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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管委會被有心人士把持

2012-10-09 01:45 · 樓主
Dear 芳鄰,

這是從其他社區綜合得到的建議,若大家有好的建議,亦請加入參考.

1、主委、當選委員有所謂的消極資格,就是有前科者或欠繳管理費者,即當然解任,但有誰去查證前科?
" 所以當選人的資格一定要有請管理中心去警察局查證是否有前科,才可以公告",我的社區第一屆有做,後來換物管公司就越來越偷懶,現在都沒有,難怪會出問題。(這是在預防有黑道背景的委員).

2、"各個當選的委員之間不能有三等親的關係",這是在預防某個大家族把持管委會。

3、"每一個人可以持有的委託書不得超過5張,且管理中心不得幫人收集委託書",這是怕某個財大勢大的人收集大量委託書,強行通過議題,然後管委會的基金就大失血了。

4、"曾有嚴重違規的住戶不得參選委員",如裝設鐵窗、鞋櫃擺梯廳、私人物品擺在頂樓、逃生梯等,如已經開罰還置之不理者,不得參選委員。我們的社區就有這樣的人當選委員,真是一場災難阿,所以現在很頭痛。

5、我發現常有一些委員之間有嫌隙,就黑函滿天飛,或是做決策流程出問題,就推卸責任,或習慣開會時大聲恐嚇其他委員,讓溫和的委員心生畏懼,就辭職不做,或有住戶不明就裡來鬧場等等事情發生。所以我覺得請管委會作會議記綠還不夠,應該每一場開會都要錄影錄聲存證,這樣就會減少麻煩,住戶要來查證也很清楚,沒有黑箱作業。

6、"需有確實居住之事實,除了戶籍需設於此外,如果名下房子已出租,不得擔任委員",這在預防橡 皮圖章型的委員。

7、"出席區權會的住戶可以減免一個月管理費,(欠繳管理費者則無此項優惠)",從第二屆區權會開始,我的社區住戶出席只剩下60戶,大家都不關心社區的事,很糟糕,有心人士就是這樣逐步把持管委會跟物管公司的,聽說竹城金澤跟萬寶龍都有這一條減免,出席率都百分百,且沒有人欠繳管理費,真是睿智啊。

8 、委員有出席管委會例會之義務. 如有事無法參加例會,應於例會前三天向主任委員請假. 若連續三次無故不出席例會者,則自動解任,由後補委員後補。

9 、管委會委員之補選應在二週內完成,(否則為主委與管理中心之缺失)。

10 、物管公司之選擇權交由全體住戶.(年度大會全體住戶投票選擇物管公司)!管委會在招商投票表決時.如遇有跟委員有利益關係者(例物管公司是委員親屬.股東或某工程公司為親屬....)應迴避不得參與表決.

2012-10-09 09:03 · 2樓
7、"出席區權會的住戶可以減免一個月管理費,(欠繳管理費者則無此項優惠)",從第二屆區權會開始,我的社區住戶出席只剩下60戶,大家都不關心社區的事,很糟糕,有心人士就是這樣逐步把持管委會跟物管公司的,聽說竹城金澤跟萬寶龍都有這一條減免,出席率都百分百,且沒有人欠繳管理費,真是睿智啊。



誘因好大
我目前社區是減免300元
委託的不算
但300元還是一直流會
如果是一個月

那一定是100趴的
2012-10-09 11:32 · 3樓
親自出席也要排除只是簽到後就走的住戶。
我們的社區是:開會後10分鐘,就不再允許報到了,
管理費的優惠,也是只給全程出席的住戶(必須留到會議結束)。
因為許多表決權也會因為出席率不夠就無法通過。
2012-10-09 15:10 · 4樓
臻臻Jenny 發表於 2012-10-9 11:32
親自出席也要排除只是簽到後就走的住戶。
我們的社區是:開會後10分鐘,就不再允許報到了,
管理費的優惠, ...


+1 同意!
2012-10-09 16:54 · 5樓
🔧 本帖最後由 瓜瓜 於 2012-10-10 06:37 編輯


有將此文去請教現住社區主任,所得訊息:
(1)..管委會成員一定要是"良民",一定要不厭其煩,逐屆檢驗....這很重要,否則一旦淪陷,後果嚴重.
(2)..連續當選2屆者,停止第3屆競選,等第4屆才可再競選.(與選縣市首長任期一樣)
好處是:1.讓有意願的新人,有機會競選進入管委會,不會永遠被少數人把持.

2.讓不適用者,在不得罪人下,有"下台"的機會....這一點是現住社區最得意的事(我自己感覺到很多
委員真的很盡責.況且就算是"大哥級"當選,也無法長期把持管委會,時間到,也需下台.)

**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
黑幫管委會 社區無政府 女住戶裸身遭毆

有這款社區管委會主委?台中警方查獲某社區管委會主委丁玉麟,涉嫌以大樓為據點,從事暴力討債,他還勾結保全恐嚇欺壓住戶,自闢招待室,社區宛如「無政府」狀態,昨已逮捕管理委員及保全等8人依組織犯罪條例送辦。


警方調查丁玉麟(41歲,有重利、採購法等前科),涉嫌結合金主張晉文(40歲,有槍砲前科)經營地下錢莊,放款給住戶及不特定人士,並夥同管理委員及保全暴力討債。

根據監控,委員不少是丁嫌的人馬,只要不合他意就拒絕出席、操作流會,成員自闢卡拉OK招待室打牌作樂,雇用的保全也是沒執照的「自己人」,有住戶質疑管委會帳務不清遭恐嚇,敢怒不敢言。

社區管委是惡煞 女住戶裸身遭毆

台中市西區「城市經典」大樓社區主委丁玉麟(41歲)和擔任監委的哥哥丁文彬(53歲),看上1400戶住戶繳交管理費龐大,把持管委會,把大樓當成犯罪據點,向住戶放高利貸、經營賭場,在社區橫行霸道,1名女住戶今年2月間因與管委會1名女委員發生糾紛,竟在洗澡時遭女委員派人闖進家中,將赤裸的她拖出毆打,丁玉麟還恐嚇她不得報案,被害人嚇的連夜搬家
2012-10-09 18:02 · 6樓
瓜瓜 發表於 2012-10-9 16:54
有將此文去請教現住社區主任,所得訊息:
(1)..是"良民",一定要不厭其煩,逐屆檢驗....這很重要,否則一旦淪陷, ...


以我觀察玉鼎鄰居的水準,應該都還好.但的確要小心被壞人把持.
2012-10-09 18:16 · 7樓
版主PO的內容非常詳盡
戶政事務所有辦(良民證),現在很多公司都會要求求職者提供良民證,只是要求欲參選委員之住戶辦良民證,不知大家想法如何?是否有此必要,但是一開始就把必要的參選資格說清楚會比較好.我也很願意支持肯為社區服務的人,希望在熱心'優秀的委員們帶領之下,我們的社區能成為大家都想入住的指標建案
2012-10-09 21:57 · 8樓
感謝各位好鄰居提出很多注意/建議事項.
我現在住公寓沒有管委會的問題, 新家這裡有你們在讓我很安心, 開心選到好社區{:5_288:}
2012-10-09 22:51 · 9樓
阿穆 發表於 2012-10-9 09:03
7、"出席區權會的住戶可以減免一個月管理費,(欠繳管理費者則無此項優惠)",從第二屆區權會開始,我的社區 ...


我們是出席者發1000元
2012-10-09 23:12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瓜瓜 於 2012-10-9 23:14 編輯


阿穆 發表於 2012-10-9 09:03
7、"出席區權會的住戶可以減免一個月管理費,(欠繳管理費者則無此項優惠)",從第二屆區權會開始,我的社區 ...


現住社區為了鼓勵居民投票選"該梯委員",凡有交投票單者,贈送"統一有機綜合堅果"一罐....說真的,投票率很高ㄡ.
而每張選票至多圈選2人.
2012-10-10 10:52 · 11樓
阿穆 發表於 2012-10-9 09:03
7、"出席區權會的住戶可以減免一個月管理費,(欠繳管理費者則無此項優惠)",從第二屆區權會開始,我的社區 ...


同意.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天下絕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份工作若要做得好也是很辛苦的,其他住戶們也不好意思坐享其成啊!
但是出席者一定得 "全程參與" .錄影存證, 不可以簽個到就"落跑"。
還有,要再請教楊大哥,"減免一個月管理費"是多久減免一次?一年一次?出席一次減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