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easonhuang 於 2012-10-23 16:49 編輯
可以道德性勸說~善意的提醒
但你說要做怎樣的懲罰或者其他措施.......應該是沒有
公布未關燈的車號?-------->1.車主可能非故意 2.似乎有違反個資法之虞 3. 該位未關燈並不一定代表該車位車主沒關燈,也有可能是其他人所為, 除非有證據(如果攝影機有拍到)
針對未關燈的車位進行罰款?------>同上條3., 且定這種規約是否要經區權會通過,通過後罰款能否經得法院的考驗都是問號
其實地下室燈光問題記得之前好像就有人在討論了
有人說燈光要開亮一點, 以免發生安全上的問題,例如太案可能影響行車視線或者攝影機的拍攝品質
也有人說燈光要少開點以節省電費
每個人的認知不同, 除非是真的很誇張開(例如開了一堆燈後不關)
否則......就幫忙隨手關一下燈吧, 或者您如果看到了記得善意的提醒該車主隨手關燈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上不需如此尖銳
不然我們的電梯是否也要設定"單一住戶使用額度"
每戶每個月超過搭乘次數者加收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