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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7.10.06
公告現值低 贈子女豪宅節稅
【王信人/台北報導】
一棟一、二億的豪宅賣得快,其中竟然也和節稅有關。主要因為政府公布的土地公告現值低於市場行情太多,導致富人租稅規劃,爭相買豪宅、金店面贈送子女以節省贈與稅,有推波助瀾效果。
會計師表示,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中,對贈與不動產、以自有資金無償為他人置產,課徵贈與稅,而不動產中的土地是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房屋評定價值計算,所以買豪宅送子女是很好的節稅手法。
課稅以公告現值為基礎
這幾年台北市、台北縣捷運沿線的房子漲翻天,台中市、高雄市等都會菁華區的漲幅也很可觀,但是反觀各縣市土地的公告現值、公告地價都遠遠落後市場行情,導致以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的稅負,都跟著降低,除了土增稅、地價稅可以減輕很多之外,有富人稅之稱的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價值相當高。
台灣豪宅賣得好,讓很多買不起的人強烈感受到m型社會來臨,錢從那裡來?會計師表示,很多經營成功的台商到香港掛牌上市,依香港證交所規定,初次上市的公司要分散二五%的股權,大股東被迫賣出持股,例如有台商大股東每賣出一%的股權就有五百萬美金入袋,賣二五%就得到一億二五○○萬美金,約為四○億台幣。
台商回流,須消化大把現金
手上有大把現金之後必須消化,算算還是喜歡台灣故鄉,於是回頭買台灣房地產,一方面投資,一方面贈與給小孩,減輕未來的遺產稅。
例如市面上一坪一百萬元的豪宅買一百坪要一億元,如果父母直接贈與一億元的現金,贈與稅率要適用最高的五○%,贈與稅約為四千一百萬元,但是如果贈送房地產,稅負就省很多。
安永會計師呂旭明表示,第一種方式是直接用以小孩的名義買豪宅、金店面,為其支付現金,因為土地的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價值大約只有二千萬元,頂多三千萬元,國稅局課贈與稅就以三千萬元計算,贈與稅率降到三四%,稅負只剩下七百多萬元,共節省贈與稅三千三百多萬元,二者稅負差很多。
第二種方式,是先用父母名義買下來,再分三次贈與給小孩,每一次夫妻各移轉五百萬元,二人合計贈與一千萬元,則全部三次移轉共計只要繳贈與稅一八一萬元,可以節稅三千八百多萬元,更省稅。
又例如,最近台北市台大公館附近捷運出口的舊大樓一樓店面,只有小小的十八坪,竟然成交一億元,因為是大樓,土地持分不到三坪,每坪的公告現值三百萬元,三坪約九百萬元,加上房屋評定價值一百萬元,合計一千萬元。
勤業眾信副總經理胡榮一表示,夫妻二人買下來之後,再過戶送給小孩,平均每人各贈送五百萬元,一人的贈與稅只要繳區區的三○萬元,二人合計六○萬元就搞定,比贈與現金一億元給小孩的稅負四一○○萬元省太多了,超級划算。
而且受贈人可以收租金。該店面又分割為三個營業店面出租,假設一個店面月租十五萬元,三個店面租金四十五萬元,則小孩一年就可坐收五四○萬元的收入,且可以分散父母的高所得,降低父母的所得稅,可謂一舉數得。
理財Q&A/不動產贈與 以公告現值計稅
Q:台中縣張太太問:買了一間市價700萬元的房子,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購屋款是由父親戶頭匯給建商的,請問贈與稅是以市價700萬元扣除111萬元來計算?或以公告現值計算?
A:財政部賦稅署回答: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規定,財產之移動,有下列情形者,以贈與論,依法課徵贈與稅,其中第三款的規定,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是以不動產計算贈與總額。
並且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這裡所稱的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因此,父母如果出資為子女購屋,並且將房屋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則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是以房地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並非市價。
就本例來說,張先生買了一棟市價700萬元的房子給兒子,但如果該房屋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400萬元;則國稅局在計算贈與稅時,就是以400萬元為贈與總額來計算,扣除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111萬元,最後應課稅的贈與淨額就是289萬元。
各縣市政府的土地公告現值,或帶權狀直接到各縣市政府地政局請他查也可以
http://www.bqhouse.com.tw/ls_cgi.asxp?cFile=knowhow/i1.htm{:5_256:}
(記者鄭琪芳記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