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10-18 17:36 編輯
evelyn0026 發表於 2012-10-18 16:46 
好奇怪哦~明明實價登錄是便民措施
有做實價登錄的人,應該給予鼓勵...代書居然還變相收價...
是應該鼓勵
但鼓勵與代書無關,對代書來說,那是多一項業務,在商言商,多一項業務就要多一筆收費 (雖然可能不是太麻煩,但那是我們站在對立的角度看。)
重點在於 ... 如果法令規定費用應由房仲出 (含在佣金裡),那這筆錢就應由房仲支付。
如果未言明含在佣金裡,那房仲必定轉嫁給消費者 (就像現在代書費用普遍是由買方支付,不含在佣金裡一樣),消費者如果不想買單,那 ... 就團結吧!