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天跟一位資深代書談地價稅申報的事,有幾個事跟各位芳鄰分享
1:每年 9/22 前可提出 "自用住宅"申請,今年雖已過期,但是仍要記得主動申辦,明年開徵時,才不會又忘記
分享:我在辦理戶籍登記時,就在戶政事務所辦理 "自用住宅" 的申請,因為現在政府機關有推動聯合服務
自用住宅的稅率為 千分之二, 一般稅率為 千分之10,累進稅率,若未主動提出申辦,會被以一般住宅計稅
2. 地價稅是以 8/31 為納稅基準日,也就是說8/31 當日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誰,那個人就必須負擔全年度的稅費,
所以皇翔才會急於8/31 前 (無視於農曆7月的習俗) 完成過戶.....
我的房子是在8/23 完成過度,代書跟我說,我們可以要求皇翔支付 今年度 1~7月的地價稅費
等我收到稅單我一定會提出要求,因為真的被氣到了,不想再便宜皇翔了。
🔧 本帖最後由 ych101386 於 2012-10-26 23:47 編輯
今天問了一下稅捐處,一般地價稅一年約D棟1800多元,自用住宅約400多元
今天有去二樓交屋中心問了
他說等地價稅單來時
皇翔會付通知交屋之前的地價稅
ych101386 發表於 2012-10-26 23:43 
請問是寄到那裏?因為我今天才剛遷入三峽
8/31為計稅基準日,若於8/31後過戶者,8/31當日房屋之所有權人會是皇翔建設,稅單收件人就是皇翔建設,若是於8/31前完成過戶交屋,稅單會寄給各屋主,應該是會寄到房屋所在地。
我也收到了稅單了 ,剛直接打電話去麥小姐那問,利息和稅的退款問題.
她請我把帳號給她,會直接把款項匯入我的帳號,但我問她計算方式
她沒有回答,只回說會有一定的公式,我問我應該算前面交屋的為何沒有人主動通知我呢??
你們收錢時可不是這樣的哦 , 她吱唔了....
所以,鄰居們要主動點了..看來退錢他們很被動的
等錢進來我再來算一下.
我說交屋不是應該銀貨兩訖嗎?已經發生及有金額的,為什麼不先算好,為了便宜行事,什麼都後算,那尾款就等你們算清楚了再來算,大家注意:銀行利息他也是便宜行事,用貸款額*1.84%*6/365,但提醒大家,第一個月利息比例是最高的,非全年一個均值,雖然,對個人可以沒差幾十元,但500戶就有差了
真是太感謝大家提供的訊息,要不然還在傻傻的繳錢被他們佔便宜還不知,其實一個有誠信的建商應該要更注意這些小細節,而且要主動告知客戶,而不是被動的等被人發現後才去處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