞋櫃,可是卻因為社區將規定執行的很好,本來認為可以商量的事,卻因為一句照規定之類的說詞,而且是生硬的回應,連想都不想的態度,就像你的回答這樣,因此就用亂擺鞋來抗議呢??或許這中間有可以協商空間??所以我才提供,也許可用不同角度去參考看看,這麼單純的想法提出,還不是為了社區整體和協,我又不是為自己爭取,換來你這樣的回應,往後誰還要提想法??條例這麼重要,那我們去檢舉馥園社區,他們一致的幫所有住戶做好鞋櫃,就在每家門口的公共領域,既然不能破壞法規,我們就該發揚光大,因為一切照規定。
公寓大樓條例是用來規範,但不是拿來制裁的主要手段,規定是死的,有時可以靈活去思考運用法理外的人性一面,凡是用傳統、規定,當然是最簡單的規範方式,但一定就是對的嗎???到底是完成規定重要?還是用正確解決方式重要?疏通跟圍堵?防弊還是興利?與其有的住戶鞋亂放隨擺,履勸不聽造成社區不雅觀,何不去思考既然如此,看是否要統一作鞋櫃模式的方式,你有空去參觀馥園的作法,按規定不符在公共空間作鞋櫃,但大家有致一同,整體做又美觀又省掉住戶亂在外擺鞋問題,比動不動就報請什麼單位的要高級多了。檢察官將殺人犯假釋出獄,放出來的人犯,又在社會犯案,在檢察官立場,一切依法執行合乎規定,這凶手到底是法條還是檢察官???醫院有愛心人士捐贈的輪椅提供需要人士使用,醫院規定輪椅要給住院或看診病人用,這樣的規定純粹是醫院怕輪椅不夠院內需要者使用。輪椅每年都有人捐贈,醫院其實有非常多台可供使用,現在醫院門口可能剛好有人摔倒或臨時狀況無法行走,醫院不就有輪椅可以提供做協助嗎??但醫院的處理人員回答,照規定要本院病患才可借用,所以無法提供。寧願讓輪椅多台空著沒人使用,也要完成規定的重要,我捐輪椅不是專給醫院私用,因為規定反而失去我原來捐贈意義。以上兩個例子,都是現在社會實際發生中的事件,他們都是按照規定,要追究執行者可以兩肩一聳,我們照規定辦事,這是我們目前社會的現象,說照規定辦事者,只在乎完成規定,卻忽略對事情的幫助度。
p.s:請尊重住戶的成熟個體,不要再用管監獄式的方式回應。
2010-10-24 10:16 · 23樓
呵!!我紓發完後,覺得自己還不是也嚴肅和給人不好感覺,不好意思喔!!為我的語氣不佳道歉呢!!
2010-10-25 00:45 · 24樓
基本上我覺得既然是違法的就不該去做
並不是大家一起做了它就不違法了
既然明知是違法為何還去做?不解
只能說大家思考的立足點差很多
2010-10-25 13:44 · 25樓
法律的遵守是最低限度,總不能別人違規也說自己要也跟著違規吧,別的社區有別社區作法,
我們社區有我們社區的作法,別人家我們實在管不著捏,管委會是維護眾人的利益而產生
跟每個人自身的思考點不一樣,我必須維護大家的權益,不然就會像愛X歐X一樣,便宜賣都沒人要
2010-10-25 14:01 · 26樓
這種鞋子議題其實從社區成立一開始就有了,我想一步明確的回答也是他擔任三屆委員的經驗談,但是為何還是會有此問題發生哩就值得探討了,在社區網站裡有一步熱心幫各位服務處裡問題也是大家的福氣,想想本來第二屆社區要報名優良社區也是因為鞋子的問題無法報名實在可惜阿!加油囉!
2010-10-27 23:44 · 27樓
奇怪 他不怕鞋子放在門口會不見嗎 {:4_163:}
2010-10-28 00:59 · 28樓
可能鞋太多了,少雙無妨
2010-10-28 03:39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紹武 於 2010-10-28 04:02 編輯


尺在自己心裡,知道自己的水準在哪裡,就不會比爛.
就因為馥園這樣,所以我們現在才會都在這裡呀:)
YAYA芳鄰所舉的紅藍文字兩個例子似是而非,跟開題似乎不能相提並論.
法官假釋受刑人,出獄再犯,法官的錯還是法條的錯?<--都不是,是犯人的錯.
管委會函送違規住戶,住戶再犯,管委會的錯還是住戶的錯?<--很明顯
醫院有閒置資源,卻不讓規定以外的人員使用,是否有違捐贈資源美意?<--值得爭議
梯廳有空間,卻不讓有需求的住戶使用,是否浪費資源?<--當然不是
如果他有放鞋子的需求,那他應該放在自己家裡.
大家做鞋櫃,他接下來就會把鞋子堆到鞋櫃外頭.

老師有沒有講過,
為什麼我進出梯廳都要聞他的鞋臭味呀?...:dizzy:
因為他不想在自己家裡聞到自己的鞋臭味嘛!
就是這麼簡單嘛!(丟筆)
咳咳,
我是說,用大愛包容小錯,也不能把小錯合理化呀~
{:4_153:}
2010-10-28 08:31 · 30樓
YAYA 發表於 2010-10-24 09:46
你回答的不錯,理直氣壯,但語氣太嚴苛了吧,你語詞需要修飾,本來我沒立場,反因你的言詞造成了對抗,你 ...


我也覺得因鞋子放門口 導致同棟住戶不舒服 管委會有義務協助解決 態度強硬一點 也是應該的
還好我們這一層住戶都很自愛 裝璜時都考慮到維持住家的品質 自己都在家裏設計鞋櫃
2010-10-28 10:22 · 31樓
kwl 發表於 2010-10-28 08:31
我也覺得因鞋子放門口 導致同棟住戶不舒服 管委會有義務協助解決 態度強硬一點 也是應該的
還好我們這一 ...


我也是鞋櫃放在家裡的住戶,家理有兩個鞋櫃,足夠我們擺放。我所提供的是另一種思維,可以有新的思考,這思考都不是為我自己說話,請不要誤解我提供的方法,或思考是因為我要在公設作鞋櫃的族群。一切都照法嘛,出發點都沒錯呢!能不能在法理中找到人性化?我想是在於要不要這樣思考,不去思考當然就"不可能"一句話帶過,這世上那有什麼不可能,是為與不為問題???接下來我再隨意用學校作例子說。
學校小朋友放學,有人不小心超出了隊伍,糾察趕快上前作警告,並聲色疾厲以達效果,免得等一下又犯規。加上是糾察咧,師長付予的權利喔!!再犯規者就給它用戒尺啪下去。也沒錯呢!!!因為要規範要排好隊伍,但管理者只要完成管理就是最好的作法嗎???我們來想想,可以有另外角度去引發新的作法嗎?一定是小朋友調皮,不守規矩,不聽話.........嗎??為求整齊,抓出不肯排隊的小朋友狠狠修理就對啦,這是封建作法。小朋友那個不調皮,不守規矩才是天性,要小朋友天生就乖乖如當兵一般不動如山,有啦,阿答的小朋友動都不動。
我認為問題的徵結重點不在把天性可愛的小朋友,管教成不動如山的機器人。同樣可以解決問題,還有其它選擇性的想法去解決,說不定比修理小朋友更圓滿。後來,學校的問題得到很好的改善,因為專家我去了解後,給了另外作法的建議。
原來,學校剛設立時,學生不多因此規定放學隊伍只排一個隊伍,但現在學校人數增加不少,依然只排一個隊伍,因為照規定嘛!!規定比什麼都重要,當不去多些思考的時候,通常搬出規定是個很好的盾牌。每到放學,等到後頭的同學早就不耐&躁動。後來解決的方式沒花錢,就是作了點改變,隊伍多分為幾排,如,用年級或樓層畫分排隊........,不但減少了小朋友跑出隊伍的問題外,還節省了放學時間,師生都獲益!!
以上是借用學校例子來表達我原來的方式提供的目地,我可以不用多此一舉提出這樣想法,因為管理條例大家都能嚴遵是最簡單效率的方法,我只是覺得可以再更好的去想,到底是規定才是重點還是皆大歡喜解決問題才是目地。我認為上善若水給人管理嚴的評語(又不是監獄),不如給人管理人性的評語要來的好,但要在人性跟法規間取得平衡是很為難管理者,但能不能往這方面去想,我認為可以。
以上分享既嚴肅又冗長,大家看到一半大概都睡著?{:4_137:}
2010-10-28 10:30 · 32樓
一步蓮華 發表於 2010-10-25 13:44
法律的遵守是最低限度,總不能別人違規也說自己要也跟著違規吧,別的社區有別社區作法,
我們社區有我們社區的 ...


你沒錯啦??而且你的立場需要把關>四我啦,阿我脾氣不佳,有火就飆出,常讓對方不好受,不好意思捏!!
我只是提供另一思考!但我不是有心機人,就發洩完還會三省吾身,覺得自己太惡劣,所以~~有再給到回應說不好意思,歹勢啦,我該去修行修行.......南無阿彌陀佛[size=4]{:4_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