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nicoleshune 於 2014-1-14 07:38 編輯
🔧 本帖最後由 youngmind 於 2012-10-11 23:37 編輯
Dear 芳鄰,
今天陪D棟鄰居交屋,才發現皇翔要求所有住戶簽署停車位修改同意書(容後post原文件),內容當然包括一些看似無關的東西,但有一條容許皇翔將B2車位賣給住戶,這將導致我們住戶嚴重的安管問題.Visitors可以由 B2直通B3,B4與B5. 圖中的gate將無法關閉(因為買B2車位的住戶一定要從大德路出口).請大家集思廣義看有何solutions. 皇翔當然希望多賣車位(他們說是因應住戶需求!),但本來住商分離的精神就違背了.
P.S. 另外一點,當我們想皇翔稍微變更至合理一點的條文約定,皇翔從未答應.現在回頭來要求住戶改約又不先溝通,交屋小姐還嗆我說每個交屋戶都簽了,是這樣的嗎? 今天交屋的鄰居就拒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